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形健身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02854发布日期:2019-02-01 20:22阅读:508来源:国知局
一种环形健身圈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健身器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环形健身圈。



背景技术:

在目前使用的家用健身器材中,一种具有环形重力体的健身器被逐渐使用,该健身器包括环形重力体和与环形重力体活动连接的手柄,其中在重力体内环面上相对开设有方型的手柄安装槽,手柄的两端侧表面分别切出与前述手柄安装槽相适配的手柄键面,手柄的两端面设有螺孔,手柄沿安装槽放至安装位后由螺栓经环形重力体的外表面开出的螺孔与环形重力体紧固连接,手柄与环形重力体的连接方式比较麻烦,生产效率较低,具有改进的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缺陷,提供一种环形健身圈,手柄与环形重力体通过焊接的方式一体连接,简化了手柄与环形重力体的安装,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环形健身圈,包括环形重力体和手柄,所述手柄由金属材料制成,所述手柄设置在环形重力体的内侧并沿环形重力体的径向方向与环形重力体通过焊接相连接。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环形重力体由金属材料制成,所述手柄轴向的两端分别与环形重力体内环面相焊接。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环形重力体由金属材料与塑料材料按照预定比例混合得到的混合物制成,所述环形重力体的内环面固定嵌设有两个金属材料制成的第一固定座,所述手柄轴向的两端分别与第一固定座相焊接。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固定座具有供手柄的端部嵌设的固定槽。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固定座为两个间隔设置的“L”形或者“I”形的金属薄片,或者所述第一固定座为金属薄板经过两侧折弯形成的拱形结构。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环形重力体由塑料材料制成,所述环形重力体的内环面固定嵌设有两个金属材料制成的第二固定座,所述手柄轴向的两端分别与两个所述第二固定座相焊接。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环形重力体包括金属材料制成的内环骨架、以及包装在内环骨架外部的包裹层,所述手柄与内环骨架相焊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手柄与环形重力体通过焊接的方式一体连接,大大简化了手柄与环形重力体的安装,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环形健身圈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结合附图在其上标记以下附图标记:

1、环形重力体;2、手柄;3、固定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一种环形健身圈如图1所示,包括环形重力体1和手柄2,该手柄2由金属材料制成,优选为铸铁,价格便宜;手柄2设置在环形重力体1的内侧并沿着环形重力体1的径向方向与环形重力体1通过焊接相连接。

方案一

环形重力体1也由金属材料制成,优选为铸铁,价格便宜,一般适用于分量较重的环形健身圈,手柄2与环形重力体1直接通过焊接连接在一起。

方案二

环形重力体1由金属材料与塑料材料按照预定比例混合得到的混合物制成,通过调节金属材料与塑料材料的混合比例,能够方便的调节环形重力体1的重量,金属材料和塑料材料的混合可通过塑料材料熔融将金属材料的颗粒或者片材包裹,形成稳定连接的混合物;环形重力体1的内表面固定嵌设有两个金属材料制成的固定座3,固定座3在环形重力体1成型过程中直接嵌置在环形重力体1内形成稳固连接;两个固定座3位于环形重力体1的径向线上,手柄2轴向的两端分别与两个固定座3相焊接,实现手柄2与环形重力体1的连接,优选,固定座3为两个间隔设置的“L”形或者“I”形的金属薄片,两个金属薄片之间构成固定槽,手柄2轴向的端部嵌设在固定槽内,或者固定座3为金属薄板通过两次折弯形成的拱形结构,该拱形凹面为固定槽,手柄2的端部嵌设在拱形凹面内。

方案三

环形重力体1由塑料材料一体浇筑成型,一般适用于分量较轻的环形重力体1,在环形重力体1浇筑过程中,在模具相对于在环形重力体1内环面的预定位置嵌入两个金属材料制成的固定座3,绕后浇入塑料溶液形成,从而固定座3稳固的连接在环形重力体1的内环面上,手柄2轴向的两端通过焊接连接在固定座3上,优选,固定座3为两个间隔设置的“L”形或者“I”形的金属薄片,两个金属薄片之间构成固定槽,手柄2轴向的端部嵌设在固定槽内,或者固定座3为金属薄板通过两次折弯形成的拱形结构,该拱形凹面为固定槽,手柄2的端部嵌设在拱形凹面内。

方案四

环形重力体1包括金属材料制成的内环骨架,以及包裹在内环骨架外部的包裹层,该包裹层优选为橡胶层,通过注塑机注塑在内环骨架的外部,金属材质的手柄2与内环骨架焊通过焊接相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手柄与环形重力体通过焊接的方式一体连接,大大简化了手柄与环形重力体的安装,提高了生产效率。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