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漆酶的角质纤维氧化染色组合物及用其的染色方法

文档序号:966297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含有漆酶的角质纤维氧化染色组合物及用其的染色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的主题是氧化染色角质纤维尤其是人体角质纤维如毛发的组合物以及采用该组合物进行染色的方法,所述组合物在合适的染色介质中包括至少一种氧化显色碱、作为成色剂的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以及至少一种漆酶型酶。
已知采用含有一般称为氧化显色碱的氧化染色前体尤其是邻-或对-苯二胺、邻-或对-氨基酚、杂环碱的染色组合物,对角质纤维尤其是人体毛发进行染色。这些氧化染料前体(氧化显色碱)是无色或浅色化合物,但是当它们与氧化制品混合时可以通过氧化缩合过程产生染料和有色化合物。
此外,已知用这些氧化显色碱获得的色调可因其与不同成色剂或染发辅助剂组合而不同,后者特别选自芳香族的间-二胺、间-氨基酚、间二酚和一些杂环化合物。
各种用于氧化显色碱和成色剂的分子使得可以获得丰富的调色板。
而且,利用这些氧化染料获得的所谓的“永久性”颜色应该满足了许多要求。因此,它应该没有毒理学方面的缺点,应该可以获得所需色饱和度的色调,并且应该对外部因素(光、不良气候情况、洗涤、长效卷发、出汗或摩檫)表现出良好的抗性。
而且所述染料应该可以覆盖本色毛发,因此它们应该具有最小可能的选择性,即它们应该可以沿同一角质纤维获得最小可能的色差,所述纤维可能确实在其尖和根之间在不同程度上敏化(即受损)。
氧化染色角质纤维一般是在过氧化氢存在下于碱性介质中进行。然而,在过氧化氢存在下使用碱性介质的缺点是引起明显的纤维降解以及并不总是需要的角质纤维脱色。
此外,氧化染色角质纤维可以借助于不同于过氧化氢的氧化体系如酶体系进行。因此,在美国专利3,251,742和专利申请FR-A-2,112,549、FR-A-2,694,018、EP-A-0,504,005、WO95/07988、WO95/33836、WO95/33837、WO96/00290、WO97/19998和WO97/19999中,已经提出用含有至少氧化染料或至少一种黑素前体与漆酶型酶联合的组合物对角质纤维进行染色,使所述组合物与大气氧接触。尽管这些染料制剂在不会引起相当于在过氧化氢存在下进行染色产生的角质纤维降解的条件下使用,但是它们导致染色在沿纤维分布的颜色均匀性(一致性)和色度(发光度)及染色效力方面仍达不到要求。
目前,本申请人正好发现通过将至少一种氧化显色碱、作为成色剂的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和至少一种漆酶型酶混合能够获得新的染料,所述染料能够产生浓的彩色,而不会导致任何明显的角质纤维降解,并且选择性不很强和良好耐受所述纤维可能经受的各种影响因素的影响。
该发现形成了本发明的基础。
所以,本发明的首要目的是提供用于氧化染色角质纤维尤其是人体角质纤维如毛发的的现成可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在适宜于染色的介质中包括-至少一种氧化显色碱,-作为成色剂的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和/或至少一种其与酸的加成盐,-至少一种漆酶型酶。
按照本发明的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产生浓色,表现出选择性低,而且对大气因素如光和不良气候条件以及对出汗和毛发可能经受的各种处理(洗涤、长效变形)均具有出色的抵抗性。
此外,本发明目的是提供采用所述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氧化染色角质纤维的方法。
用于按照本发明的现成可用染料组合物的漆酶可以具体选自植物来源、动物来源、真菌来源(酵母、霉菌或真菌)或细菌来源的漆酶,这些生物可以是单细胞或多细胞生物来源。用于按照本发明的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的漆酶还可以用生物技术获得。
在按照本发明可以使用的植物来源的漆酶中,可以提及的是进行叶绿素合成的植物产生的漆酶,如在专利申请FR-A-2,694,018中所述的漆酶。
