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动漫机,包括机箱与机箱通过电缆连接的键盘,机箱包括影屏、后盖、顶盖、机底座和侧壁及另一侧的影体盒及影屏、后盖、顶盖、机底座和侧壁、影体盒围成的影室,影体盒分设相隔互通的材料室和预备室,各有开口,预备室设操作点与动漫体的连接点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顶盖、机底座为双层或复式结构,机盖内板面设牵引线,牵引线与预备室内接点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动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底座箱体内面设凹面,在滑道设支柱,支柱一端在滑道,另一端连接动漫体的连接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动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室有弹力盖。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动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室设置分类支架,在分类支架上安装弹力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所述后盖的内面中心按装影灯。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动漫机,其特征在于机底座夹层设置电源、控制器和线路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动漫机键盘包括数字功能区和操作区,数字功能区分数字区和功能键,操作区设置前进、后退及确定键,键盘可以为两个同时使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动漫体载体为皮影或木偶或剪纸或儿童识字图文,在动漫体上设置连接点和连接线,连接点和连10接线连接预备室、影室内的接点和支柱接点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2或9所述的动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线和动作线或杆为透明材料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