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部艾灸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12673发布日期:2020-01-17 19:09阅读:372来源:国知局
脚部艾灸仪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艾灸设备制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脚部艾灸仪。



背景技术:

艾灸仪是根据传统艾灸原理制备的现代艾灸仪器。与传统艾灸点燃艾柱或艾条,以熏熨或温灼体表穴位不同,艾灸仪将艾绒制备成的专用艾饼或艾柱,安置在具有发热元件的风道内,产生的艾热随风道传输至风孔排出。将风孔对准被灸穴位或特定部位上,艾热将刺激体表穴位或特定部位,以激发经气的活动来调整人体生理功能,从而达到防病治病的目的。

人体脚部上的穴位及经脉非常多,适当刺激脚部穴位可缓解工作疲劳,治疗失眠,还能起到调补肝肾、排毒养颜的效果。脚部艾灸仪即是专门用于脚部艾灸的仪器。脚部艾灸仪使用方便,且安全性高,因此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与认可。

但是,现有脚部艾灸仪的结构仍有待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脚部艾灸仪,结构组成简单,且能够支持脚背艾灸及脚弓艾灸功能。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脚部艾灸仪,包括:壳体,具有置脚腔室,所述置脚腔室包括两个并列排布的子腔室;盖板,设于所述壳体上,适于打开或关闭所述置脚腔室;第一风孔,设于所述盖板朝向所述置脚腔室的一侧;第二风孔,设于两个所述子腔室内壁上;运作装置,设于所述壳体内,所述第一风孔与所述第二风孔共用所述运作装置。

可选的,所述运作装置包括:风道,与所述第二风孔相连通;风扇,设于所述风道的一端;加热器,设于所述风道内,且与所述风扇相邻。

可选的,所述第二风孔包括第一子风孔及第二子风孔,所述第一子风孔设于所述子腔室的侧壁上,所述第二子风孔设于所述子腔室的底壁上。

可选的,所述运作装置包括第一运作装置,所述第一子风孔与所述第一风孔共用所述第一运作装置。

可选的,两个所述子腔室之间具有连接座,所述第一运作装置位于所述连接座内。

可选的,所述脚部艾灸仪还包括:盒体,固设于所述盖板朝向所述置脚腔室的一侧,所述第一风孔位于所述盒体朝向所述置脚腔室的侧壁上。

可选的,所述脚部艾灸仪还包括:第一转换孔,设于所述盒体上;第二转换孔,设于所述连接座上,所述盖板关闭所述置脚腔室时,所述第二转换孔对准所述第一转换孔。

可选的,所述盒体朝向所述置脚腔室的侧壁上具有凹槽,所述盖板关闭所述置脚腔室时,所述凹槽适于横跨所述连接座。

可选的,所述第一转换孔位于所述凹槽侧壁上,所述第二转换孔设于所述连接座的侧壁上。

可选的,所述第一转换孔位于所述凹槽底部上,所述第二转换孔设于所述连接座的顶部上。

可选的,所述脚部艾灸仪还包括:挡片,设于所述第一子风孔上,且位于所述连接座内,适于打开或关闭所述第一子风孔。

可选的,所述脚部艾灸仪还包括:导槽,贯穿所述连接座的侧壁厚度;移动条,设于所述子腔室的侧壁上,所述移动条与所述挡片固定连接,适于带动所述挡片沿所述导槽移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优点:

一方面,所述脚部艾灸仪在所述盖板朝向所述置脚腔室的一侧设有第一风孔,能够支持脚背艾灸功能。另一方面,所述脚部艾灸仪设有第二风孔,所述第二风孔设于两个所述子腔室内壁上,以实现脚部其它穴位的艾灸功能,例如脚底或脚弓处的穴位。此外,所述脚部艾灸仪还包括运作装置,所述运作装置设于所述壳体内,所述第一风孔与所述第二风孔共用所述运作装置,从而可简化所述脚部艾灸仪的结构组成,减轻所述脚部艾灸仪的重量,减小所述脚部艾灸仪的体积。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脚部艾灸仪在盖板关闭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的脚部艾灸仪在盖板打开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所示的脚部艾灸仪沿另一方向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1所示的脚部艾灸仪的第一运作装置、第二运作装置及第三运作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图4所示的第一运作装置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由背景技术可知,现有脚部艾灸仪的结构仍有待提高。