可以具体提及的是存在于漆树科(Anacardiaceae)提取物例如Magnifera indica、Schinus molle或Pleiogynium timoriense提取物中的漆酶;存在于罗汉松科(Podocarpaceae)、迷迭香(Rosmarinus off)、马铃薯(Solanum tuberosum)、鸢尾属物种(Iris sp.)、咖啡属物种(Coffeasp.)、胡萝卜(Daucus carrota)、小蔓长春花(Vinca minor)、鳄梨(Perseaamericana)、长春花(Catharenthus roseus)、芭蕉属物种(Musa sp.)、苹果(Malus pumila)、银杏(Gingko biloba)、Monotropa hypopithys(水晶兰)、七叶树属物种(Aesculus sp.)、欧亚槭(Acer pseudoplatanus)、桃(Prunus persica)和Pistacia palaestina提取物中的漆酶。
在任选用生物技术获得、可以按照本发明使用的真菌来源的漆酶中,可以提及描述于如专利申请FR-A-2,112,549和EP-A-504,005中的得自于变色多孔菌(Polyporus versicolor)、Rhizoctonia praticola和Rhus vernicifera的漆酶;在专利申请WO95/07988、WO95/33836、WO95/33837、WO96/00290、WO97/19998和WO97/19999中描述的漆酶,其内容构成了本说明书的一个完整部分,例如得自于Scytalidium、Polyporus pinsitus、嗜热毁丝霉(Myceliophtorathermophila)、立枯丝核菌(Rhizoctonia solani)、Pyricularia orizae和其变异体的漆酶。此外,还可以提及的是得自于变色栓菌(Trametesversicolor)、木蹄层孔菌(Fomes fomentarius)、嗜热毛壳(Chaetomiumthermophile)、粗糙脉孢霉(Neurospora crassa)、Colorius versicolor、灰葡萄孢(Botrytis cinerea)、木硬孔菌(Rigidoporus lignosus)、Phellinusnoxius、糙皮侧耳(Pleurotus ostreatus)、构巢曲霉(Aspergillus nidulans)、Podospora anserina、二孢蘑菇(Agaricus bisporus)、灵芝(Ganodermalucidum)、围小丛壳(Glomerella cingulata)、辣乳菇(Lactariuspiperatus)、美味红菇(Russula delica)、Heterobasidion annosum、疣革菌(Thelephora terrestris)、芽枝状枝孢(Cladosporium cladosporiodes)、单色下皮黑孔菌(Cerrena unicolor)、毛革盖菌(Coriolus hirsutus)、Ceriporiopsis subvermispora、灰盖鬼伞(Coprinus cinereus)、蝶形斑褶菇(Panaeolus papilionaceus)、紧缩斑褶菇(Panaeolus sphinctrinus)、裂褶菌(Schizophyllum commune)、Dichomitius squalens及其变异体的漆酶。
最好选择可选用生物技术获得的真菌来源的漆酶。
可以用在有氧的条件下丁香醛连氮的氧化作用定义按照本发明使用并在其底物中含有丁香醛连氮的漆酶酶活性。Lacu单位相当于在pH5.5和温度30℃时每分钟催化1mmol丁香醛连氮转化的酶量。U单位相当于采用丁香醛连氮作底物在30℃、pH6.5时于530nm波长下每分钟产生吸光度增量为0.001的酶量。也可以用对-苯二胺的氧化作用定义本发明的漆酶酶活性。所述lacu单位相当于采用对-苯二胺作底物(64 mM)在30℃、pH5时于496.5nm波长下每分钟产生吸光度增量为0.001的酶量。
按照本发明,优选以lacu单位测定酶活性。
存在于按照本发明的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中的漆酶量随所用漆酶的性质而不同。漆酶量优选为约每100g染色组合物0.5-200Lacu即约10,000-4×106U单位或即20-2×106lacu单位。
用于所述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的氧化显色碱的性质不是关键的。它们可以特别选自对-苯二胺、双碱(double base)、对-氨基酚、邻-氨基酚和杂环氧化显色碱。
