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起立辅助座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392814发布日期:2022-03-23 15:32阅读:151来源:国知局
一种起立辅助座椅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起立辅助座椅。


背景技术:

2.中国当下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随着老年群体人口的增大,针对老年人设计的辅助产品已成为现在社会的消费趋势。居家老人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身体机能退化,肌肉力量不足,导致他们在走路、站立、上楼梯等日常活动中出现一系列安全问题。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助老产品的研究在当下社会变得更具意义。
3.现有的辅助座椅基本采用以升降杆为动力装置,推动坐板绕座椅本体旋转的方式,实现对使用人员的辅助起立。
4.现有的辅助起立装置不能对使用人员的起立坐卧进行有效辅助,不能满足市场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起立辅助座椅,旨在解决现有的辅助起立装置不能对使用人员的起立坐卧进行有效辅助,不能满足市场使用需求。
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起立辅助座椅,包括底座,还包括:
7.辅助机构,与所述底座连接,用于对使用人员进行辅助起立,所述辅助机构包括驱动组件a、驱动组件b以及支撑组件,所述支撑组件包括连接板a、连接板b和连接板c,所述连接板a通过转轴b与连接板b转动连接,所述连接板b通过铰接座与底座转动连接,所述驱动组件a包括防护杆以及转轴a,所述防护杆与转轴a转动连接,所述防护杆与连接板b固定连接,所述转轴a与转轴b通过链轮副传动连接,所述转轴a上设置有用于驱动链轮副的驱动件;
8.所述驱动件通过链轮副驱动转轴b进行转动,转轴b驱动连接板a以转轴b中心轴为旋转轴进行转动,转轴b通过开设其上的槽位b与驱动组件b连接,驱动组件b通过带动连接板a端部分别进行竖直方向以及水平方向线性运动的方式实现对使用人员的辅助起立。
9.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以下可选技术方案:
10.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驱动组件b包括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与底座滑动配合,还包括:
11.传动组件,与所述槽位b配合使用,用于连接连接板a;以及
12.驱动组件c,与所述支撑板连接,用于驱动传动组件。
13.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连接板b上设置有用于对连接板a进行限位的限位组件。
14.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底座上设置有用于对使用人员进行防护的防护组件。
15.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驱动组件c包括电机以及丝杆,所述电机位于支撑板内且与支撑板固定连接,所述丝杆与支撑板转动连接,所述支撑板与电机输出轴固定连接,所述丝杆与传动组件连接。
16.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传动组件包括滑块和连杆,所述滑块与支撑板滑动配合,所述滑块与丝杆螺纹配合,所述连杆与滑块固定连接,所述连杆与槽位b滑动配合。
17.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防护组件包括铰接座、转轴e和支撑杆,所述铰接座与支撑杆转动连接且所述铰接座与支撑杆之间设置有回转弹簧a,所述转轴e与支撑杆固定连接,所述转轴e与底座转动连接且所述转轴e与底座之间设置有回转弹簧b,所述铰接座上滑动配合有座椅。
18.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起立辅助座椅,驱动件通过链轮副驱动转轴b在水平方向进行转动,转轴b进一步带动连接板a在水平方向进行转动,此时转轴b利用开设其上的槽位b与驱动组件b连接,驱动组件带动连接板a端部进行竖直方向上的线性运动以及带动连接板a端部进行水平方向上的线性运动以完成支撑组件在空间内的位置变换,此种设置的目的在于,通过改变支撑组件在空间内的位置辅助使用人员进行起立。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防护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1.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防护组件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22.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限位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3.附图标记注释:连接板a1、连接板b2、链轮副3、支撑板4、丝杆5、滑块6、连杆7、防护杆8、转轴a9、转轴b10、连接板c11、踏板12、限位板13、底座14、座椅15、铰接座16、转轴e17、支撑杆18、槽位a19、槽位b20。
具体实施方式
24.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25.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现进行详细描述。
26.请参阅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起立辅助座椅,包括底座14,还包括:
