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高度的护理康复用训练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98121发布日期:2021-02-20 16:15阅读:119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高度的护理康复用训练支架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调高度的护理康复用训练支架。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在临床上,神经内科有些中风或偏瘫病人落下的后遗症是下肢瘫痪,而偏瘫病人的下肢在康复以前是无法被大脑支配的,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做被动康复训练,如屈膝运动,以预防关节挛缩变形,保持肢体处于功能位,现有的下肢康复训练器普遍需要护理人员在整个训练中全程帮扶患者,病人不能在床上自主进行训练,不仅增加护理人员的劳动量,还使患者心理方面受到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为克服现有技术之缺陷,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调高度的护理康复用训练支架,解决病人不能在床上自主对下肢进行训练的问题。
[0004]
其技术方案是,一种可调高度的护理康复用训练支架,包括用于支撑的固定架,所述固定架与操控件、上固定单元转动连接,所述操控件一端通过连接件与所述上固定单元转动连接,所述上固定单元远离所述固定架的一端转动连接有下固定单元,所述上固定单元、下固定单元上设有用于固定下肢的柔性的绑件。
[0005]
优选地,所述上固定单元、下固定单元为长度可调节的结构。
[0006]
优选地,所述操控件为“v”形状结构,所述操控件在紧贴“v”形状结构交接的位置处与所述固定架转动连接。
[0007]
优选地,所述上固定单元、下固定单元均为两个。
[0008]
优选地,各所述连接件是用弹性材料构成的。
[0009]
优选地,所述上固定单元、下固定单元均包括第一杆、第二杆,所述第一杆、第二杆套接,且所述第一杆、第二杆套接处的侧面上设有限制相对转动的凸起,所述第一杆、第二杆的连接处螺纹连接有用于固定相对位置的卡件。
[0010]
优选地,所述下固定单元中的第一杆与所述上固定单元转动连接,所述下固定单元中的第二杆上远离所述上固定单元的一端与踏板固定连接,所述踏板下端与挡板固定连接,所述踏板与挡板垂直,所述踏板与挡板的连接处下端设有滑轮。
[0011]
优选地,所述固定架包括横杆,所述横杆两端与支杆上端固定连接,所述横杆与支杆垂直,所述支杆长度可调节,所述支杆下端与底板固定连接,所述底板所在平面与所述支杆垂直。
[0012]
优选地,所述横杆与第六杆一端滑动连接,且各所述第六杆的滑动方向与所述横杆的轴向平行,各所述第六杆上螺纹连接用于限制各所述第六杆滑动的卡件,各所述第六杆另一端与所述上固定单元上远离所述下固定单元的一端转动连接。
[0013]
优选地,所述操控件包括第三杆、第四杆、第五杆,所述第五杆在中间位置处与所
述第三杆垂直,所述第五杆在两端位置处与各所述第四杆垂直,所述第五杆与所述第三杆、各所述第四杆固定连接,所述第三杆与所述固定架转动连接,各所述第四杆与各所述连接件转动连接。
[0014]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调高度的护理康复用训练支架,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为:
[0015]
1、固定架与操控件、上固定单元转动连接,操控件一端通过连接件与上固定单元转动连接,上固定单元远离固定架的一端转动连接有下固定单元,上固定单元、下固定单元上设有用于固定下肢的柔性的绑件,通过病人自己拉动操控件中的第三杆带动上固定单元中的第一杆转动,从而带动上固定单元、下固定单元共同做屈膝运动,使病人在床上自主对下肢进行训练。
[0016]
2、上固定单元、下固定单元为长度可调节的结构,通过调节上固定单元、下固定单元的长度使其适合不同高度的病人,横杆与第六杆一端滑动连接,且各第六杆的滑动方向与横杆的轴向平行,通过第六杆在横杆上轴向滑动,改变两个第六杆之间的距离,以及调节支杆长度,使其适合胖瘦不同的病人,从而适合不同体型的病人。
附图说明
[0017]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0018]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架的左视图。
[0019]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操控件的俯视图。
[0020]
图4为本实用新型a-a向的截面图。
[0021]
图5为本实用新型b-b向的截面图。
[0022]
图6为本实用新型c处的局部放大图。
[0023]
