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腔镜吸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腔镜吸引器包括:
吸引器主体;
管道体,所述管道体位于吸引器主体的下方,且所述管道体和吸引器主体连接;所述管道体内设置有两个腔道,两个腔道的下端贯穿管道体的底部,且两个腔道分为:
第一腔道,所述第一腔道的上端和所述吸引器主体连通;
第二腔道,所述第二腔道的上端具有第二腔道入口,且所述第二腔道的入口贯穿管道体的侧面;
其中,所述第二腔道内可容置纱条,并通过第二腔道使得纱条作用在管道体的底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腔镜吸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腔道和第二腔道平行设置,且第一腔道和第二腔道之间相互独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腔镜吸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腔道入口位于所述吸引器主体的侧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腔镜吸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腔道的下端设置有吸附孔,所述吸附孔贯穿所述第一腔道。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腔镜吸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腔道的横截面不完全大于纱条的横截面积,通过第二腔道使得纱条形变而卡设在第二腔道内。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腔镜吸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腔道入口为弧形弯曲状,且所述弧形弯曲状的弧心朝下。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腔镜吸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腔镜吸引器还包括:
推击器,所述推击器为一细长体,且具有韧性可弯曲形变;
其中,所述推击器的部分位于在第二腔道内,所述推击器作用在纱条上,并通过推击器使得纱条沿第二腔道由上向下运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腔镜吸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击器分为两段,具体为:
施力部;所述施力部位于第二腔道外;
内伸部,所述内伸部位于第二腔道内,且所述内伸部和施力部连接;
其中,所述施力部和内伸部之间设置有推击器标识,通过推击器标识以区分施力部和内伸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腔镜吸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施力部的横截面尺寸大于所述内伸部的横截面尺寸。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腔镜吸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纱条的下端相对于推击器设置有内凹的凹槽,所述推击器作用在纱条的凹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