27.辅助机构,与所述底座14连接,用于对使用人员进行辅助起立,所述辅助机构包括驱动组件a、驱动组件b以及支撑组件,所述支撑组件包括连接板a1、连接板b2和连接板c11,所述连接板a1通过转轴b10与连接板b2转动连接,所述连接板b2通过铰接座与底座14转动连接,所述驱动组件a包括防护杆8以及转轴a9,所述防护杆8与转轴a9转动连接,所述防护杆8与连接板b2固定连接,所述转轴a9与转轴b10通过链轮副3传动连接,所述转轴a9上设置有用于驱动链轮副3的驱动件(图中未标出);
28.所述驱动件通过链轮副3驱动转轴b10进行转动,转轴b10驱动连接板a1以转轴b10 中心轴为旋转轴进行转动,转轴b10通过开设其上的槽位b20与驱动组件b连接,驱动组件b通过带动连接板a1端部分别进行竖直方向以及水平方向线性运动的方式实现对使用人员的辅助起立。
29.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驱动件通过链轮副3驱动转轴b10在水平方向进行转动,
转轴b10进一步带动连接板a1在水平方向进行转动,此时转轴b10利用开设其上的槽位b20 与驱动组件b连接,驱动组件带动连接板a1端部进行竖直方向上的线性运动以及带动连接板a1端部进行水平方向上的线性运动以完成支撑组件在空间内的位置变换,此种设置的目的在于,通过改变支撑组件在空间内的位置辅助使用人员进行起立。
30.请参阅图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所述驱动组件b包括支撑板4,所述支撑板4与底座14滑动配合,还包括:
31.传动组件,与所述槽位b20配合使用,用于连接连接板a1;以及
32.驱动组件c,与所述支撑板4连接,用于驱动传动组件。
33.优选的,所述支撑板4与底座14通过螺栓a固定连接。此种设置的目的在于,将支撑板4固定在底座14上。
34.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驱动组件驱动传动组件进行线性运动,传动组件带动槽位b20 端部进行竖直方向上的线性运动,使用人员还可通过推动3支撑板4沿着底座14进行滑动的方式改变底座14端部在水平方向上的位置。
35.请参阅图1和图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所述连接板b2上设置有用于对连接板a1进行限位的限位组件。
36.优选的,所述限位组件包括限位板13和槽位(图中未标出),所述限位板13与槽位滑动配合,所述限位板13通过螺栓b(图中未标出)与连接板b2固定连接。
37.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此种设置的目的在于,利用限位板13对连接板a1进行限位,防止连接板a1发生翻转。
38.请参阅图1~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所述底座14上设置有用于对使用人员进行防护的防护组件。
39.优选的,所述防护组件包括铰接座16、转轴e17和支撑杆18,所述铰接座16与支撑杆18转动连接且所述铰接座16与支撑杆18之间设置有回转弹簧a(图中未标出),所述转轴e17与支撑杆18固定连接,所述转轴e17与底座14转动连接且所述转轴e17与底座 14之间设置有回转弹簧b(图中未标出),所述铰接座16上滑动配合有座椅15。
40.优选的,所述铰接座16、转轴e17以及支撑杆18均位于开设在底座14上的槽位a19 内。
41.优选的,所述底座14上设置有用于对防护组件进行限位的限位滑板(图中未标出),所述限位滑板与底座14滑动配合。
42.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当支撑组件远离底座14时,转轴e17在回转弹簧的作用下在水平方向进行转动,转轴e17进一步利用与之固定连接的支撑杆18带动铰接座16进行水平方向上的转动,而铰接座16在回转弹簧b的作用下带动座椅15在水平方向进行转动,此种设置的目的在于,为使用人员提供辅助座椅,防止支撑组件移动时,使用人员从本装置上滑落。
43.请参阅图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所述驱动组件c包括电机(图中未标出) 以及丝杆5,所述电机位于支撑板4内且与支撑板4固定连接,所述丝杆5与支撑板4转动连接,所述支撑板4与电机输出轴固定连接,所述丝杆5与传动组件连接。
44.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电机带动丝杆5在竖直方向进行转动,丝杆5带动与之连接的传动组件进行运动,此种设置的目的在于,驱动传动组件进行运动。
45.请参阅图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所述传动组件包括滑块6和连杆7,所述滑块6与支撑板4滑动配合,所述滑块6与丝杆5螺纹配合,所述连杆7与滑块6固定连接,所述连杆7与槽位b20滑动配合。
46.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驱动组件中的丝杆5带动滑块6进行竖直方向上的线性运动,滑块6进一步利用与之固定连接的连杆7进行线性运动,连杆7进一步利用槽位b20带动连接板a1端部进行线性运动,此种设置的目的在于,驱动连接板a1在空间内进行位置变换。
47.请参阅图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所述连接板c11上设置有踏板12(图中未标出)。
48.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此种设置的目的在于,带动使用人员进行运动。
49.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起立辅助座椅,并基于该起立辅助座椅提供了辅助机构以及防护组件,通过辅助机构以及防护组件的配合使用,获得了辅助使用人员进行起立坐卧的技术效果。
50.以上所述,仅为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公开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公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公开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公开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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