现结合一种脚部艾灸仪进行分析,所述脚部艾灸仪包括:第一风孔及第二风孔,由所述第一风孔及所述第二风孔散出的艾热可分别用于艾灸人体脚背及脚弓。所述第一风孔及所述第二风孔各有一套运作装置,所述运作装置适于实现艾饼的加热及艾热的传输。所述第一风孔的运作装置与所述第二风孔的运作装置相独立,两套所述运作装置的设计使得所述脚部艾灸仪的结构组成繁多,使得所述脚部艾灸仪的重量及占用空间大。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脚部艾灸仪的技术方案中,第一风孔与所述第二风孔共用一套运作装置,以简化所述脚部艾灸仪的结构组成。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为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做详细的说明。

参考图1至图3,一种脚部艾灸仪100,包括:壳体210、盖板220、第一风孔310及第二风孔。其中,所述壳体210具有置脚腔室201,所述置脚腔室201包括两个并列排布的子腔室。所述盖板220设于所述壳体210上,适于打开或关闭所述置脚腔室201。所述第一风孔310设于所述盖板220朝向所述置脚腔室201的一侧。所述第二风孔设于两个所述子腔室内壁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风孔包括第一子风孔330及第二子风孔320,所述第一子风孔330设于所述子腔室的侧壁上,所述第二子风孔320设于所述子腔室的底壁上。

本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两个所述子腔室沿第一方向x并行排列。所述子腔室形状仿照人体脚底形状。

两个所述子腔室分别为第一子腔室211和第二子腔室212,其中,所述第一子腔室211适于使用者放置左脚,所述第二子腔室212适于使用者放置右脚。

以使用者作为参考定义所述脚部艾灸仪100的前端及后端位置。具体的,在使用者的左右脚分别位于所述第一子腔室211及所述第二子腔室212的情况下,与使用者身体前后相一致,定义所述脚部艾灸仪100的前端及后端位置。

所述第二子风孔320适于对人体脚底进行艾灸。

单个所述子腔室内的所述第二子风孔320的数量为多个。所述子腔室底部具有核心区410,所述多个第二子风孔320位于所述核心区410内。本实施例中,所述核心区410位于所述子腔室底部中心。

人体在走路时间过长或走路所带负重过多时,容易引发足底筋膜炎,导致人体脚底中心具有痛感。所述核心区410位于所述子腔室底部中心,因而由所述第二子风孔320喷出的艾热将集中对人体脚底中心进行刺激,以缓解人体脚底疲劳。此外,由所述第二子风孔320喷出的艾热还能够充分艾灸人体脚底穴位,促进血液循环。

所述核心区410沿第二方向y延伸,所述第二方向y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x,与所述脚部艾灸仪100的前后端方向相一致。

本实施例中,所述核心区410呈跑道形。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核心区410还可以呈长方形或椭圆形。

本实施例中,所述核心区410呈凹槽状,所述第二子风孔320位于所述凹槽的底部。人体脚部艾灸过程中,脚底与所述第二子风孔320间的间距较大,有助于避免第二子风孔320封堵。

本实施例中,所述盖板220与所述壳体210的前端枢轴连接,所述盖板220可相对所述壳体210旋转,以打开或关闭所述置脚腔室201。

一方面,使用者进行艾灸过程中,所述盖板220关闭所述置脚腔室201,有助于保温。另一方面,艾灸结束后,打开所述置脚腔室201,便于彻底清洁所述置脚腔室201。

所述第一风孔310适于对人体脚背进行艾灸。例如艾灸太冲穴及其周边穴位。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风孔310的数量为多个。

