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康复科吊环训练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72911发布日期:2018-12-14 22:23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一种康复科吊环训练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吊环训练器,特别涉及一种康复科吊环训练器,属于康复器材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吊环训练器是肩关节受损患者在康复期辅助康复治疗的器械,利用吊环训练器进行正确的训练可以有效的缩短患者的康复周期,减轻病人的痛苦和负担。

现有技术中的吊环训练器结构单一,功能少,无法调节吊环的高度,难以针对各种身高的患者进行合适高度的康复训练,康复效果差,不当的训练甚至会加重患者的病情,同时不能在训练过程中对患者的足底进行按摩,无法防止患者在训练过程中滑倒,未在拉绳两侧设置拉绳限位扣,在一端意外拉伸至换轮顶端时难以取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康复科吊环训练器,通过在拉环下方的训练器底座上铺设足底按摩板,通过将训练器顶板连接升降丝杆以及在换轮两侧的拉绳上设置拉绳限位扣,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装置结构紧凑,升降方便,功能多样,可以更好的给肩关节受损患者提供辅助治疗的环境。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康复科吊环训练器,包括训练器顶板,所述训练器顶板上一侧设有螺纹连接孔,所述螺纹连接孔内连接升降丝杆,所述升降丝杆底部连接电机,所述电机一侧连接电源插头,所述电机位于训练器底座上,位于所述电机另一侧的训练器底座上设有两个限位杆,两个所述限位杆上均设有限位器,两个所述限位杆连接训练器底座和训练器顶板的另一侧,所述训练器底座上铺设足底按摩板,所述训练器顶板下方设有滑轮,所述训练器顶板和滑轮通过滑轮固定杆连接,所述滑轮上缠绕着拉绳位于滑轮两侧,所述滑轮两侧的拉绳上均设有拉绳限位扣,所述拉绳末端设有拉环,所述拉绳和拉环通过连接夹头连接。

优选的,所述拉环和拉绳为可拆卸连接。

优选的,所述电源插头和电机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足底按摩板为乳胶材质制成。

优选的,所述训练器顶板顶部铺设遮光涂层。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一种康复科吊环训练器,通过在拉环下方的训练器底座上铺设足底按摩板,通过将训练器顶板连接升降丝杆以及在换轮两侧的拉绳上设置拉绳限位扣,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吊环训练器结构单一,功能少,无法调节吊环的高度,难以针对各种身高的患者进行合适高度的康复训练,康复效果差,不当的训练甚至会加重患者的病情,同时不能在训练过程中对患者的足底进行按摩,无法防止患者在训练过程中滑倒,未在拉绳两侧设置拉绳限位扣,在一端意外拉伸至换轮顶端时难以取下的问题,本装置结构紧凑,升降方便,功能多样,可以更好的给肩关节受损患者提供辅助治疗的环境。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滑轮与训练器顶板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中:1、训练器顶板;2、螺纹连接孔;3、限位杆;4、限位器;5、足底按摩板;6、训练器底座;7、拉绳;8、拉环;9、升降丝杆;10、电机;11、电源插头;12、滑轮固定杆;13、滑轮;14、拉绳限位扣;15、连接夹头。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1-2所示,一种康复科吊环训练器,包括训练器顶板1,训练器顶板1上一侧设有螺纹连接孔2,螺纹连接孔2内连接升降丝杆9,升降丝杆9底部连接电机10,电机10一侧连接电源插头11,电机10位于训练器底座6上,位于电机10另一侧的训练器底座6上设有两个限位杆3,两个限位杆3上均设有限位器4,两个限位杆3连接训练器底座6和训练器顶板1的另一侧,训练器底座6上铺设足底按摩板5,训练器顶板1下方设有滑轮13,训练器顶板1和滑轮13通过滑轮固定杆12连接,滑轮13上缠绕着拉绳7位于滑轮13两侧,滑轮13两侧的拉绳7上均设有拉绳限位扣14,拉绳7末端设有拉环8,拉绳7和拉环8通过连接夹头15连接。

拉环8和拉绳7为可拆卸连接,可将另一端拉环8换成其他重物进行训练;电源插头11和电机10电性连接,方便控制训练器顶板1的升降;足底按摩板5为乳胶材质制成,在按摩的同时有防滑作用;训练器顶板1顶部铺设遮光涂层,可在庭院中使用,遮阳避雨。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电源插头11通电,控制电机10带动升降丝杆9使训练器顶板1至合适高度,将限位杆3上的限位器4移动至训练器顶板1下方与训练器顶板1接触并固定限位器4,接受康复训练的患者脱鞋踩在足底按摩板5上握住拉环8即可进行康复训练,若需要加大训练强度可将一侧的拉环8从拉绳7上拆卸换上其他重物代替。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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