图7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杆、第二杆套接处的径向截面图。
[0024]
图中:1固定架、1.1横杆、1.2支杆、1.3底板、1.4第六杆、2操控件、2.1第三杆、2.2第四杆、2.3第五杆、3连接件、4上固定单元、5下固定单元、6绑件、7第一杆、8第二杆、9凸起、10卡件、11踏板、12挡板、13滑轮。
具体实施方式
[0025]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6]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
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7]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子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0028]
实施例一:
[0029]
请参阅图1-7,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可调高度的护理康复用训练支架,包括用于支撑的固定架1,固定架1包括横杆1.1,横杆1.1的径向截面为六边形,横杆1.1两端与支杆1.2上端焊接,支杆1.2有两个,横杆1.1与支杆1.2垂直,支杆1.2为两个杆套接在一起,套接处螺纹连接卡件10,通过卡件10固定支杆1.2的长度,通过套接的两杆使支杆1.2长度可调节,支杆1.2下端与底板1.3焊接,底板1.3所在平面与支杆1.2垂直,横杆1.1与第六杆1.4一端滑动连接,第六杆1.4有两个,其中各第六杆1.4一端外套于横杆1.1,使得各第六杆1.4的滑动方向与横杆1.1的轴向平行,各第六杆1.4上螺纹连接用于限制各第六杆1.4滑动的卡件10,各第六杆1.4另一端与上固定单元4上远离下固定单元5的一端铰接,使得固定架1通过第六杆1.4与上固定单元4铰接,横杆1.1在中间位置处通过两个支板与操控件2中的第三杆2.1铰接,使得固定架1通过横杆1.1与操控件2铰接,其中操控件2为“v”形状结构,操控件2在紧贴“v”形状结构交接的位置处与固定架1中的横杆1.1铰接,操控件2包括第三杆2.1、第四杆2.2、第五杆2.3,第五杆2.3在中间位置处与第三杆2.1垂直,第五杆2.3在两端位置处与各第四杆2.2垂直,第四杆2.2有两个且相互平行,第五杆2.3与第三杆2.1、各第四杆2.2焊接,第三杆2.1与第四杆2.2构成“v”形状结构,第三杆2.1与固定架1中的横杆1.1铰接,其中,操控件2中的第三杆2.1上远离第五杆2.3的一端可绑接有绳,防止因为第三杆2.1的转动距离过远,病人够不着,操控件2中的第四杆2.2远离第五杆2.3的一端通过连接件3与上固定单元4转动连接,其中连接件3是用弹性材料构成的,为弹簧,连接件3两端分别与第四杆2.2、上固定单元4通过孔挂接在一起,使得第四杆2.2的转动带动上固定单元4绕第六杆1.4与上固定单元4的连接处转动,上固定单元4远离固定架1的一端铰接有下固定单元5,上固定单元4、下固定单元5均为两个,连接件3的数量与上固定单元4的数量相同,也为两个,其中上固定单元4、下固定单元5均包括第一杆7、第二杆8,第一杆7、第二杆8套接,第一杆7外套于第二杆8,且第一杆7、第二杆8套接处的侧面上设有限制相对转动的凸起9,第一杆7、第二杆8的连接处螺纹连接用于固定相对位置的卡件10,以此形成上固定单元4、下固定单元5为长度可调节的结构,其中上固定单元4中的第二杆8与第六杆1.4铰接,上固定单元4中的第一杆7与下固定单元5中的第一杆7铰接,卡件10与上固定单元4、下固定单元5中第一杆7螺纹连接,且上固定单元4、下固定单元5均通过其第一杆7与用于固定下肢的柔性的绑件6绑接固定在一起,绑件6为魔力贴扎带,下固定单元5中的第二杆8上远离上固定单元4的一端与踏板11焊接,踏板11下端与挡板12固定连接,踏板11与挡板12与一体成型结构,踏板11与挡板12垂直,踏板11与挡板12的连接处下端设有滑轮13,其中踏板11有两个,每个踏板11上有两个滑轮13。
[0030]
工作原理:病人躺在床上,固定架1跨过病人固定在病人两侧,上固定单元4通过绑件6与大腿固定,下固定单元5通过绑件6与小腿固定,脚放在踏板11上,通过病人自己拉动操控件2中的第三杆2.1带动上固定单元4中的第一杆7转动,从而带动上固定单元4、下固定单元5共同做屈膝运动,同时可调节上固定单元4、下固定单元5的长度使其适合不同高度的
病人,使第六杆1.4在横杆1.1上轴向滑动,改变两个第六杆1.4之间的距离,以及调节支杆1.2长度,使其适合胖瘦不同的病人。
[0031]
以上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这些并非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做出许多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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