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能做多种动作的电动玩具,包括仿人形的头部(22)、躯干部、与躯干部相连接的手臂与腿部,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躯干部的内腔中设置有架体(1),所述驱动机构设置在架体(1)中,所述驱动机构与控制电路、电源构成回路,所述手臂包括左手臂(24)与右手臂(25),所述左手臂(24)的一端与右手臂(25)的一端分别伸出躯干部,所述左手臂(24)的另一端与右手臂(25)的另一端分别与驱动机构相连接并能由驱动机构带动交错地上下摆动,所述躯干部的后部设置有能相对躯干部上下摆动的摆动块(3),所述摆动块(3)的底部设置有连接杆(31),所述连接杆(31)穿过躯干部上的开口(26)与驱动机构相连接,在头部(22)的顶部设置有能水平转动的帽子,所述帽子通过转动机构与驱动机构相联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驱动电机(4)与齿轮组,所述驱动电机(4)与控制电路、电源构成回路,所述齿轮组包括第一齿轮(41),第二齿轮(42),第三齿轮(43),第四齿轮(44),第五齿轮(45),第六齿轮(46),第七齿轮(47),第八齿轮(48),所述驱动电机(4)的输出齿轮(40)与第一齿轮(41)相啮合,所述第二齿轮(42)同心固定在第一齿轮(41)的侧面上,所述第二齿轮(42)与第三齿轮(43)相啮合,所述第四齿轮(44)同心固定在第三齿轮(43)的侧面上,所述第四齿轮(44)与第五齿轮(45)相啮合,所述第五齿轮(45)通过摆动机构与连接杆(31)相连接,所述第五齿轮(45)与第六齿轮(46)相啮合,所述第六齿轮(46)的侧面同心设置有第七齿轮(47),所述第七齿轮(47)与第八齿轮(48)相啮合,所述第八齿轮(48)同心固定在第一传动轴(5)上,所述第一传动轴(5)的两端分别与左手臂(24)、右手臂(25)活动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机构的具体结构为:所述第五齿轮(45)的侧面同心固定有第一棘轮(61),所述第一棘轮(61)的棘齿方向与第五齿轮(45)的轮齿方向相垂直,所述第一棘轮(61)的一侧同心设置有能与第一棘轮(61)相啮合的第二棘轮(62),所述第二棘轮(62)同心固定在第二传动轴(6)上,所述第二传动轴(6)的端部伸出架体(1)而与连接杆(31)相连接,所述架体(1)上设置有保持连接杆(31)向下转动的复位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传动轴(6)的两端分别伸出架体(1),所述两端的端面上设置有长方体凸起,所述连接杆(31)为呈H型的杆件,所述杆件的下端分别设置有与长方体凸起相适配的固定孔,所述杆件通过固定孔与第二传动轴(6)插接为整体,所述杆件的上端与摆动块(3)的固定凹腔(32)相连接,所述杆件的中部设置有横向挡杆(33),所述复位装置为扭簧(34),所述扭簧(34)的一端与架体(1)相固定,所述扭簧(34)的另一端顶触在横向挡杆(33)上。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电动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齿轮(45)的另一侧面同心固定有第三棘轮(63),所述第三棘轮(63)的棘齿方向与第五齿轮(45)的轮齿方向相垂直,所述第三棘轮(63)一侧设置有能与第三棘轮(63)相啮合的第四棘轮(64),所述第四棘轮(64)与第九齿轮(65)同心固定在一起,所述第九齿轮(65)与第六齿轮(46)相啮合。
6.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所述的电动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机构包括第十齿轮(71)、水平转动的第十一齿轮(72)、竖向传动轴(7),所述第十一齿轮(72)与第十齿轮(71)相啮合,所述第十齿轮(71)通过第一传动轴(5)与第八齿轮(48)同心固定在一起,所述帽子包括帽套与圆锥体(73),所述帽套套置于圆锥体(73)的圆锥状外表面上,所述竖向传动轴(7)的下端与第十一齿轮(72)相固定,所述竖向传动轴(7)的上端向上穿过躯干部、头部(22)而与位于头部(22)顶面上的圆锥体(73)相连接,所述圆锥体(73)随着竖向传动轴(7)转动作水平转动。
7.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所述的电动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轴(5)的两端伸出架体(1)分别与第一偏心轮(51)、第二偏心轮(52)相连接,所述第一偏心轮(51)上设置有第一偏心柱(53),所述第二偏心轮(52)上设置有第二偏心柱(54),所述第一偏心柱(53)与第二偏心柱(54)的轴心到第一传动轴(5)轴心连线的夹角为180°,所述第一偏心柱(53)与第一传动杆(55)的一端转动相连接,所述第一传动杆(55)的另一端与第二传动杆(56)的一端转动相连接,所述第二传动杆(56)的另一端设置有与左手臂(24)相固定的第一固定套筒(57),所述第一固定套筒(57)套置在架体(1)侧部的第一凸柱上,所述第二偏心柱(54)与第三传动杆(58)的一端转动相连接,所述第三传动杆(58)的另一端与第四传动杆(59)的一端转动相连接,所述第四传动杆(59)的另一端设置有与右手臂(25)相连接的第二固定套筒(50),所述第二固定套筒(50)套置在架体(1)侧部的第二凸柱(11)上。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所述的电动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架体(1)为左架体与右架体对合而成的整体结构,所述左架体与右架体的上部对称设置有滑槽(13),所述架体(1)的顶部设置有固定圆盘(12),所述固定圆盘(12)的下部设置有能卡扣在滑槽(13)中的L型凸部,所述头部(22)能脱卸地设置在固定圆盘(12)的上表面上。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所述的电动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躯干部与腿部为一体制成的整体躯干。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整体躯干是由前躯壳(2)与后躯壳(21)对合而成的整体结构,所述前躯壳(2)的内腔中设置有扬声器(28),所述扬声器(28)通过导线与控制电路相连接,所述前躯壳(2)的外表面上设置有控制开关(27),所述控制开关(27)通过导线与电源相连接,所述后躯壳(21)上设置有电池容纳腔,所述电池容纳腔中设置有能导通电池的导电片,所述导电片与控制电路相连接,所述整体躯干的下部设置有提高摆放稳定性的鞋体(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