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人体触电急救保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386178发布日期:2020-09-29 10:05阅读:111来源:国知局
一种人体触电急救保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人体触电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人体触电急救保护结构。



背景技术:

人体中含有大量的水分子以及金属粒子,尤其是血液中铁元素含量最多。另外还包含了许多其它微量的金属和非金属物质粒子。也可以这样说,人体主要是由碳水化合物组成的大化学分子有机体。如果人体接近电场的两个正负端点时,人体中的导电粒子就会在电场力的作用下形成电子,电作用与人体的机理是很复杂的,研究表明,电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来自电流,电流对人体的伤害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电伤和电击;电伤是指由于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和机械效应引起人体外表的局部伤害,如电灼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等,电伤在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一般无生命危险;电击是指电流流过人体内部造成人体内部器官的伤害,这是触电事故后果中最严重的,绝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由电击造成。

当人体触电严重时,可能导致患者出现了心跳骤停,患者停止呼吸,一般第一时间急救患者人员都不是医护人员,对按下心脏起搏不专业,按压的力度也不够,严重影响对患者的救治,鉴于此,我们提出一种人体触电急救保护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人体触电急救保护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人体触电急救保护结构,包括保护壳,所述保护壳的底面开设有凹腔,所述保护壳的顶面开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内开设有环形槽,所述保护壳靠近一端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第一缺口,所述凹腔内设有保护垫,所述保护垫的顶部开设有第二通孔,且所述第二通孔与所述第一通孔相连通,所述保护垫靠近一端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第二缺口,所述第二缺口与所述第一缺口相连通;且所述第一缺口内设有u形垫,且所述u形垫一侧延伸至所述第二缺口内;所述第一通孔的上方设有按压盘,所述按压盘的底面设有圆柱,且所述圆柱的下端穿过所述第一通孔并延伸至环形槽内,所述圆柱上设有限位环,且所述限位环位于所述环形槽内,所述限位环的底面设有弹簧,且所述弹簧位于所述环形槽内,所述圆柱的底端设有半圆球。

优选的,所述保护垫与所述保护壳紧密粘接,所述u形垫分别与所述第一缺口以及第二缺口紧密粘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通孔与所述第二通孔以及所述圆柱的直径相等,所述圆柱分别与所述第一通孔以及所述第二通孔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按压盘与所述圆柱以及所述限位环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按压盘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一通孔的直径,所述第一通孔的直径小于所述环形槽的直径,所述环形槽的直径等于所述限位环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弹簧的直径小于述环形槽的直径,所述弹簧的直径大于所述圆柱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第一缺口与所述第二缺口的尺寸相等,所述u形垫的直径为8-15cm,所述u形垫的高度为10-15cm。

优选的,所述保护垫的高度为20-30cm,所述半圆球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一通孔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半圆球与所述圆柱紧密粘接,所述限位环与所述环形槽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按压盘、圆柱、限位环、弹簧、半圆球,当患者出现心跳骤停呼吸时,急救人员可以将保护壳和保护垫放在患者身上,用力下按按压盘,使圆柱在第一通孔内下移,限位环在环形槽内下移,弹簧受到限位环的挤压在环形槽内收缩,半圆球穿过第二通孔位于患者心脏的上方,并继续下移接触身体,使心脏收缩,直至半圆球下移5-6cm时,弹簧被压缩到最短,此时,松开按压盘的手,使弹簧伸长并推着限位环在环形槽内上移,圆柱和按压盘以及半圆球都上移,使心脏舒张;再反复操作,能使心脏重新搏动,保证按下心脏起搏不专业的人员以及按压的力度不够的人员,也能快速对患者进行救治。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第一缺口、第二通孔,第一缺口和第二通孔可以将患者的胳膊卡住,避免人员在进行救治患者时,患者的身体出现移位,防止半圆球未按压在患者心脏的位置。