在可以用作按照本发明的染色组合物中的氧化显色碱的对-苯二胺中,可以特别提及下式(Ⅰ)的化合物及其与酸的加成盐 其中-R1代表氢原子、C1-C4烷基、单羟基(C1-C4烷基)基团、多羟基(C2-C4烷基)基团、(C1-C4)烷氧基(C1-C4)烷基,用含氮基团取代的C1-C4烷基,苯基或4’-氨基苯基基团;-R2代表氢原子、C1-C4烷基、单羟基(C1-C4烷基)基团、多羟基(C2-C4烷基)基团、(C1-C4)烷氧基(C1-C4)烷基或用含氮基团取代的C1-C4烷基;-R3代表氢原子,卤素原子如氯、溴、碘或氟原子,C1-C4烷基,单羟基(C1-C4烷基)基团,羟基(C1-C4烷氧基)基团,乙酰氨基(C1-C4烷氧基)基团,甲磺酰氨基(C1-C4烷氧基)基团或氨基甲酰氨基(C1-C4烷氧基)基团,-R4代表氢原子或卤素原子或C1-C4烷基。
在上式(Ⅰ)的含氮基团中,特别要提及的基团是氨基、单(C1-C4)烷基氨基、(C1-C4)二烷基氨基、(C1-C4)三烷基氨基、单羟基(C1-C4)烷基氨基、咪唑啉鎓和铵基团。
在上式(Ⅰ)的对-苯二胺中可以更具体提及的化合物有对-苯二胺、对-甲苯二胺、2-氯-对-苯二胺、2,3-二甲基-对-苯二胺、2,6-二甲基-对-苯二胺、2,6-二乙基-对-苯二胺、2,5-二甲基-对-苯二胺、N,N-二甲基-对-苯二胺、N,N-二乙基-对-苯二胺、N,N-二丙基-对-苯二胺、4-氨基-N,N-二乙基-3-甲基苯胺、N,N-双(β-羟乙基)-对-苯二胺、4-N,N-双(β-羟乙基)氨基-2-甲基苯胺、4-N,N-双(β-羟乙基)氨基-2-氯苯胺、2-β-羟乙基-对-苯二胺、2-氟-对-苯二胺、2-异丙基-对-苯二胺、N-(β-羟丙基)-对-苯二胺、2-羟甲基-对-苯二胺、N,N-二甲基-3-甲基-对-苯二胺、N,N-(乙基-β-羟乙基)-对-苯二胺、N-(β,γ-二羟丙基)-对-苯二胺、N-(4’-氨基苯基)-对-苯二胺、N-苯基-对-苯二胺、2-β-羟基乙氧基-对-苯二胺、2-β-乙酰氨基乙氧基-对-苯二胺、N-(β-甲氧基乙基)-对-苯二胺和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在上式(Ⅰ)的对-苯二胺中最特别优选的化合物有对苯二胺、对-甲苯二胺、2-异丙基-对-苯二胺、2-β-羟乙基-对-苯二胺、2-β-羟乙氧基-对-苯二胺、2,6-二甲基-对-苯二胺、2,6-二乙基-对-苯二胺、2,3-二甲基-对-苯二胺、N,N-双(β-羟乙基)-对-苯二胺、2-氯-对-苯二胺、2-β-乙酰氨基乙氧基-对-苯二胺和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按照本发明,“双碱”是指含有至少两个其上携带氨基和/或羟基的芳族环的化合物。
在可以用作按照本发明的染色组合物中的氧化显色碱的双碱中,可以特别提及相应于下式(Ⅱ)的化合物及其与酸的加成盐 其中-Z1和Z2相同或不同,代表可以被C1-C4烷基或连接臂Y取代的羟基或-NH2;-连接臂Y代表包括1-14个碳原子的线性或分枝的亚烷基链,该链可以被一个或多个含氮基团和/或一个或多个杂原子如氧、硫或氮原子间断,或可以以一个或多个含氮基团和/或一个或多个杂原子如氧、硫或氮原子作为末端,而且所述亚烷基可选地被一个或多个羟基或C1-C6烷氧基取代;-R5和R6代表氢或卤素原子、C1-C4烷基、单羟基(C1-C4烷基)基团、多羟基(C2-C4烷基)基团、氨基(C1-C4烷基)基团或连接臂Y;-R7、R8、R9、R10、R11和R12相同或不同,代表氢原子、连接臂Y或C1-C4烷基;当然式(Ⅱ)的化合物每个分子只含有一个连接臂。
在上式(Ⅱ)的含氮基团中,可以具体提及的基团是氨基、单(C1-C4)烷基氨基、(C1-C4)二烷基氨基、(C1-C4)三烷基氨基、单羟基(C1-C4)烷基氨基、咪唑啉鎓和铵基团。
在上式(Ⅱ)的双碱中可以更具体提及的化合物有N,N’-双(β-羟乙基)-N,N’-双(4’-氨基苯基)-1,3-二氨基丙醇、N,N’-双(β-羟乙基)-N,N’-双(4’-氨基苯基)乙二胺、N,N’-双(4-氨基苯基)-四亚甲基二胺、N,N’-双(β-羟乙基)-N,N’-双(4-氨基苯基)四亚甲基二胺、N,N’-双(4-甲基氨基苯基)四亚甲基二胺、N,N’-双(乙基)-N,N’-双(4’-氨基-3’-甲基苯基)乙二胺、1,8-双(2,5-二氨基苯氧基)-3,5-二氧杂辛烷以及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在上式(Ⅱ)的这些双碱中,特别优选