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正手持羽毛球拍的矫正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17010阅读:92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球拍矫正器,尤其涉及一种正手持羽毛球拍的矫正器。



背景技术:

持拍是羽毛球基础技术动作之一,由于人们对拍柄结构认知偏差和自体调节能力不足,所以很多初学者难以掌握正手持拍技术,许多羽毛球爱好者长期采用不正确的持拍技术,养成动作定型,依靠技术指导难以矫正。不正确的持拍技术影响了初学者的学习进度和兴趣,阻碍了羽毛球爱好者技术水平的发展,所以现在急需一种快速、简便、有效的方法定型和矫正羽毛球学习者的持拍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便于初学者和姿势错误的运动者矫正姿势的正手持羽毛球拍的矫正器。

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正手持羽毛球拍的矫正器,包括一矫正器本体,所述矫正器本体能紧密贴合羽毛球拍的手柄与正手握拍的食指和拇指,所述矫正器本体的形状与正手握拍时食指和拇指的姿势相一致,所述矫正器本体上设有一拇指套和一食指套,所述拇指套设在矫正器本体上与拇指形状相适配的一侧,所述食指套设在矫正器本体上与食指形状相适配的一侧,所述食指套和拇指套的固定位置与正手握拍时拇指和食指的位置相适配,所述食指套和拇指套均有弹性,所述食指套和拇指套能根据插入手指的粗细调节尺寸,所述食指套和拇指套上均开有一关节孔。

进一步,所述矫正器本体包括两个柔性杆体,两柔性杆体均包括第一前段、中段和第二前段,所述第一前段、中段和第二前段一体成型,所述中段的一端连接第一前段,所述中段的另一端连接第二前段,所述第一前段和第二前段向前弯曲,弯曲的幅度贴合羽毛球拍的手柄与食指和拇指的握拍姿势。

进一步,所述两柔性杆体间的间距能根据食指和拇指的粗细进行调节。

进一步,所述食指套设在第二前段上,所述拇指套设在第一前段上。

进一步,所述第一前段和第二前段的前端分别通过一固定带连接。

进一步,所述固定带优选为橡皮筋。

进一步,所述矫正器本体的材质优选为乳胶材质或纺织材质。

进一步,所述食指套的延长线与拇指套的延长线相交。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首次提出了纠正持球拍姿势的矫正器,有利于纠正错误姿势,便于初学者掌握正确姿势;本发明多采用中空设计,即使使用者佩戴该矫正器,仍能握住球拍,活动方便,契合度高,不会影响持拍的舒适度;本发明能根据使用者手的尺寸和粗细调节对矫正器的相应位置进行调整,适用范围广,实用性高;而且,本发明材料简单,制作成本低,制作方便,适用于男女老少。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正手持羽毛球拍的矫正器的一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描述。

请参考图1,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正手持羽毛球拍的矫正器,包括一矫正器本体1,在一实施例中,矫正器本体1的材质优选为乳胶材质或纺织材质,矫正器本体1能紧密贴合羽毛球拍的手柄与正手握拍的食指和拇指,矫正器本体1的形状与正手握拍时食指和拇指的姿势相一致。

矫正器本体1包括两个柔性杆体11,两柔性杆体11均包括第一前段111、中段112和第二前段113,第一前段111、中段112和第二前段113一体成型,中段112的一端连接第一前段111,中段112的另一端连接第二前段113,第一前段111和第二前段113的前端分别通过一固定带12连接,在一实施例中,固定带12优选为橡皮筋,第一前段111和第二前段113向前弯曲,弯曲的幅度贴合羽毛球拍的手柄与食指和拇指的握拍姿势,两柔性杆体11间的间距能根据食指和拇指的粗细进行调节。

矫正器本体1上设有一拇指套13和一食指套14,拇指套13设在矫正器本体1上与拇指形状相适配的一侧,食指套14设在矫正器本体1上与食指形状相适配的一侧,在一实施例中,食指套14设在第二前段113上,拇指套13设在第一前段111上,食指套14和拇指套13的固定位置与正手握拍时拇指和食指的位置相适配,食指套14和拇指套15均有弹性,食指套14和拇指套15能根据插入手指的粗细调节尺寸,食指套14和拇指套13上均开有一关节孔15,打羽毛球时,关节能通过关节孔15在食指套14和拇指套13中灵活弯曲,食指套14的延长线与拇指套13的延长线相交。

本发明首次提出了纠正持球拍姿势的矫正器,有利于纠正错误姿势,便于初学者掌握正确姿势;本发明多采用中空设计,即使使用者佩戴该矫正器,仍能握住球拍,活动方便,契合度高,不会影响持拍的舒适度;本发明能根据使用者手的尺寸和粗细调节对矫正器的相应位置进行调整,适用范围广,实用性高;而且,本发明材料简单,制作成本低,制作方便。

在本文中,所涉及的前、后、上、下等方位词是以附图中零部件位于图中以及零部件相互之间的位置来定义的,只是为了表达技术方案的清楚及方便。应当理解,所述方位词的使用不应限制本申请请求保护的范围。

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文中上述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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