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化妆刷,具体是一种三合一隐藏式化妆刷。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发展,彩妆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女性所接受。为了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化妆或补妆,很多女性都会随身携带化妆工具。化妆刷作为化妆过程中的必备工具,也需要随身携带,但化妆刷种类较多,每种都具备各自的功能,因此需要同时携带多支化妆刷,携带麻烦,给人们带来烦恼。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三合一隐藏式化妆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三合一隐藏式化妆刷,包括刷柄、连接头、大口管和大刷头,所述大刷头固定在大口管头部,所述大口管和刷柄均为中空结构,且两者之间通过连接头相连接;所述三合一隐藏式化妆刷还包括小口管和小刷头,小刷头固定在小口管头部,连接头上设置有用于套设小口管的安装头,小口管尾部套设在安装头外,所述小口管和小刷头位于大口管或刷柄的空腔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小口管和小刷头均为两个,连接头两端对称设置有两个用于套设小口管的安装头,两个小口管分别为第一小口管和第二小口管,两个小刷头分别为第一小刷头和第二小刷头,第一小刷头固定在第一小口管头部,第一小口管的尾部套设在连接头下端的安装头外,且第一小刷头和第一小口管位于刷柄的空腔内,第二小刷头固定在第二小口管头部,第二小口管的尾部套设在连接头上端的安装头外,且第二小刷头和第二小口管位于大口管的空腔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三合一隐藏式化妆刷,在作为普通化妆刷使用的基础上,其内还隐藏有两个小刷子,且两个小刷子均可以与刷柄配合作为完整的化妆刷使用,因此该化妆刷将三种类型的刷子合并为一体,大大减少了人们外出所需携带的化妆刷数量,携带方便,非常适用于外出补妆或旅行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三合一隐藏式化妆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三合一隐藏式化妆刷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三合一隐藏式化妆刷中连接头与小口管和小刷头的爆炸示意图。
图中:1-刷柄、2-连接头、3-大口管、4-大刷头、5-第一小刷头、6-第一小口管、7-第二小口管、8-第二小刷头、9-安装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三合一隐藏式化妆刷,包括刷柄1、连接头2、大口管3和大刷头4;所述大刷头4固定在大口管3头部,大口管3和刷柄1均为中空结构,且两者之间通过连接头2相连接,刷柄1、连接头2、大口管3和大刷头4组成一个完整的化妆刷;所述三合一隐藏式化妆刷还包括小口管和小刷头,小刷头固定在小口管头部,连接头2上设置有用于套设小口管的安装头9,小口管尾部套设在安装头9外,所述小口管和小刷头位于大口管3或刷柄1的空腔内,优选的,所述小口管和小刷头均为两个,连接头2两端对称设置有两个用于套设小口管的安装头9,两个小口管分别为第一小口管6和第二小口管7,两个小刷头分别为第一小刷头5和第二小刷头8,第一小刷头5固定在第一小口管6头部,第一小口管6的尾部套设在连接头2下端的安装头9外,且第一小刷头5和第一小口管6位于刷柄1的空腔内,第二小刷头8固定在第二小口管7头部,第二小口管7的尾部套设在连接头2上端的安装头9外,且第二小刷头8和第二小口管7位于大口管3的空腔内。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所述三合一隐藏式化妆刷,刷柄1、连接头2、大口管3和大刷头4组成一个完整的化妆刷,大梳头4可以正常使用。当遇到使用小刷头时,只需要将大口管3从连接头2上拔下,第二小刷头8就暴漏出来,此时就能够使用第二小刷头8。当需要使用第一小刷头5时,只需要将连接头2从刷柄1内拔出,然后调转连接头2,将第一小刷头5朝外,并将连接头2插入刷柄1内,此时第一小刷头5暴漏在外,就能正常使用,而第二小刷头8内置于刷柄1的空腔内。若需再次使用第二小刷头8,只需在此调转连接头2即可,使用方便。
所述三合一隐藏式化妆刷,在作为普通化妆刷使用的基础上,其内还隐藏有两个小刷子,且两个小刷子均可以与刷柄配合作为完整的化妆刷使用,因此该化妆刷将三种类型的刷子合并为一体,大大减少了人们外出所需携带的化妆刷数量,携带方便,非常适用于外出补妆或旅行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