N,N’-双(β-羟乙基)-N,N’-双(4’-氨基苯基)-1,3-二氨基丙醇、1,8-双(2,5-二氨基苯氧基)-3,5-二氧杂辛烷以及一种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在可以用作按照本发明的染色组合物中的氧化显色碱的对-氨基酚中,可以具体提及相应于下式(Ⅲ)的化合物以及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其中-R13代表氢或卤素原子、C1-C4烷基、单羟基(C1-C4烷基)、(C1-C4)烷氧基(C1-C4)烷基、氨基(C1-C4烷基)或羟基(C1-C4)烷基氨基(C1-C4烷基)基团,-R14代表氢或卤素原子、C1-C4烷基、单羟基(C1-C4烷基)、多羟基(C2-C4烷基)、氨基(C1-C4烷基)、氰基(C1-C4烷基)或(C1-C4)烷氧基(C1-C4)烷基基团,当然至少基团R13或R14中的一个代表氢原子。
在上式(Ⅲ)的对-氨基酚中可以更具体提及的化合物有对-氨基苯酚、4-氨基-3-甲基苯酚、4-氨基-3-氟苯酚、4-氨基-3-羟甲基苯酚、4-氨基-2-甲基苯酚、4-氨基-2-羟甲基苯酚、4-氨基-2-甲氧基甲基苯酚、4-氨基-2-氨基甲基苯酚、4-氨基-2-(β-羟乙基氨基甲基)苯酚、4-氨基-2-氟苯酚以及它们与酸加成盐。
在可以用作按照本发明的染色组合物中的氧化显色碱的邻-氨基酚中,可以更具体提及2-氨基苯酚、2-氨基-5-甲基苯酚、2-氨基-6-甲基苯酚、5-乙酰氨基-2-氨基苯酚以及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在可以用于按照本发明的染色组合物中的氧化显色碱的杂环碱中,可以更具体提及吡啶衍生物、嘧啶衍生物、吡唑衍生物、吡唑并嘧啶衍生物以及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在吡啶衍生物中,可以更具体提及的化合物是描述于例如专利GB1,026,978和GB1,153,196中的化合物,例如2,5-二氨基吡啶、2-(4-甲氧基苯基)氨基-3-氨基吡啶、2,3-二氨基-6-甲氧基吡啶、2-(β-甲氧基乙基)氨基-3-氨基-6-甲氧基吡啶、3,4-二氨基吡啶和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在嘧啶衍生物中,可以更具体提及的化合物描述于例如德国专利DE2,359,399或日本专利JP88-169,571和JP91-333,495或专利申请WO96/15765中,例如2,4,5,6-四氨基嘧啶、4-羟基-2,5,6-三氨基嘧啶、2-羟基-4,5,6-三氨基嘧啶、2,4-二羟基-5,6-二氨基嘧啶、2,5,6-三氨基嘧啶和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在吡唑衍生物中,可以更具体提及的化合物描述于专利DE3,843,892、DE4,133,957和专利申请WO94/08969、WO94/08970、FR-A-2,733,749以及DE 195 43 988中,例如4,5-二氨基-1-甲基吡唑、3,4-二氨基吡唑、4,5-二氨基吡唑-1-(4’-氯苄基)-吡唑、4,5-二氨基-1,3-二甲基吡唑、4,5-二氨基-3-甲基-1-苯基吡唑、4,5-二氨基-1-甲基-3-苯基吡唑、4-氨基-1,3-二甲基-5-肼基吡唑、1-苄基-4,5-二氨基-3-甲基吡唑、4,5-二氨基-3-叔丁基-1-甲基吡唑、4,5-二氨基-1-叔丁基-3-甲基吡唑、4,5-二氨基-1-(β-羟乙基)-3-甲基吡唑、4,5-二氨基-1-乙基-3-甲基吡唑、4,5-二氨基-1-乙基-3-(4’-甲氧基苯基)吡唑、4,5-二氨基-1-乙基-3-羟甲基吡唑、4,5-二氨基-3-羟甲基-1-甲基吡唑、4,5-二氨基-3-羟甲基-1-异丙基吡唑、4,5-二氨基-3-甲基-1-异丙基吡唑、4-氨基-5-(2’-氨基乙基)氨基-1,3-二甲基吡唑、3,4,5-三氨基吡唑、1-甲基-3,4,5-三氨基吡唑、3,5-二氨基-1-甲基-4-甲基氨基吡唑、3,5-二氨基-4-(β-羟乙基)氨基-1-甲基吡唑以及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在吡唑并嘧啶衍生物中,可以更具体提及的化合物描述于专利申请FR-A-2,750,048,其中可以提及-吡唑并[1,5-a]嘧啶-3,7-二胺;-2,5-二甲基吡唑并[1,5-a]嘧啶-3,7-二胺;-吡唑并[1,5-a]嘧啶-3,5-二胺;-2,7-