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7644634发布日期:2021-11-29 18:32阅读:386来源:国知局

1.本发明涉及中药应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2.肝脏是人体最重要的解毒器官,外来的或体内代谢产生的有毒物质,均要在肝脏解毒变为无毒的或溶解度大的物质。在中医看来,我们体内有很多毒素,凡是不能及时排出体外对我们身体和精神会产生不良作用的物质都可以称为“毒”,毒素堆积在五脏之内,就会加速五脏尤其是肝脏的衰老,影响身体健康,引发多种疾病的产生。某些偏性食品并不含毒素,但是过度食用了这类性寒或性热的食物,则反而成“毒”。此外,偏离正常的生活习惯,如长期饮酒、过劳、熬夜、不良饮食习惯等,都会因为过度而成“毒”,威胁人体健康。人们的很多疾病都是因为体内毒素堆积而引发的,例如:乙肝、肝硬化、酒精肝、肝中毒、重金属中毒等,这些疾病已经严重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3.由于人类近数十年来的过度开发,整个大自然受到诸多的污染,比如空气、食品等,特别是农药、化工原料、核资源等的超级污染,这些污染侵入人体,会在人体内产生毒素。现代医疗技术中大量使用抗病毒药及激素类药,会导致患者体内及血液大量有毒有害物资积存。人们饮食及生活不规律等造成各种疾病成倍蔓延增长,自身毒素的长期摄入堆积,使得肝脏饱受重负,可能导致各种致命性疾病,自然降低人们平均寿命。
4.目前市场上中医药界纯中草药血液、肝脏排毒存在空白。


技术实现要素:

