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榫接式中单翼航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39657发布日期:2018-09-04 22:01阅读:73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航模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榫接式中单翼航模。



背景技术:

经典款中单翼在飞行中不够灵活,对动力要求严格,重心不好调,高速飞行时机身震动严重,低速飞行时舵效差,拼装误差大等等原因使飞行感受很差,极大的影响了飞手技术发挥和比赛成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榫接式中单翼航模,解决了现有中单翼航模飞行不够灵活,对动力要求严格,重心不好调,高速飞行时机身震动严重,低速飞行时舵效差,拼装误差大等等原因使飞行感受很差,极大的影响了飞手技术发挥和比赛成绩的问题。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榫接式中单翼航模,包括机身、主翼和尾翼,所述主翼和尾翼均与机身榫接连接,所述主翼的上表面安装有副翼拉杆,且主翼的下表面安装有加强碳管和舵机,所述舵机安装在靠近加强碳管的位置,所述尾翼的上表面安装有加强碳杆,所述机身与尾翼通过尾翼拉杆连接,所述机身的顶端安装有电机,所述电机与螺旋桨通过转轴传动连接,所述机身上靠近电机的位置榫接有斜拉支撑架,所述斜拉支撑架与机身形成三角结构,所述机身上安装有电池和电调,所述电池和电调位于斜拉支撑架的下方。

优选的,所述机身连接处采用轻质热熔胶粘结。

优选的,所述副翼拉杆采用1.5mm碳杆。

优选的,所述加强碳管采用6mm碳管。

优选的,所述尾翼拉杆采用1mm碳杆。

优选的,所述电机采用2212kv1400无刷电动机,所述螺旋桨采用9047浆,所述电调采用30a电调,所述电池采用3s1500mah电池,所述舵机采用9g舵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1)采用质轻的kt板材拼装机头双层加固加斜撑加固,各部件连接采用榫接结构,既能准确定位安装位置又能牢固拼装,组装时活动部分先切除铰链干涉部分,用质轻的胶带作为铰链相互连接,本实用新型结构外形在经典机型的基础上增加舵面和机翼比例,精确调整主翼位置、机身长度,充分考虑重心,平衡性、机动性、稳定性;使其在高速和低速飞行中都有优异性能,适合各种飞行环境,娱乐训练两相宜,且符合航模比赛用机标准和要求;颠覆式地升级了经典款中单翼。

(2)机身连接处采用轻质热熔胶粘结,用电池调节整机重心位置;全重不超过800g,推重比可以达到2.5。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的仰视图。

图中:1-机身、2-斜拉支撑架、3-电池、4-电调、5-螺旋桨、6-主翼、7-电机、8-舵机、9-尾翼、10-加强碳管、11-副翼拉杆、12-尾翼拉杆、13-加强碳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榫接式中单翼航模,包括机身1、主翼6和尾翼9,主翼6和尾翼9均与机身1榫接连接,主翼6的上表面安装有副翼拉杆11,且主翼6的下表面安装有加强碳管10和舵机8,舵机8安装在靠近加强碳管10的位置,尾翼9的上表面安装有加强碳杆13,机身1与尾翼9通过尾翼拉杆12连接,机身1的顶端安装有电机7,电机7与螺旋桨5通过转轴传动连接,机身1上靠近电机7的位置榫接有斜拉支撑架2,斜拉支撑架2与机身1形成三角结构,机身1上安装有电池3和电调4,电池3和电调4位于斜拉支撑架2的下方。

机身1连接处采用轻质热熔胶粘结;副翼拉杆11采用1.5mm碳杆;加强碳管10采用6mm碳管;尾翼拉杆12采用1mm碳杆;电机7采用2212kv1400无刷电动机,螺旋桨5采用9047浆,电调4采用30a电调,电池3采用3s1500mah电池,舵机8采用9g舵机。

工作原理:首先将主翼6和尾翼9与机身1榫接,在机头上安装斜拉支撑架2,并在机头的顶端安装电机7,电机7上安装有螺旋桨5,然后在主翼6的上表面安装副翼拉杆11,在主翼6的下表面安装加强碳管10,在机身1的下表面安装尾翼拉杆12,用于加固机身1和尾翼9,尾翼9上表面安装加强碳杆13,机头的下表面安装电池3和电调4,主翼6的下表面安装舵机8,机身1连接处采用轻质热熔胶粘结,用电池3调节整机重心位置,全重不超过800g,推重比可以达到2.5。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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