二甲基吡唑并[1,5-a]嘧啶-3,5-二胺;-3-氨基吡唑并[1,5-a]嘧啶-7-醇;-3-氨基吡唑并[1,5-a]嘧啶-5-醇;-2-(3-氨基吡唑并[1,5-a]嘧啶-7-基氨基)乙醇;-2-(7-氨基吡唑并[1,5-a]嘧啶-3-基氨基)乙醇;-2-[(3-氨基吡唑并[1,5-a]嘧啶-7-基)-(2-羟乙基)氨基]乙醇;-2-[(7-氨基吡唑并[1,5-a]嘧啶-3-基)-(2-羟乙基)氨基]乙醇;-5,6-二甲基吡唑并[1,5-a]嘧啶-3,7-二胺;-2,6-二甲基吡唑并[1,5-a]嘧啶-3,7-二胺;-2,5,N7,N7-四甲基吡唑并[1,5-a]嘧啶-3,7-二胺;和它们的加成盐,以及当存在互变异构平衡时它们的互变异构型。
所述氧化显色碱优选约为按照本发明的染色组合物总重量的0.0005-12%(重量)、甚至更优选约为所述重量的0.005-6%(重量)。
所述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和/或其与酸的加成盐优选约为所述染色组合物总重量的0.0001-8%(重量)、甚至更优选约为所述重量的0.005-5%(重量)。
按照本发明的染色组合物可以含有一种或多种不同于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的其它成色剂和/或直接染料,特别用以改进色调或增强其光泽(Shimmer)。
在可以另外存在于按照本发明的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中的成色剂中,可以特别提及间-苯二胺、间-氨基酚、间-二酚和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当另外的成色剂存在时,它们优选约为所述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总重量的0.0001-10%(重量)、更优选约为所述重量的0.005-5%(重量)。
一般而言,可以在本发明染色组合物(氧化显色碱和成色剂)中使用的、与酸的加成盐特别选自盐酸盐、氢溴酸盐、硫酸盐和酒石酸盐、乳酸盐和醋酸盐。
适宜用于按照本发明的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染色的介质(或载体)一般包括水或水和至少一种溶解水溶性可能不足的化合物的有机溶剂的混合物。
选择按照本发明的现成可用组合物的pH以使得充分发挥漆酶的酶活性。pH一般约为4-11、优选约6-9。利用通常用于角质纤维染色的酸化剂或碱化剂可以将pH调节至所需要的pH值。
本发明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也可以含有各种常规用于毛发染色组合物的辅助剂,例如阴离子、阳离子、非离子、两性或两性离子表面活性剂或它们的混合物、聚合物、抗氧化剂、不同于按照本发明使用的漆酶的酶如过氧化物酶或含有2个电子的氧化还原酶、渗透剂、螯合剂、香料、缓冲剂、分散剂、增稠剂、成膜剂、防腐剂、遮光剂或维生素。
当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小心选择这种或这些可选的额外的化合物,以使得按照本发明的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本身具有的有利特性不受或基本不受所设计的添加物的不利影响。
按照本发明的现成可用染料组合物可以以各种形式提供,例如任选加压的液体、乳膏或凝胶、或适用于角质纤维尤其是人体毛发染色的任何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在同一现成可用组合物中存在氧化染料和漆酶型酶,因此所述组合物应该不含气态氧,从而避免氧化染料的任何过早氧化。
此外,本发明目的是提供用以上定义的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对角质纤维尤其是人体角质纤维如头发进行染色的方法。
按照所述方法,将至少一种上述定义的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施用于所述纤维,染色持续时间足以产生所需要的颜色,然后冲洗所述纤维,可选用洗发剂洗涤,再冲洗并干燥。
所述角质纤维染色所必需的时间一般为3-60分钟,甚至更准确为5-40分钟。