5.本技术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
6.本技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其特征在于:所述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0~20份的醋柴胡、10~20份的一支箭、10~20份的炒栀子、10~20份的醋玄胡、10~20份的丹参、10~20份的郁金、5~15份的制大黄、3~8份的甘草。
7.上述的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中醋柴胡味苦,性微寒,归肝、胆经,具有和解表里、疏肝、升阳的功效。一支箭味苦、甘,性微寒,归肝经,具有清热解毒、活血祛瘀的功效。栀子味苦,性寒,归心、肺、三焦经,具有清热、泻火、凉血的功效。醋玄胡味辛、苦,性温,归肝、胃、心、肺、脾经,具有活血、利气、止痛的功效。丹参味苦,微寒,归心、肝经,具有活血祛瘀、通经止痛、清心除烦、凉血消痈的功效。郁金味辛、苦,性寒,归肝、心、肺经,具有活血止痛、行气解郁、清心凉血、利胆退黄的功效。制大黄主要用于咽肿、牙龈肿痛、泻火解毒。甘草味甘,性平,归心、肺、脾、胃经,具有补脾益气,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缓急止痛,调和诸药的功效。
8.进一步的,所述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2~18份的醋柴胡、12~18份的一支箭、12~18份的炒栀子、12~18份的醋玄胡、12~18份的丹参、12~18份的郁金、5~15份的制大黄、3~8份的甘草。
9.进一步的,所述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0~20份的醋柴胡、10~20份的一支箭、10~20份的炒栀子、10~20份的醋玄胡、10~20份的丹参、10~20份的郁金、8~12份的制大黄、3~8份的甘草。
10.进一步的,所述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0~20份的醋柴胡、10~20份的一支箭、10~20份的炒栀子、10~20份的醋玄胡、10~20份的丹参、10~20份的郁金、5~15份的制大黄、4~5份的甘草。
11.进一步的,所述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2~18份的醋柴胡、12~18份的一支箭、12~18份的炒栀子、12~18份的醋玄胡、12~18份的丹参、12~18份的郁金、8~12份的制大黄、4~5份的甘草。
12.优选地,所述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5份的醋柴胡、15份的一支箭、15份的炒栀子、15份的醋玄胡、15份的丹参、15份的郁金、10份的制大黄、5份的甘草。
13.本发明还提供了上述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取各重量份的原料药,直接打粉。
14.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药物制剂,所述药物制剂包括上述组合物。
15.进一步的,所述药物制剂还包括药学上可接受的辅料或者辅助成分。
16.优选地,所述药物制剂的剂型为散剂,用1500毫升水冲泡后直接饮服。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本发明配制简单,味道清香微甜,饮服方便,饮用后毒素通过尿液排出体外,无任何毒副作用,经大量临床数据验证疗效稳定确切,可治疗肝中毒、肝硬化、乙型肝炎、酒精肝、重金属中毒,有效降低血液转氨酶,降低肿瘤标志物等。
具体实施方式
18.为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19.实施例1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0份的醋柴胡、10份的一支箭、10份的炒栀子、10份的醋玄胡、10份的丹参、10份的郁金、5份的制大黄、3份的甘草。
20.一种血液、肝脏排毒散剂,将上述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各药物打成细粉,混合均匀后装入密封袋中,普通型每袋装入8克,加强型每袋装入15克。
21.实施例2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20份的醋柴胡、20份的一支箭、20份的炒栀子、20份的醋玄胡、20份的丹参、20份的郁金、15份的制大黄、8份的甘草。
22.一种血液、肝脏排毒散剂,所述血液、肝脏排毒散剂的制备步骤同实施例1。
23.实施例3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2份的醋柴胡、12份的一
支箭、12份的炒栀子、12份的醋玄胡、12份的丹参、12份的郁金、5份的制大黄、3份的甘草。
24.一种血液、肝脏排毒散剂,所述血液、肝脏排毒散剂的制备步骤同实施例1。
25.实施例4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8份的醋柴胡、18份的一支箭、18份的炒栀子、18份的醋玄胡、18份的丹参、18份的郁金、15份的制大黄、8份的甘草。
26.一种血液、肝脏排毒散剂,所述血液、肝脏排毒散剂的制备步骤同实施例1。
27.实施例5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0份的醋柴胡、10份的一支箭、10份的炒栀子、10份的醋玄胡、10份的丹参、10份的郁金、8份的制大黄、3份的甘草。
28.一种血液、肝脏排毒散剂,所述血液、肝脏排毒散剂的制备步骤同实施例1。
29.实施例6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20份的醋柴胡、20份的一支箭、20份的炒栀子、20份的醋玄胡、20份的丹参、20份的郁金、12份的制大黄、8份的甘草。
30.一种血液、肝脏排毒散剂,所述血液、肝脏排毒散剂的制备步骤同实施例1。
31.实施例7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0份的醋柴胡、10份的一支箭、10份的炒栀子、10份的醋玄胡、10份的丹参、10份的郁金、5份的制大黄、4份的甘草。
32.一种血液、肝脏排毒散剂,所述血液、肝脏排毒散剂的制备步骤同实施例1。
33.实施例8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20份的醋柴胡、20份的一支箭、20份的炒栀子、20份的醋玄胡、20份的丹参、20份的郁金、15份的制大黄、5份的甘草。
34.一种血液、肝脏排毒散剂,所述血液、肝脏排毒散剂的制备步骤同实施例1。
35.实施例9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2份的醋柴胡、12份的一支箭、12份的炒栀子、12份的醋玄胡、12份的丹参、12份的郁金、8份的制大黄、4份的甘草。
36.一种血液、肝脏排毒散剂,所述血液、肝脏排毒散剂的制备步骤同实施例1。
37.实施例10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8份的醋柴胡、18份的一支箭、18份的炒栀子、18份的醋玄胡、18份的丹参、18份的郁金、12份的制大黄、5份的甘草。
38.一种血液、肝脏排毒散剂,所述血液、肝脏排毒散剂的制备步骤同实施例1。
39.实施例11一种血液、肝脏排毒的涤毒清,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5份的醋柴胡、15份的一支箭、15份的炒栀子、15份的醋玄胡、15份的丹参、15份的郁金、10份的制大黄、5份的甘草。
40.一种血液、肝脏排毒散剂,所述血液、肝脏排毒散剂的制备步骤同实施例1。
41.发明人所在诊室近十年来服用实施例11的血液、肝脏排毒茶剂的人次共约1000人,凡对症施用患者未见无效现象,未出现毒副作用。
42.案例1胡某,女,2010年2月就诊,就诊时53岁。
43.患者就诊时提供2010年1月的血清检测报告,甲胎蛋白(afp)含量为15.24ng/ml,癌胚抗原(cea)含量为3.86ng/ml。就诊后,服用实施例11的血液、肝脏排毒散剂的普通型,
每日用开水浸泡一袋,饮用浸泡后的药水,每日饮用药水1500毫升以上,持续服用2个月。患者于2010年6月12日前往医院进行血清检测,提供了四川大学华西医学检测所临床检验报告单,报告单显示患者血清中甲亢蛋白(afp)含量为3.64ng/ml,癌胚抗原(cea)0.85ng/ml。
44.案例2黄某,女,就诊时39岁。
45.患者就诊时提供血浆检测报告,癌胚抗原(cea)含量为64.62ng/ml,肿瘤相关抗原125(ca125)含量为69.55ng/ml。就诊后,服用实施例11的血液、肝脏排毒散剂,每日用开水浸泡一袋,饮用浸泡后的药水,每日饮用药水1500毫升以上。患者于2010年11月25日前往医院进行血浆检测,提供了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核医学检验报告单,报告单显示患者血浆中癌胚抗原(cea)含量为31.21ng/ml,肿瘤相关抗原125(ca125)含量为14.91ng/ml。
46.案例3余某,男,就诊时36岁。
47.患者于就诊时提供2010年9月20日成都市府南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报告单,血清中谷氨酸氨基转移酶含量为1268.6u/l。就诊后,服用实施例11的血液、肝脏排毒散剂的加强型,每日用开水浸泡一袋,饮用浸泡后的药水,每日饮用药水1500毫升以上,持续服用2个月。患者于2011年5月20再次前往成都市府南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血清检测,报告单显示患者血清中谷氨酸氨基转移酶含量为638.0u/l。
48.以上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仅为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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