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注射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90586发布日期:2019-09-03 20:23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一种注射器的制作方法

一种注射器,属于医疗器械领域。



背景技术:

注射器是医疗领域使用非常普遍的器械,现有自毁式注射器用于固定针头的固定座包括内固定座以及伸出针筒的外固定座,内固定座卡固在针筒前端内侧,针头后端固定在外固定座内,内固定座上开设有卡接槽,推杆前端设有与卡接槽相卡接的倒钩,推杆推注完成后通过倒钩与内固定座上的卡接槽相卡接,推杆回退的过程中带动固定座和针头回退至针筒内,最后利用推杆上的折断口将推杆折断完成注射器的损毁,保证其一次性使用。

目前自毁式注射器所存在的问题是:1、内固定座前端通常是直角,固定座前端与针筒之间的密封性较差,容易出现泄漏的情况;2、卡接槽比较大,造成较多药液残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密封性好、药液残留量少的注射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注射器,包括针筒、推杆和固定座,固定座包括内固定座以及伸出针筒的外固定座,外固定座固定在内固定座的前侧,内固定座为中空结构,且内固定座后端开口设置,内固定座的侧壁上开设有卡接槽,推杆前端设有用于卡接在卡接槽内的卡接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固定座的前侧圆周为由前至后直径逐渐增大的锥形密封台,卡接槽的长度小于卡接单元的长度。本申请中卡接槽的长度为卡接槽沿针筒轴向的尺寸。

优选的,所述卡接单元为由前至后宽度逐渐增加的倒钩体,卡接槽的长度为倒钩体长度的1/2~1/4,倒钩体的下部位于卡接槽内。

优选的,所述卡接槽的长度为1.2~2.5mm。

优选的,所述锥形密封台后端的直径大于内固定座后部的外径。

优选的,所述锥形密封台前端倒圆角。

优选的,所述内固定座的内腔后端开口为由前至后直径逐渐增大的喇叭状。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注射器的上述技术方案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将在内固定座的前侧设置了锥形密封台,利用锥形密封台与针筒内壁紧密结合,有效提高了固定座与针筒之间的密封性,而且本实用新型还将卡接槽的长度进行了缩短,使卡接槽的长度小于卡接单元的长度,解决以往卡接槽长度大于等于卡接单元长度造成药液残存量大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该注射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固定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A-A剖视图。

其中:1、针筒 2、推杆 3、密封圈 4、倒钩体 5、内固定座 6、外固定座 7、针头 8、针套 9、锥形密封台 10、卡接槽。

具体实施方式

图1~3是该注射器的最佳实施例,下面结合附图1~3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参照图1,该注射器包括针筒1、推杆2、针头7、固定座和针套8,固定座包括内固定座5以及伸出针筒1的外固定座6,针头7后端固定在外固定座6内,针套8套设在针头7外侧,外固定座6固定在内固定座5的前侧,内固定座5为中空结构,且内固定座5后端开口设置,内固定座5的侧壁上开设有卡接槽10,推杆2前端设有用于卡接在卡接槽10内的卡接单元,推杆2在卡接单元后侧还固定有密封圈3,内固定座5的前侧圆周为由前至后直径逐渐增大的锥形密封台9,利用锥形密封台9与针筒1内壁紧密结合,有效提高了固定座与针筒1之间的密封性,避免出现泄漏的情况。卡接槽10的长度小于卡接单元的长度,以往设计人员都认为卡接槽10要为卡接单元让位,卡接单元需要在卡接槽10内回弹实现卡接,所以卡接槽10长度都是大于等于卡接单元长度,造成药液残存量大的问题,发明人经过反复试验发现卡接槽10并不需要长于卡接单元,卡接槽10只需要提供卡接单元下部回弹的空间就能够满足卡接单元与内固定座5卡固的要求,这样卡接槽10的长度就可以降低,从而减少药液的残留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然而熟悉本领域的人们应当了解,在这里结合附图给出的详细说明是为了更好的解释,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必然超出了有限的这些实施例,而对于一些等同替换方案或常见手段,本文不再做详细叙述,但仍属于本申请的保护范围。

参照图2~3,本实施例中卡接单元为由前至后宽度逐渐增加的倒钩体4,卡接槽10的长度为倒钩体4长度的1/2~1/4,倒钩体4的下部位于卡接槽10内。具体的,卡接槽10的长度为1.2~2.5mm,而以往卡接槽10的长度通常达到4~5mm。

锥形密封台9后端的直径大于内固定座5后部的外径,内固定座5只需要通过锥形密封台9与针筒1密封即可,其他部位不与针筒1内壁接触,这样就可以降低装配的难度,锥形密封台9前端倒圆角。为了倒钩体4顺利伸入内固定座5的内腔中,本实施例将内固定座5的内腔后端开口设计为由前至后直径逐渐增大的喇叭状。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