按照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方案,所述方法包括一个预备步骤该步骤包括以分开形式一方面贮藏一种在适宜于染色的介质中包括至少一种氧化显色碱和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和/或至少一种其与酸的加成盐的组合物(A),另一方面贮藏一种在适宜于染色的介质中包括至少一种漆酶型酶的组合物(B);然后使用时将它们混合在一起,再将该混合物施用于所述角质纤维。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多区室装置或染色(成套工具)或任何其它多区室包装体系,其中第一个区室装有以上定义的组合物(A),第二室装有以上定义的组合物(B)。这些装置可以配置有可将所需要的混合物传递到所述毛发的工具,例如描述于本申请人名义下的专利FR-2,586,913中的装置。
以下实施例用来说明本发明而不因此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染色实施例制备以下可用染色组合物
-对-氨基苯酚 0.2g-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 0.25g二盐酸盐-含有180单位/mg的得自Rhus 1.8gvernicifera的漆酶,Sigma公司销售-含有60%活性物质(AS)(由SEPPIC 8.0g公司以商品名ORAMIX CG110销售)的(C9-C10)烷基多聚葡糖苷水溶液-乙醇 20g-pH调节剂适量 pH6.5-软化水适量100g将上述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在30℃温度下施用于有90%白色头发的天然本色头发绺40分钟。然后冲洗头发并干燥。
所述毛发染成蓝灰色调。
在上述染色组合物中,可以用ICN公司销售的Pyricularia orizae漆酶100单位/mg 1.0g替代由Sigma公司销售的Rhus vernicifera漆酶180单位/mg。
权利要求
1.用于氧化染色角质纤维尤其是人体角质纤维如毛发的现成可用组合物,其特征为它在适宜于染色的介质中包括-至少一种氧化显色碱,-作为成色剂的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和/或至少一种其与酸的加成盐,-至少一种漆酶型酶。
2.按照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漆酶选自植物来源、动物来源、真菌来源或细菌来源的漆酶和用生物技术获得的漆酶。
3.按照权利要求1和2其中之一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漆酶是植物来源,并选自存在于以下植物提取物中的漆酶,所述植物为漆树科植物、罗汉松科植物、迷迭香、马铃薯、种名待定的鸢尾属植物(Iris sp.)、种名待定的咖啡属植物(Coffea sp.)、胡萝卜、小蔓长春花、鳄梨、长春花、种名待定的芭蕉属植物(Musa sp.)、苹果、银杏、水晶兰、种名待定的七叶树属植物(Aesculus sp.)、欧亚槭、桃和Pistaciapalaestina。
4.按照权利要求1或2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漆酶为微生物来源或用生物技术获得。
5.按照权利要求4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漆酶选自得自于以下来源的漆酶变色多孔菌、Rhizoctonia praticola、Rhus vernicifera、Scytalidium、Polyporus pinsitus、嗜热毁丝霉、立枯丝核菌、Pyriculariaorizae、变色栓菌、木蹄层孔菌、嗜热毛壳、粗糙脉孢霉、Coloriusversicolor、灰葡萄孢、木硬孔菌、Phellinus noxius、糙皮侧耳、构巢曲霉、Podospora anserina、二孢蘑菇、灵芝、围小丛壳、辣乳菇、美味红菇、Heterobasidion annosum、疣革菌、芽枝状枝孢、单色下皮黑孔菌、毛革盖菌、Ceriporiopsis subvermispora、灰盖鬼伞、蝶形斑褶菇、紧缩斑褶菇、裂褶菌、Dichomitius squalens及其变异体。
6.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漆酶量为0.5-200Lacu/100g染色组合物。