本实施例中,所述脚部艾灸仪100还包括:盒体600,固设于所述盖板220朝向所述置脚腔室201的一侧。所述第一风孔310位于所述盒体600朝向所述置脚腔室201的侧壁上,所述第一风孔310与所述盒体600的内腔相连通。

本实施例中,所述盒体600朝向所述置脚腔室201的侧壁上具有凹槽610。所述凹槽610由所述盒体600侧壁围成。

所述凹槽610将所述盒体600分为相互连接的两个分盒体420,两个所述分盒体420分别位于所述凹槽610的两侧。所述盖板220关闭所述置脚腔室201时,所述分盒体420对准所述子腔室。

所述第一风孔310位于所述分盒体420朝向所述置脚腔室201的侧壁上。所述盖板220关闭所述置脚腔室201时,所述第一风孔310对准人体脚背。

本实施例中,两个所述子腔室之间具有连接座250,所述连接座250顶部朝所述置脚腔室201外凸出。所述连接座250侧壁属于所述子腔室侧壁。所述盖板220关闭所述置脚腔室201时,所述凹槽610适于横跨所述连接座250,使得所述分盒体420对准所述子腔室。

所述凹槽610横跨所述连接座250,一方面,保证所述分盒体420朝向所述置脚腔室201的侧壁贴附人体脚背,以使所述第一风孔310散出的艾热直接刺激人体脚背上的穴位;另一方面,使得所述连接座250承受所述盖板220的部分重量,以减轻人体脚背的承重,提高舒适度。

如图3所示,所述第一子风孔330适于对人体脚弓进行艾灸。所述第一子风孔330可艾灸太溪穴及其周边穴位。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子风孔330设于所述连接座250侧壁上。具体的,所述第一子风孔330设于所述连接座250朝向所述子腔室的两侧,所述第一子风孔330与所述连接座250内相连通。使用者的双脚放置于所述置脚腔室201内时,所述第一子风孔330对准人体脚弓位置。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子风孔330的数量为多个。所述连接座250朝向所述子腔室的两侧具有脚弓艾灸区430,所述第一子风孔330位于所述脚弓艾灸区430内。

所述脚弓艾灸区430沿所述连接座250的高度方向延伸。

本实施例中,所述脚弓艾灸区430呈长方形。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脚弓艾灸区430呈跑道形。当所述脚弓艾灸区430呈跑道形时,所述脚弓艾灸区430由圆弧段及直线段围成,所述直线段包括两条相平行的直线,所述圆弧段位于所述直线段的两端。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脚弓艾灸区430还可以呈长方形或椭圆形。

本实施例中,所述脚部艾灸仪100还包括:挡片(图中未示出)、导槽710及移动条700。所述挡片设于所述第一子风孔330上,且位于所述连接座250内,适于打开或关闭所述第一子风孔330。

本实施例中,所述挡片的数量为两个,分别用于控制两个所述脚弓艾灸区430内的第一子风孔330的关闭。

所述导槽710贯穿所述连接座250的侧壁厚度。本实施例中,所述脚弓艾灸区430的两侧各具有一条所述导槽710,所述导槽710的延伸方向平行于所述脚弓艾灸区430的延伸方向。

所述移动条700的数量与所述挡片的数量相对应。本实施例中,所述移动条700的数量为两个。

所述移动条700设于所述子腔室的侧壁上。本实施例中,两个所述移动条700分别设于两个所述子腔室相对的侧壁上。

所述移动条700的延伸方向与所述导槽710的延伸方向相垂直,所述移动条700横跨所述脚弓艾灸区430两侧的所述导槽710。所述导槽710露出所述挡片,通过所述导槽710,所述移动条700与所述挡片固定连接。当沿所述导槽710延伸方向移动所述移动条700时,所述移动条700带动所述挡片沿所述导槽710移动,以打开或关闭所述第一子风孔330。

