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安全护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95258发布日期:2018-11-09 20:56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安全护具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头部安全护具。



背景技术:

在孩子的童年时期,大多数家长除了操心孩子的学业和健康,还需要担心孩子在玩耍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意外,例如,在滑滑梯、溜冰或是做各种攀爬运动时常出现的摔倒滑落的情况,尤其担心孩子在玩耍过程中伤及头部,因为头部是人体十分关键也十分脆弱的部位,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儿童因为头部摔伤引起的后遗症而抱憾终身。由于孩子通常不具备危险的预估能力和遇到危险时紧急的避险能力,因此,对于儿童头部撞击的防护十分必要。

目前市面上最常见的头部护具是一种防震头盔,该防震头盔虽然对头部的撞击防护效果显著,可以避免很多意外事故的发生,但是,此类防震头盔较重,将此类防震头盔长时间佩戴在孩子头部时,不仅闷热,还会影响孩子玩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头部安全护具,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防震头盔较重且长时间佩戴于孩子头部容易出现头部闷热且影响孩子玩耍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头部安全护具,包括可穿戴本体,可折叠设置于所述可穿戴本体内部的用于支撑用户头部的安全气囊,分别设于所述可穿戴本体上的速度感应器和主控制器,以及分别电连接于所述速度感应器和所述主控制器的气体发生器,所述气体发生器与所述安全气囊连通,所述速度感应器与所述主控制器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可穿戴本体包括内层部和外层部,所述内层部与所述外层部围合形成有顶端开口的容置空腔,所述安全气囊可折叠设置于所述容置空腔内。

进一步地,所述安全气囊包括用于托住用户颈部的护颈部,以及连通于所述护颈部的用于托住用户头部的护脑部。

进一步地,所述头部安全护具还包括设于所述可穿戴本体上的报警器,所述报警器电连接于所述主控制器。

进一步地,所述头部安全护具还包括电连接于所述气体发生器的用于控制所述气体发生器开闭的可控开关。

进一步地,所述可穿戴本体还包括弹性肩带组,固设于所述内层部上并固连于所述弹性肩带组的一端的弹性束腰带,以及相对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弹性肩带组的另一端和所述弹性束腰带的弹性背带。

进一步地,所述弹性肩带组包括分别设置于所述弹性背带相对两侧的两弹性肩带,所述弹性肩带包括连接于所述弹性背带的上肩带,以及连接于所述上肩带的下引带,所述可穿戴本体还包括相对两端分别固连于所述弹性背带和所述弹性束腰带上的矫形竖板,两所述下引带交叉穿过所述矫形竖板并分别与所述弹性束腰带的相对两端固连。

进一步地,所述矫形竖板包括内设有塑形钢板的板主体,以及固设于所述板主体上的定位条,所述定位条与所述板主体围合形成一通孔,两所述下引带交叉穿过所述通孔并分别与所述弹性束腰带的相对两端固连。

进一步地,所述上肩带上设置有护肩套。

进一步地,所述下引带、所述弹性背带,以及所述弹性束腰带上均设有的长度调节扣。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有益效果在于: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头部安全护具,通过速度感应器感应用户身体的速度和加速度,并将感应结果传输至主控制器,主控制器根据感应结果控制开启气体发生器,从而使安全气囊急速充气膨胀,并且使安全气囊在充气后可以将用户的头部托住,形成头部与地面之间的缓冲屏障,使用户的头部即使摔下也不会与地面直接接触,进而避免地面对头部的撞击;并且,通过将安全气囊折叠设置于可穿戴本体内部,使用户可将安全气囊通过可穿戴本体穿戴于身体上,避免对头部造成负担,进而避免了传统防震头盔对用户头部造成闷热感或影响用户活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正示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后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工作效果示意图;

图4为图3中A-A向剖视结构示意图。

其中,图中各附图标记:

10-可穿戴本体;11-内层;12-外层;13-弹性肩带组;131-弹性肩带;1311-上肩带;1312-下引带;132-护肩套;14-弹性束腰带;15-弹性背带;16-皮质连接片;17-魔术贴;18-矫形竖板;181-板主体;182-定位条;20-安全气囊;21-护颈部;22-护脑部;30-速度感应器;40-主控制器;50-气体发生器;60-报警器;70-可控开关;H1-容置空腔;H2-通孔;S-长度调节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间接在该另一个元件上。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间接连接至该另一个元件上。