7.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氧化显色碱选自对-苯二胺、双碱、对-氨基酚、邻-氨基酚和杂环氧化显色碱。
8.按照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对-苯二胺选自下式(Ⅰ)的化合物及其与酸的加成盐 其中-R1代表氢原子、C1-C4烷基、单羟基(C1-C4烷基)基团、多羟基(C2-C4烷基)基团、(C1-C4)烷氧基(C1-C4)烷基,用含氮基团取代的(C1-C4)烷基,苯基或4’-氨基苯基;-R2代表氢原子、C1-C4烷基、单羟基(C1-C4烷基)基团、多羟基(C2-C4烷基)基团、(C1-C4)烷氧基(C1-C4)烷基或用含氮基团取代的(C1-C4)烷基;-R3代表氢原子,卤素原子如氯、溴、碘或氟原子,C1-C4烷基,单羟基(C1-C4烷基)基团,羟基(C1-C4烷氧基)基团,乙酰氨基(C1-C4烷氧基)基团,甲磺酰氨基(C1-C4烷氧基)基团或氨基甲酰氨基(C1-C4烷氧基)基团,-R4代表氢原子或卤素原子或C1-C4烷基。
9.按照权利要求8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式(Ⅰ)的对-苯二胺选自对-苯二胺、对-甲苯二胺、2-氯-对-苯二胺、2,3-二甲基-对-苯二胺、2,6-二甲基-对-苯二胺、2,6-二乙基-对-苯二胺、2,5-二甲基-对-苯二胺、N,N-二甲基-对-苯二胺、N,N-二乙基-对-苯二胺、N,N-二丙基-对-苯二胺、4-氨基-N,N-二乙基-3-甲基苯胺、N,N-双(β-羟乙基)-对-苯二胺、4-N,N-双(β-羟乙基)氨基-2-甲基苯胺、4-N,N-双(β-羟乙基)氨基-2-氯苯胺、2-β-羟乙基-对-苯二胺、2-氟-对-苯二胺、2-异丙基-对-苯二胺、N-(β-羟丙基)-对-苯二胺、2-羟甲基-对-苯二胺、N,N-二甲基-3-甲基-对-苯二胺、N,N-(乙基-β-羟乙基)-对-苯二胺、N-(β,γ-二羟丙基)-对-苯二胺、N-(4’-氨基苯基)-对-苯二胺、N-苯基-对-苯二胺、2-β-羟基乙氧基-对-苯二胺、2-β-乙酰氨基乙氧基-对-苯二胺、N-(β-甲氧基乙基)-对-苯二胺和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10.按照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双碱选自下式(Ⅱ)的化合物及其与酸的加成盐 其中-Z1和Z2相同或不同,代表可以被C1-C4烷基或连接臂Y取代的羟基或-NH2;-连接臂Y代表包括1-14个碳原子的线性或分枝的亚烷基链,该链可以被一个或多个含氮基团和/或一个或多个杂原子如氧、硫或氮原子间断,或可以以一个或多个含氮基团和/或一个或多个杂原子如氧、硫或氮原子作为末端,而且所述亚烷基可选地被一个或多个羟基或C1-C6烷氧基取代;-R5和R6代表氢或卤素原子、C1-C4烷基、单羟基(C1-C4烷基)基团、多羟基(C2-C4烷基)基团、氨基(C1-C4烷基)基团或连接臂Y;-R7、R8、R9、R10、R11和R12相同或不同,代表氢原子、连接臂Y或C1-C4烷基;当然式(Ⅱ)的化合物每个分子只含有一个连接臂。
11.按照权利要求10的组合物,其特征为式(Ⅱ)的双碱选自N,N’-双(β-羟乙基)-N,N’-双(4’-氨基苯基)-1,3-二氨基丙醇、N,N’-双(β-羟乙基)-N,N’-双(4’-氨基苯基)乙二胺、N,N’-双(4-氨基苯基)-四亚甲基二胺、N,N’-双(β-羟乙基)-N,N’-双(4-氨基苯基)四亚甲基二胺、N,N’-双(4-甲基氨基苯基)四亚甲基二胺、N,N’-双(乙基)-N,N’-双(4’-氨基-3’-甲基苯基)乙二胺、1,8-双(2,5-二氨基苯氧基)-3,5-二氧杂辛烷以及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12.按照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对-氨基酚选自下式(Ⅲ)的化合物以及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其中-R13代表氢或卤素原子、C1-C4烷基、单羟基(C1-C4烷基)、(C1-C4)烷氧基(C1-C4)烷基、氨基(C1-C4烷基)或羟基(C1-C4)烷基氨基(C1-C4烷基)基团,-R14代表氢或卤素原子、C1-C4烷基、单羟基(C1-C4)烷基、多羟基(C2-C4烷基)、氨基(C1-C4)烷基、氰基(C1-C4)烷基或(C1-C4)烷氧基(C1-C4)烷基基团,当然至少基团R13或R14中的一个代表氢原子。