本实施例中,沿所述脚弓艾灸区430的延伸方向,所述挡片的长度小于所述脚弓艾灸区430的长度,有助于控制所述脚弓艾灸区430的不同区域内的所述第一子风孔330的打开或关闭,便于使用者根据不同需求进行自主选择。

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挡片的长度还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述脚弓艾灸区430的长度。

本实施例中,所述壳体210包括底座230及设于所述底座230上的主壳体240,所述底座230与所述主壳体240可拆卸连接。

所述底座230与所述主壳体240围成空腔。所述第二子风孔320与所述空腔相连通,且所述第一子风孔330也与所述空腔相连通。

参考图4,所述脚部艾灸仪100还包括:设于所述壳体210内的运作装置,所述第一风孔310与所述第二风孔共用所述运作装置510。

本实施例中,所述运作装置包括第一运作装置510,所述第一风孔310(参考图3)与所述第一子风孔330(参考图3)共用所述第一运作装置510。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运作装置510位于所述连接座250(参考图3)内,且所述第一运作装置510设于所述底座230上。

所述第一运作装置510包括:第一风道511、第一风扇512及第一加热器513。所述第一风扇512设于所述第一风道511的一端,所述第一风道511的另一端靠近所述第一子风孔330。所述第一加热器513设于所述第一风道511内,且与所述第一风扇512相邻。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风道511延伸方向平行于所述第二方向y(参考图3),设有所述第一风扇512的所述第一风道511的一端靠近所述底座230的前端,所述第一风道511的另一端靠近所述底座230的后端。

参考图5,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风道511包括挡风侧片514及挡风顶片515,所述挡风侧片514凸出于所述底座230(参考图4),且所述挡风侧片514围成环形结构。所述挡风顶片515设于所述挡风侧片514上,且与所述挡风侧片514固定连接。所述挡风侧片514、挡风顶片515及所述底座230围成腔体,所述腔体的两端与所述空腔相连通,以供传输艾热。

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风道511由凸出于所述底座230的挡风侧片514围成。所述挡风侧片514、所述连接座250(参考图3)顶部及所述底座230围成腔体,以供传输艾热。

本实施例中,由所述第一风道511靠近所述第一加热器513的一端,至所述第一风道511的另一端,所述第一风道511依次由第一风道第一部分501、第一风道第二部分502及第一风道第三部分503连接构成。

所述第一风道第一部分501的口径大于第一风道第二部分502的口径,所述第一风道第二部分502的口径大于第一风道第三部分503的口径。沿所述第一风道511的艾热传输方向,所述第一风道511的口径缩小,有助于提高艾热强度,从而增强灸感。

所述第一风扇512适于制造风力。所述第一加热器513上设有艾饼,所述第一加热器513对艾饼进行加热,形成的热流即为艾热。所述第一风道511与所述第一子风孔330相连通。艾热沿所述第一风道511在所述空腔内传输,并经所述第一子风孔330排出。

所述第一风孔310与所述第一子风孔330共用所述第一运作装置510,能够简化所述脚部艾灸仪100的结构组成,减小所述脚部艾灸仪100的重量及体积。

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脚部艾灸仪100还包括:第一转换孔810及第二转换孔820,所述第一转换孔810设于所述盒体600上,所述第二转换孔820设于所述连接座250上。所述盖板220关闭所述置脚腔室201时,所述第二转换孔820对准所述第一转换孔810。

所述第二转换孔820连通所述腔体,又由于所述第二转换孔820对准所述第一转换孔810,因此所述第一风道511(参考图4)传输的艾热能够经所述第二转换孔820及所述第一转换孔810,传输至所述盒体600的内腔中。传输至所述盒体600的内腔中的所述艾热继而由所述第一风孔310排出,从而可对人体脚背进行艾灸。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转换孔810位于所述凹槽610侧壁上,所述第一转换孔810与所述盒体600的内腔相连通。所述第二转换孔820设于所述连接座的侧壁上,具体的,所述第二转换孔820设于所述连接座250朝向所述子腔室的两侧,所述第二转换孔820与所述连接座250内相连通。相较于所述第一子风孔330,所述第二转换孔820靠近所述连接座250的前端。