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请一并参阅图1至图4,现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进行说明。所述头部安全护具,包括可穿戴本体10,可折叠设置于可穿戴本体10内部的用于支撑用户头部的安全气囊20,分别设于可穿戴本体10上的速度感应器30和主控制器40,以及分别电连接于速度感应器30和主控制器40的气体发生器50,气体发生器50与安全气囊20连通,速度感应器30与主控制器40电连接。具体地,上述头部安全护具主要包括可穿戴本体10、安全气囊20、气体发生器30、主控制器40,以及速度感应器50等主要部分;其中,可穿戴本体10主要起到承载和集成安装的作用;安全气囊20采用弹性塑胶材料制成,在默认状态下折叠设置于可穿戴本体10内部,速度感应器30处于常开状态,实时监测用户运动的速度和加速度并传输给主控制器40,通过主控制器40上的分析模块将速度和加速度数据进行处理后判断用户的运动状态,从而预判用户是否有跌落或撞击风险,一旦有危险预判,主控制器40则控制气体发生器50对安全气囊20充气,使安全气囊20迅速膨胀,从可穿戴本体的内部冲出并支撑于用户的头部后方;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整个头部安全护具就如同一件背心被穿戴在用户身上,当遇到紧急情况,安全气囊20才从可穿戴本体10内弹出对用户的头部形成保护,整个结构简单、轻便且不会对人体造成负担。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与现有技术相比,通过速度感应器30感应用户身体的速度和加速度,并将感应结果传输至主控制器40,主控制器40根据感应结果控制开启气体发生器50,从而使安全气囊20急速充气膨胀,并且使安全气囊20在充气后可以将用户的头部托住,形成头部与地面之间的缓冲屏障,使用户的头部即使摔下也不会与地面直接接触,进而避免地面对头部的撞击;并且,通过将安全气囊20折叠设置于可穿戴本体内部,使用户可将安全气囊20通过可穿戴本体10穿戴于身体上,避免对头部造成负担,进而解决了传统防震头盔对用户头部造成闷热感或影响用户活动的技术问题。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1,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可穿戴本体10包括内层部11和外层部12,内层部11与外层部12围合形成有顶端开口的容置空腔H1,安全气囊20可折叠设置于容置空腔H1内。具体地,可穿戴本体10具有内外两个独立层,且内层部11与外层部12的底边和左右两边均相互固连,形成一容置空腔H1,并且该内层部11和外层部12的两顶端互不相连,即在该容置空腔H1的顶部留一常开开孔,该安全气囊20折叠容设于容置空腔H1内,并且在气体发生器50的充气作用下膨胀,最终从该容置空腔H1的顶部开口处向上挤出,形成对用户的头部有保护作用的缓冲屏障。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3和图4,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安全气囊20包括用于托住用户颈部的护颈部21,以及连通于护颈部21的用于托住用户头部的护脑部22。具体地,安全气囊20折叠容置于容置空腔H1内,当气体发生器将安全气囊充满,安全气囊突出延伸于容置空腔H1的开口的上方,形成一与人体头颈部弧线相适应的凹凸扇形体,该凹凸扇形体包括用于托住用户颈部的护颈部,和用于托住用户头部的护脑部,该护颈部和护脑部一体化成型且相互连通,从而使膨胀后的安全气囊20在保护颈部的同时将头部与地面或其他坚硬物隔离开来,对头部进行有效保护。

进一步地,请一并参阅图1和图3,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头部安全护具还包括设于可穿戴本体10上的报警器60,报警器60电连接于主控制器40。这里报警器60与主控制器40电连接,使主控制器40可以根据速度感应器30提供的信息,自动开启或关闭报警器60,从而,一方面可以在用户加速度或速度过快的情况下提醒用户减速,另一方面能够在用户摔倒后通过报警器60报警引起路人的注意,形成一定的外部援助机制。

进一步地,请一并参阅图1和图3,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头部安全护具还包括电连接于气体发生器50的用于控制气体发生器50开闭的可控开关70。具体地,加入可控开关70的原因在于,避免速度感应器30的误检测,如果用户在正常情况下加速度或速度到达了开启气体发生器50的阈值,用户可以通过可供开关70将气体发生器关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另外,该可控开关70设于可穿戴本体10的正面,并与可控开关70电感应连接,从而方便用户的及时控制。

