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治疗脊柱损伤的方法,包括向具有脊柱损伤的受试者给药有效量的上调神经元特异性k+-cl-协同转运蛋白(kcc2)的药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调kcc2的药剂是选自由小分子、肽、基因标记系统和编码kcc2的表达载体所组成的群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小分子是clp290。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是非整合型的或整合型的。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是病毒载体或非病毒载体。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非整合型载体是选自由附加型载体、ebna1载体、微环载体、非整合型腺病毒、非整合型rna和仙台病毒所组成的群组。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病毒载体是选自由逆转录病毒、慢病毒、腺病毒、疱疹病毒、痘病毒、α病毒、牛痘病毒和腺相关病毒所组成的群组。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非病毒载体是选自由纳米颗粒、阳离子脂质、阳离子聚合物、金属纳米颗粒、纳米棒、脂质体、微泡、细胞渗透肽和脂质球所组成的群组。
9.根据权利要求4至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跨越血脑屏障。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适宜的对照物相比,kcc2被上调至少2倍、5倍、6倍、7倍、8倍、9倍或10倍。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脊柱损伤是重度脊髓损伤。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是人。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被诊断为具有脊柱损伤。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先前已经被进行脊柱损伤治疗。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给药之前,所述受试者被诊断为具有脊髓损伤。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还被施予至少第二种脊柱损伤治疗。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还被给药至少第二种治疗性化合物。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种治疗性化合物是选自由骨桥蛋白、生长因子或4-胺基吡啶所组成的群组。
19.一种用于治疗脊柱损伤的方法,包括向具有脊柱损伤的受试者给药有效量的抑制na+/2cl-/k+-协同转运蛋白(nkcc)的药剂。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抑制nkcc的药剂是选自由小分子、抗体、肽、反义寡核苷酸和rnai所组成的群组。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rnai是microrna、sirna或shrna。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小分子是布美他尼。
23.根据权利要求19至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药剂包含在载体中。
24.一种用于治疗脊柱损伤的方法,包括向具有脊柱损伤的受试者给药有效量的降低抑制性中间神经元兴奋性的药剂。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药剂上调抑制性gi偶联受体gi-dreadd。
26.根据权利要求24至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药剂是编码gi-dreadd的表达载体。
27.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药剂是编码kir2.1的表达载体。
28.根据权利要求24上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与所述药剂基本上相同的时间给药氯氮平n-氧化物。
29.根据权利要求25至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跨越血脑屏障。
30.根据权利要求24至29所述的方法,其中与适宜的对照物相比,所述抑制性中间神经元的兴奋性被降低至少10%、至少20%、至少30%、至少40%、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至少99%或更多。
31.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给药之前,所述受试者被诊断为具有脊髓损伤。
32.根据权利要求24至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被施予至少第二种脊柱损伤治疗。
33.一种用于治疗脊柱损伤的方法,包括向具有脊柱损伤的受试者给药有效量的降低抑制性中间神经元兴奋性的电刺激。
34.根据权利要求33上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与所述药剂基本上相同的时间给药氯氮平n-氧化物。
35.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刺激直接施加到所述脊髓。
36.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刺激直接施加到所述脊髓的损伤位点处。
37.根据权利要求33至36所述的方法,其中与适宜的对照物相比,所述抑制性中间神经元的兴奋性被降低至少10%、至少20%、至少30%、至少40%、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至少99%或更高。
38.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给药之前,所述受试者被诊断为具有脊髓损伤。
39.根据权利要求33至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被施予至少第二种脊柱损伤治疗。
40.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有效量的kcc2多肽或包含编码所述kcc2多肽的核酸序列的载体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载剂,用于治疗脊髓损伤。
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kcc2多肽包含seqidno:1的序列。
42.根据权利要求40至41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kcc2多肽与seqidno:1具有至少95%的氨基酸序列一致性并且保留seqidno:1的kcc2生物活性的至少80%。
43.根据权利要求40至42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还包含至少第二种治疗性化合物。
44.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有效量的gi-dreadd多肽或包含编码所述gi-dreadd多肽的核酸序列的载体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载剂,用于治疗脊髓损伤。
45.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gi-dreadd多肽是优化的gi-dreadd多肽。
46.根据权利要求44至45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gi-dreadd多肽包含seqidno:2的序列。
47.根据权利要求44至46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gi-dreadd多肽与seqidno:2具有至少95%的氨基酸序列一致性并且保留seqidno:2的gi-dreadd生物活性的至少80%。
48.根据权利要求44至47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还包含氯氮平n-氧化物。
49.根据权利要求44至47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还包含至少第二种治疗性化合物。
50.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有效量的kir2.1多肽或包含编码所述kir2.1多肽的核酸序列的载体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载剂,用于治疗脊髓损伤。
51.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kir2.1多肽包含seqidno:3的序列。
52.根据权利要求50至51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kir2.1多肽与seqidno:3具有至少95%的氨基酸序列一致性并且保留seqidno:3的kir2.1生物活性的至少80%。
53.根据权利要求50至52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还包含氯氮平n-氧化物。
54.根据权利要求50至52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还包含至少第二种治疗性化合物。
55.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有效量的根据权利要求19至21所述的药剂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载剂,用于治疗脊髓损伤。
56.根据权利要求55所述的药物组合物,还包含至少第二种治疗性化合物。
57.一种用于治疗脊柱损伤的方法,包括向具有脊柱损伤的受试者给药有效量的clp290。
5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clp290跨越血脑屏障。
5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脊柱损伤是重度脊髓损伤。
60.根据权利要求57至5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是人。
61.根据权利要求57至6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被诊断为具有脊柱损伤。
62.根据权利要求57至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先前已经被进行脊柱损伤治疗。
6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给药之前,所述受试者被诊断为具有脊髓损伤。
64.根据权利要求57至6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还被施予至少第二种脊柱损伤治疗。
65.根据权利要求57至6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还被给药至少第二种治疗性化合物。
66.根据权利要求6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种治疗性化合物是选自由骨桥蛋白、生长因子或4-胺基吡啶所组成的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