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药物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0194380发布日期:2020-03-27 19:59阅读:22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中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药物,同时还涉及该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药物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围绝经期综合征又称更年期综合征(mps),指妇女绝经前后出现性激素波动或减少所致的一系列以自主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为主,伴有神经心理症状的一组症候群。绝经可分为自然绝经和人工绝经两种。自然绝经指卵巢内卵泡用尽,或剩余的卵泡对促性腺激素丧失了反应,卵泡不再发育和分泌雌激素,不能刺激子宫内膜生长,导致绝经。人工绝经是指手术切除双侧卵巢或用其他方法停止卵巢功能,如放射治疗和化疗等。单独切除子宫而保留一侧或双侧卵巢者,不作为人工绝经。

目前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西药可能会产生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特别是激素类药物,往往见效较快,效果明显,但激素长期使用的耐药性。中药副作用很小,但是目前市场的中药疗效参差不齐,不甚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起效快、疗效好、无毒副作用的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药物。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该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药物的制备方法。

本发明的一种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药物,按重量份计,包括以下原料:

党参18-22份、生黄芪18-22份、熟地18-22份、土炒白术13-17份、酒洗当归13-17份、山茱萸13-17份,酒炒香附13-17份、益母草13-17份、蛤蚧粉炒阿胶2-4份、黑芥穗2-4份、甘草2-4份、木耳炭2-4份、贯众炭2-4份。

上述的一种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药物,按重量份计,优选以下原料:

党参20份、生黄芪20份、熟地20份、土炒白术15份、酒洗当归15份、山茱萸15份,酒炒香附15份、益母草15份、蛤蚧粉炒阿胶3份、黑芥穗3份、甘草3份、木耳炭3份、贯众炭3份。

本发明的一种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按重量份取各原料药;

(2)将上述原料药用3倍重量的水浸泡20-30min,用武火煮沸后,再用文火煮25-35min,取水煎液;药渣再加入2倍的水继续煎煮,煎煮20-30min,取水煎液;合并两次水煎液,即得。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有益效果,从以上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选用党参、生黄芪、熟地、土炒白术、酒洗当归、山茱萸,酒炒香附、蛤蚧粉炒阿胶、黑芥穗、甘草、木耳炭、贯众炭、益母草为原料,通过各药物的协同作用发挥养心安神、益气健脾、补血止血之功效,达到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目的。本发明的药物治疗更年期综合征具有起效快、疗效好、安全无毒副作用的特点。临床90例患者使用,总有效率96.7%。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试验例来进一步阐述本发明所述药物的有益效果。

试验例:本发明药物的临床观察

1、临床资料:

全部病例90例,女性,年龄45-55岁。

2、诊断标准:

《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

3、治疗方法:

口服本发明所得药物,每日3次,一日一剂。

4、疗效标准:

显效:症状消失;

有效:症状明显缓解;

无效:症状无明显改善。

5、治疗结果:

患者使用本发明药物,显效85例,有效2例,无效3例,显效率89.5%,总有效率96.7%。

通过以下实施例来阐明本药物的制备方法。

实施例1

一种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称取党参18g、生黄芪22g、熟地18g、土炒白术17g、酒洗当归13g、山茱萸17g,酒炒香附13g、益母草17g、蛤蚧粉炒阿胶2g、黑芥穗4g、甘草2g、木耳炭4g、贯众炭2g;

(2)将上述原料药用3倍重量的水浸泡30min,用武火煮沸后,再用文火煮25min,取水煎液;药渣再加入2倍的水继续煎煮,煎煮30min,取水煎液;合并两次水煎液,即得。

实施例2

一种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称取党参20g、生黄芪20g、熟地20g、土炒白术15g、酒洗当归15g、山茱萸15g,酒炒香附15g、益母草15g、蛤蚧粉炒阿胶3g、黑芥穗3g、甘草3g、木耳炭3g、贯众炭3g;

(2)将上述原料药用3倍重量的水浸泡25min,用武火煮沸后,再用文火煮30min,取水煎液;药渣再加入2倍的水继续煎煮,煎煮25min,取水煎液;合并两次水煎液,即得。

实施例3

一种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称取党参22g、生黄芪18g、熟地22g、土炒白术13g、酒洗当归17g、山茱萸13g,酒炒香附17g、益母草13g、蛤蚧粉炒阿胶4g、黑芥穗2g、甘草4g、木耳炭2g、贯众炭4g;

(2)将上述原料药用3倍重量的水浸泡20min,用武火煮沸后,再用文火煮35min,取水煎液;药渣再加入2倍的水继续煎煮,煎煮20min,取水煎液;合并两次水煎液,即得。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