一种适用于眼科护理用滴眼液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88069发布日期:2019-07-27 11:04阅读:372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用于眼科护理用滴眼液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适用于眼科护理用滴眼液架。



背景技术:

目前,人们近视率和眼病增多,使用滴眼液的人数增多,通常人们都是徒手滴眼药水,将药水准备好后,要先把头轻轻往后仰,眼睛向头顶的方向看,这样做是为了在滴眼药时尽量不要滴到黑眼球上,减少对角膜的刺激,滴眼药水时,将眼药水保持悬空在眼睛上方一到两厘米的地方,滴入下眼睑,滴后将下眼皮往下拉,轻轻闭眼,不要挤眼睛,也不要由于滴入眼药水后受刺激而揉眼睛,只需轻轻闭上眼睛5分钟即可,但是徒手滴各种滴眼液存在许多麻烦,第一,如果手不干净,容易感染,第二,滴眼液嘴容易碰到眼睛,引起不适和交叉感染,第三,近视患者和手抖的老人容易滴偏,浪费滴眼液,不卫生,因此需要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适用于眼科护理用滴眼液架,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适用于眼科护理用滴眼液架,包括滴药装置和固定装置,滴药装置包括左眼药固定装置、左眼药放置槽、左眼药瓶、第一指槽、第一通孔、第一挤压块、右眼药固定装置、右眼药放置槽、右眼药瓶、第二指槽、第二通孔、第二挤压块、透光板、左透光口、右透光口、软垫和鼻子卡槽,左眼药固定装置的内部开设有左眼药放置槽,左眼药放置槽内固定连接有左眼药瓶,左眼药固定装置靠近左眼药瓶的两侧开设有第一指槽,左眼药固定装置的上部开设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的内部设置有第一挤压块。

可选的,所述左眼药固定装置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右眼药固定装置,右眼药固定装置的内部开设有右眼药放置槽,右眼药放置槽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右眼药瓶,右眼药固定装置靠近右眼药瓶的两侧开设有第二指槽。

可选的,所述右眼药固定装置的上部开设有第二通孔,第二通孔的内部设置有第二挤压块,左眼药固定装置和右眼药固定装置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透光板。

可选的,所述透光板靠近左眼药固定装置的一侧开设有左透光口,透光板靠近右眼药固定装置的一侧开设有右透光口,透光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软垫,软垫的中部开设有鼻子卡槽。

可选的,所述固定装置包括左固定带壳、右固定带壳、调节带、调节带固定块,软垫靠近左透光口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左固定带壳。

可选的,所述软垫靠近右透光口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右固定带壳,左固定带壳和右固定带壳通过调节带固定连接,右固定带壳的内部设置有调节带固定块。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适用于眼科护理用滴眼液架,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适用于眼科护理用滴眼液架,通过设置左眼药固定装置和右眼药固定装置,左眼药固定装置的内部开设有左眼药放置槽,左眼药固定装置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右眼药固定装置,右眼药固定装置的内部开设有右眼药放置槽,两个眼药放置槽可以使双眼同时用药,达到一次性滴药的效果。

2、该适用于眼科护理用滴眼液架,通过设置第一指槽和第二指槽,左眼药固定装置靠近左眼药瓶的两侧开设有第一指槽,右眼药固定装置靠近右眼药瓶的两侧开设有第二指槽,通过设置第一指槽和第二指槽可以方便取出眼药。

3、该适用于眼科护理用滴眼液架,通过设置左透光口和右透光口,透光板靠近左眼药固定装置的一侧开设有左透光口,透光板靠近右眼药固定装置的一侧开设有右透光口,通过设置左透光口和右透光口可以使滴眼药时的眼睛处于明亮状态,有利于眼药的使用。

4、该适用于眼科护理用滴眼液架,通过设置调节带,左固定带壳和右固定带壳通过调节带固定连接,可以稳定的将滴药装置固定于头部,可以根据头部大小去调节,方便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滴药装置、101-左眼药固定装置、102-左眼药放置槽、103-左眼药瓶、104-第一指槽、105-第一通孔、106-第一挤压块、107-右眼药固定装置、108-右眼药放置槽、109-右眼药瓶、110-第二指槽、111-第二通孔、112-第二挤压块、113-透光板、114-左透光口、115-右透光口、116-软垫、117-鼻子卡槽、2-固定装置、201-左固定带壳、202-右固定带壳、203-调节带、204-调节带固定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请参阅图1至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适用于眼科护理用滴眼液架,包括滴药装置1和固定装置2,滴药装置1包括左眼药固定装置101、左眼药放置槽102、左眼药瓶103、第一指槽104、第一通孔105、第一挤压块106、右眼药固定装置107、右眼药放置槽108、右眼药瓶109、第二指槽110、第二通孔111、第二挤压块112、透光板113、左透光口114、右透光口115、软垫116和鼻子卡槽117,左眼药固定装置101的内部开设有左眼药放置槽102,两个眼药放置槽可以使双眼同时用药,达到一次性滴药的效果,左眼药放置槽102内固定连接有左眼药瓶103,左眼药固定装置101靠近左眼药瓶103的两侧开设有第一指槽104,左眼药固定装置101的上部开设有第一通孔105,第一通孔105的内部设置有第一挤压块106,通过挤压块挤压眼药瓶,将眼药滴入眼中,左眼药固定装置10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右眼药固定装置107,右眼药固定装置107的内部开设有右眼药放置槽108,右眼药放置槽108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右眼药瓶109,右眼药固定装置107靠近右眼药瓶109的两侧开设有第二指槽110,通过设置第一指槽104和第二指槽110可以方便取出眼药,右眼药固定装置107的上部开设有第二通孔111,第二通孔111的内部设置有第二挤压块112,左眼药固定装置101和右眼药固定装置107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透光板113,透光板113靠近左眼药固定装置101的一侧开设有左透光口114,透光板113靠近右眼药固定装置107的一侧开设有右透光口115,通过设置左透光口114和右透光口115可以使滴眼药时的眼睛处于明亮状态,有利于眼药的使用,透光板11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软垫116,软垫116的中部开设有鼻子卡槽117,固定装置2包括左固定带壳201、右固定带壳202、调节带203、调节带固定块204,软垫116靠近左透光口114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左固定带壳201,软垫116靠近右透光口115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右固定带壳202,左固定带壳201和右固定带壳202通过调节带203固定连接,可以稳定的将滴药装置1固定于头部,可以根据头部大小去调节,方便实用,右固定带壳202的内部设置有调节带固定块204。

综上所述,该适用于眼科护理用滴眼液架,使用时,通过设置左眼药固定装置101和右眼药固定装置107,左眼药固定装置101的内部开设有左眼药放置槽102,左眼药固定装置10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右眼药固定装置107,右眼药固定装置107的内部开设有右眼药放置槽108,两个眼药放置槽可以使双眼同时用药,达到一次性滴药的效果,通过设置第一指槽104和第二指槽110,左眼药固定装置101靠近左眼药瓶103的两侧开设有第一指槽104,右眼药固定装置107靠近右眼药瓶109的两侧开设有第二指槽110,通过设置第一指槽104和第二指槽110可以方便取出眼药,通过设置左透光口114和右透光口115,透光板113靠近左眼药固定装置101的一侧开设有左透光口114,透光板113靠近右眼药固定装置107的一侧开设有右透光口115,通过设置左透光口114和右透光口115可以使滴眼药时的眼睛处于明亮状态,有利于眼药的使用,通过设置调节带203,左固定带壳201和右固定带壳202通过调节带203固定连接,可以稳定的将滴药装置1固定于头部,可以根据头部大小去调节,方便实用。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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