3、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保护垫和u形垫,能保证患者的舒适,防止对患者造成二次伤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保护壳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保护壳和保护垫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按压盘、圆柱和限位环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保护垫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保护壳1;凹腔11;第一通孔12;环形槽13;第一缺口14;保护垫2;第二通孔21;第二缺口22;按压盘3;圆柱31;限位环32;弹簧33;半圆球34;u形垫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人体触电急救保护结构,包括保护壳1,保护壳1的底面开设有凹腔11,保护壳1的顶面开设有第一通孔12,第一通孔12内开设有环形槽13,保护壳1靠近一端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第一缺口14,凹腔11内设有保护垫2,保护垫2的顶部开设有第二通孔21,且第二通孔21与第一通孔12相连通,保护垫2靠近一端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第二缺口22,第二缺口22与第一缺口14相连通;且第一缺口14内设有u形垫4,且u形垫4一侧延伸至第二缺口22内;第一通孔12的上方设有按压盘3,按压盘3的底面设有圆柱31,且圆柱31的下端穿过第一通孔12并延伸至环形槽13内,圆柱31上设有限位环32,且限位环32位于环形槽13内,限位环32的底面设有弹簧33,且弹簧33位于环形槽13内,圆柱31的底端设有半圆球34。

具体的,保护垫2与保护壳1紧密粘接,保证保护垫2与保护壳1的结构稳定,防止保护垫2脱离保护壳1,u形垫4分别与第一缺口14以及第二缺口22紧密粘接,保证结构的稳定,防止u形垫4脱落。

进一步的,第一通孔12与第二通孔21以及圆柱31的直径相等,避免圆柱31与第一通孔12以及第二通孔21产生较大的摩擦力,圆柱31难以自由的上下移动,圆柱31分别与第一通孔12以及第二通孔21滑动连接,使圆柱31能在第一通孔12以及第二通孔21内自由的上下移动。

具体的,按压盘3与圆柱31以及限位环32为一体成型结构,保证结构的稳定,按压盘3的直径大于第一通孔12的直径,避免按压盘3进入第一通孔12内,第一通孔12的直径小于环形槽13的直径,环形槽13的直径等于限位环32的直径,保证限位环32只能在环形槽13内上下移动;且限位环32在环形槽13内上下移动的距离为5-6cm,能限定圆柱31以及半圆球34上下移动的距离,保证对心脏能产生有利的按压效果。

进一步的,弹簧33的直径小于述环形槽13的直径,弹簧33的直径大于圆柱31的直径,保证弹簧33只能在环形槽13内进行收缩与伸长,避免弹簧33移出到外界。

具体的,第一缺口14与第二缺口22的尺寸相等,u形垫4的直径为8-15cm,u形垫4的高度为10-15cm,保证不同尺寸的胳膊都能卡在u形垫4内。

进一步的,保护垫2的高度为20-30cm,保证能将患者的身体卡在保护垫2内,半圆球34的直径小于第一通孔12的直径,保证半圆球34能在第一通孔12以及第二通孔21内移动。

更进一步的,半圆球34与圆柱31紧密粘接,保证半圆球34的结构稳定,半圆球34能随着圆柱31上下移动,限位环32与环形槽13滑动连接,使位环32能在环形槽13内上下移动。

值得说明的是,保护垫2和u形垫4以及半圆球34采用橡胶材质,其橡胶材质具有一定的弹性,对人体不会产生伤害。

值得注意的是,当弹簧33自然伸长时,限位环32的顶部与环形槽13顶部相贴合,半圆球34的底部与第二通孔21的底部在同一水平面上。

本实施例的人体触电急救保护结构在使用时,将保护壳1和保护垫2放在心跳骤停呼吸的患者身上,使两个u形垫4卡住患者的两个胳膊,将患者固定住,再用手用力下按按压盘3,使圆柱31在第一通孔12内下移,限位环32在环形槽13内下移,弹簧33受到限位环32的挤压在环形槽13内收缩,半圆球34从第一通孔12的底部穿过第二通孔21位于患者心脏的上方,并继续下移接触身体进行挤压,使心脏收缩,直至半圆球34下移5-6cm时,弹簧33被压缩到最短,此时,松开按压盘3的手,使弹簧33伸长并推着限位环32在环形槽13内上移,圆柱31和按压盘3以及半圆球34都上移,使心脏舒张;再反复操作,能使心脏重新搏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例,并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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