进一步地,请一并参阅图1至图2,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可穿戴本体10还包括弹性肩带组13,固设于内层部11上并固连于弹性肩带组13的一端的弹性束腰带14,以及相对两端分别连接于弹性肩带组13的另一端和弹性束腰带14的弹性背带15。具体地,弹性背带15沿竖直方向延伸,弹性束腰带14沿水平方向延伸,弹性背带15的下端连接于弹性束腰带14的中部,两弹性肩带13的一端与弹性背带15的上端连接,其另一端与弹性束腰带14固连,且分别位于弹性背带15的左右两侧,从而,在弹性背带15的左右两侧分别形成可供用户两手臂分别穿过的两跨孔;更具体地,弹性背带15与弹性肩带组13之间设有皮质连接片16,该弹性背带15和弹性肩带组13均通过车缝工艺固连于皮质连接片16上;另外,弹性束腰带14呈条状,其两端分别设有可相互连接或拆离的魔术贴17,这样,用户可以在双手穿过跨孔并将弹性肩带组13跨于肩部之后,将设于弹性束腰带14两端的魔术贴17在腰前贴紧,即可完成头部安全护具的穿戴,该过程简单方便。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1和图2,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弹性肩带组13包括分别设置于弹性背带15相对两侧的两弹性肩带131,弹性肩带131包括连接于弹性背带15的上肩带1311,以及连接于上肩带1311的下引带1312,可穿戴本体还包括相对两端分别固连于弹性背带15和弹性束腰带14上的矫形竖板18,两下引带1312交叉穿过矫形竖板18并分别与弹性束腰带14相对两端固连。矫形竖板18设于弹性束腰带14的中部,正对于人体脊柱的位置,当用户将弹性束腰带14的两端朝腰前拉伸,带动固连于其两端的下引带1312运动,从而牵动连接着弹性背带15的上肩带1311运动,进而通过弹性背带15将矫形竖板18的上端往上拉伸,由于矫形束板18的下端固连于弹性束腰带14上,弹性束腰带14被人力牵着不动,故矫形竖板18对脊柱产生向上的提拉力;又因为下引带1312交叉穿过矫形竖板18,使下引带1312一旦运动拉伸就会对矫形竖板18产生指向用户背部的压力,故矫形竖板18同时对脊柱产生向内向的压力,从而使得脊柱不得不向上拉伸且挺直才更加舒服,进而起到矫正脊柱形态、预防脊背弯曲的作用,尤其对发育还未完全的青少年效果上佳。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2,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矫形竖板18包括内设有塑形钢板(图未示)的板主体181,以及固设于板主体181上的定位条182,定位条182与板主体181围合形成一通孔H2,两下引带1312交叉穿过通孔H2并分别与弹性束腰带14的相对两端固连。板主体181包括有具有一定刚度的多根钢条,该钢条均沿竖直方向延伸并且密集排布呈板状,即上述塑形钢板,该板主体181由薄棉麻布料裹覆于上述塑形钢板表面而制成;在该棉麻布料的中部固连有定位条182,定位条182的上下两端通过车缝工艺与棉麻布料固连,定位条182中部与板主体181围合形成一左右开口的通孔H2,两下引带分别从左右两侧穿过通孔H2,并相互交叉,分别在矫形竖板18的两侧与弹性束腰带14的相对两端固连,从而,当用户拉动弹性护腰带14的相对两端,即可拉动下引带132,继而牵动上肩带131将用户的双肩向后拉伸,并且可以拉动弹性背带15,进而最终牵动矫形竖板18向用户背部施压,同时向上延伸,长此以往即可渐渐将用户的脊柱压平且向上提起,进而起到持续性矫形和预防脊柱弯曲的作用。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2,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上肩带131上设置有护肩套132。具体地,上肩带131主要用于跨设于用户的肩膀或锁骨根部,因而在上肩带132上裹设一用以减小其与人体套擦的护肩套132十分必要,从而增加头部安全护具的佩戴舒适度,该护肩套为柔软质地的棉布。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1,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部安全护具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下引带132、弹性背带15,以及弹性束腰带14上均设有长度调节扣。下引带132、弹性背带15,以及弹性束腰带14上均设有用于调节带体有效使用长度的长度调节扣S,使头部安全护具可以适应于不同高度、不同体格的用户穿戴;也便于调整身体的各部分受力,对脊柱或者肩部进行有针对性的约束和调整。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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