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306162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
【背景技术】
[0002]子宫肌瘤是女性生殖器常见的一种良性肿瘤。子宫肌瘤对女性危害很大,不及时治疗会造成不孕、癌病等,严重影响女性身体健康。
[0003]目前国内外一般采用手术切除进行治疗,手术治疗对人体整个器官造成了局部破坏,而且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和经济负担,手术后不可不可避免会产生后遗症。作为药物治疗,其治疗效果不理想,而且服用时间较长比较麻烦。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治疗效果好、见效快、毒副作用小的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
[0005]本发明的目的在是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的:
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药组成:浙贝母10-20g、五味子10-20g、柴胡10-20g、藏红花10_20g、当归10_20g、女贞子10-20 g、菟丝子10-20 g、灵芝 3-10 g、田七 3-10 g、血通 3-10g、赤芍 3-10 g。
[0006]优选地,所述的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所述药物的重量配比为:浙贝母15g、五味子15g、柴胡15g、藏红花15g、当归15g、女贞子15 g、英丝子15 g、灵芝8g、田七8 g、血通8g、赤苟8 go
[000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治疗效果好、见效快、毒副作用小、患者恢复快、无手术创伤,制备方法简单易操作。
[0008]治疗子宫肌瘤200例临床观察:
1.临床资料
(I)观察对象: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贫血、高血压、心脏病等不便接受手术者;年龄较大、肿瘤很大体质较弱者;年龄在25-49岁之间,平均年龄35岁;病程最短3个月,最长12年。
[0009](2)疗效评定标准
“显效”:经治疗后,主要症状全部消失,临床治愈(B超复查瘤体消失)。
[0010]“有效”:肌瘤减少或缩小,症状比治疗前好转。
[0011]“无效“:临床症状体征无改善,肌瘤与治疗前无明显变化。
[0012](4)治疗效果:
临床肌瘤消失显效85例,占42.5 % ;肌瘤减少或缩小有效49例,崩中、漏下好转有效35例,痛经好转有效16例,占50% ;无效15例,占7.5%。
[0013]2.临床验证举例:
I)杨**,女,40岁,96年经B超确诊为多发性子宫肌瘤,治疗2个月后,月经来潮正常。又治疗I个月后经B超检查,肌瘤减少一颗,其它体积缩小,后又治疗6个月,经B超复查,子宫肌瘤完全消失,至今未复发。
[0014]2)张**,女,30岁,平时月经不调,月经落后4-6天,B超检查发现子宫肌瘤,用药7天,阴道排出组织物,服药一个月后B超检查子宫及附件未发现异常,月经也正常了。
[0015]3)宋**,女,25岁,有崩中、漏下、少食失眠等症状,服本发明药物,5天痊愈。
[0016]4)刘#,女,38岁,经B超确诊为含有1.5X2至3X4多个子宫肌瘤,服本发明药物一个月后子宫肌瘤停止生长,经三个月治疗后子宫肌瘤缩小,经168天后子宫肌瘤消失。
【具体实施方式】
[0017]实施例1
称取中药原料:浙贝母10g、五味子10g、柴胡10g、藏红花10g、当归10g、女贞子1gi丝子10 g、灵芝3g、田七3g、血通3g、赤芍3g。采用常规方法制成水煎剂。
[0018]实施例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所述药物的重量配比为:浙贝母15g、五味子15g、柴胡15g、藏红花15g、当归15g、女贞子15 g、菟丝子15 g、灵芝8g、田七8 g、血通Sg、赤芍8 g。采用常规方法制成胶囊剂。
[0019]实施例3:
本实施例的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所述药物的重量配比为:浙贝母20g、五味子20g、柴胡20g、藏红花20g、当归20g、女贞子20 g、菟丝子20 g、灵芝10 g、田七10 g、血通10g、赤芍10 go采用常规方法制成水丸剂。
【主权项】
1.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药组成:浙贝母10-20g、五味子10-20g、柴胡10-20g、藏红花10_20g、当归10_20g、女贞子10-20 g、菟丝子10-20 g、灵芝 3-10 g、田七 3-10 g、血通 3-10g、赤芍 3-10 g。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的重量配比为:浙贝母15g、五味子15g、柴胡15g、藏红花15g、当归15g、女贞子15 g、英丝子15 g、灵芝8g、田七8 g、血通8g、赤苟8 go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治疗效果好、见效快、毒副作用小的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本发明的目的在是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的:一种治疗子宫肌瘤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药组成:浙贝母10-20g、五味子10-20g、柴胡10-20g、藏红花10-20g、当归10-20g、女贞子10-20g、菟丝子10-20g、灵芝3-10g、田七3-10g、血通3-10g、赤芍3-10g。
【IPC分类】A61K36-8966, A61P35-00
【公开号】CN104623239
【申请号】CN201310552937
【发明人】常克菲
【申请人】常克菲
【公开日】2015年5月20日
【申请日】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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