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转换孔810位于所述凹槽610底部上,所述第二转换孔820设于所述连接座250的顶部上。

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挡风顶片515在靠近所述第二转换孔820(参考图3)处设有转换口802,所述转换口802处设有挡板803(参考图4)。所述挡板803适于打开或关闭所述转换口802,以控制所述第一风孔310(参考图3)或所述第一子风孔330(参考图3)输出艾热。

利用程序可控制所述挡板803,以灵活切换所述转换口802的打开或关闭。

借助所述转换口802及所述挡板803,能够均衡分配所述第一风道511内产生的艾热。

本实施例中,当所述挡板803将所述转换口802关闭时,所述第一风道511输送的艾热经过整个所述腔体,由靠近所述第一子风孔330的所述第一风道511的端部排出,进而所述第一子风孔330散出艾热,以对人体脚弓进行艾灸。

本实施例中,当所述挡板803将所述转换口802打开时,所述挡板803将封堵所述腔体,使所述第一风道511输送的艾热只能由所述转换口802排出,进而依次经过所述第二转换孔820、所述第一转换孔810及所述第一风孔310,由所述第一风孔310散出艾热,以对人体脚弓进行艾灸。

在其他实施例中,当所述挡板803将所述转换口802打开时,所述腔体的两端仍然相贯通,使所述第一风道511输送的艾热不仅可由所述转换口802排出,还可以经靠近所述第一子风孔330的所述第一风道511的端部排出,从而实现所述第一子风孔330与所述第一风孔310同时散出艾热,以支持人体脚背与脚弓同时艾灸。

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运作装置还包括:第二运作装置520及第三运作装置530。所述第二运作装置520及第三运作装置530分别位于所述第一运作装置510的两侧。所述第二运作装置520、第一运作装置510、第三运作装置530并行排列于所述底座230上,且所述第二运作装置520、第一运作装置510及第三运作装置530均位于所述空腔内。

所述第二运作装置520适于为所述第一子腔室211(参考图3)底壁上的所述第二子风孔320输出艾热,以保证所述第二子风孔320输出的艾热强度满足要求。

所述第二运作装置520包括:第二风道521、第二风扇522及第二加热器523。所述第二风扇522设于所述第二风道521的一端,所述第二风道521的另一端对准所述第一子腔室211底部的所述第二子风孔320。所述第二加热器523设于所述第二风道521内,且与所述第二风扇522相邻。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风道521的延伸方向平行于所述第二方向y。

所述第三运作装置530适于为所述第二子腔室212(参考图3)底部的所述第二子风孔320输出艾热,以保证所述第二子风孔320输出的艾热强度满足要求。

所述第三运作装置530包括:第三风道531、第三风扇532及第三加热器533。所述第三风扇532设于所述第三风道531的一端,所述第三风道531的另一端对准所述第二子腔室212底部的所述第二子风孔320。所述第三加热器533设于所述第三风道531内,且与所述第三风扇532相邻。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三风道531的延伸方向平行于所述第二方向y。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风道521及所述第三风道531内设有灯板801,所述灯板801上设有多个灯珠,所述灯珠对准所述第二子风孔320(参考图2)。

所述灯珠射出的光线伴随艾热刺激人体穴位,有助于提高穿透皮肤的深度,从而可提升艾灸效果。本实施例中,所述灯珠发出的光线为红光。

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风孔310、第一子风孔330及第二子风孔320还可以共用所述第一运作装置510。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风孔310、第一子风孔330或第二子风孔320散出艾热后,首先集中刺激人体脚部相应穴位。经过一段时间后,艾热将充满于整个所述置脚腔室201内,以对人体整个脚部进行按摩。

虽然本实用新型披露如上,但本实用新型并非限定于此。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均可作各种更动与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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