13.按照权利要求12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式(Ⅲ)的对-氨基酚选自对-氨基苯酚、4-氨基-3-甲基苯酚、4-氨基-3-氟苯酚、4-氨基-3-羟甲基苯酚、4-氨基-2-甲基苯酚、4-氨基-2-羟甲基苯酚、4-氨基-2-甲氧基甲基苯酚、4-氨基-2-氨基甲基苯酚、4-氨基-2-(β-羟乙基氨基甲基)苯酚、4-氨基-2-氟苯酚以及它们与酸加成盐。
14.按照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邻-氨基酚选自2-氨基苯酚、2-氨基-5-甲基苯酚、2-氨基-6-甲基苯酚、5-乙酰氨基-2-氨基苯酚以及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15.按照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所述杂环碱选自吡啶衍生物、嘧啶衍生物、吡唑衍生物、吡唑并嘧啶衍生物以及它们与酸的加成盐。
16.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氧化显色碱为所述染色组合物总重量的0.0005%-12%(重量)。
17.按照权利要求16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氧化显色碱为所述染色组合物总重量的0.005-6%(重量)。
18.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和/或其与酸的加成盐为所述染色组合物总重量的0.0001-8%(重量)。
19.按照权利要求18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和/或其与酸的加成盐为所述染色组合物总重量的0.005-5%(重量)。
20.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组合物含有一种或多种不同于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的其它成色剂和/或直接染料。
21.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与酸的加成盐选自盐酸盐、氢溴酸盐、硫酸盐、酒石酸盐、乳酸盐和醋酸盐。
22.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的组合物,其特征为所述适宜用于染色的介质包括水或水和至少一种有机溶剂的混合物。
23.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的组合物,其特征为其pH为4-11。
24.对角质纤维尤其是人体角质纤维如毛发进行染色的方法,其特征为将至少一种在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定义的现成可用染色组合物施用于所述纤维,施用时间足以产生所述需要的颜色。
25.按照权利要求24的方法,其特征为它包括一个预备步骤包括以分开形式一方面贮藏一种在适宜于染色的介质中包括至少一种氧化显色碱和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和/或至少一种其与酸的加成盐的组合物(A),另一方面贮藏一种在适宜于染色的介质中包括至少一种漆酶型酶[lacuna]的组合物(B);然后使用时将它们混合在一起,再将该混合物施用于所述角质纤维。
26.多区室装置或染色“成套工具”,其特征为它包括装有权利要求25中所定义的组合物(A)的第一区室和装有权利要求25中所定义的组合物(B)的第二区室。
全文摘要
本发明不仅涉及用于氧化染色角质纤维尤其是人体角质纤维如毛发的现成组合物,它在合适染色介质中包括作为成色剂的2-氨基4-N-(β-羟乙基)氨基茴香醚和至少一种酶如漆酶;而且涉及使用所述组合物的染色方法。
文档编号A61K8/41GK1286616SQ98813868
公开日2001年3月7日 申请日期1998年12月22日 优先权日1998年1月13日
发明者G·朗, J·科特雷特 申请人:莱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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