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变形玩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10694发布日期:2019-01-22 22:44阅读:4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变形玩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玩具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变形玩具。



背景技术:

近年来,很多新颖的玩具进入市场,尤其是变形玩具,现在市面上的变形玩具,多是利用铁片卡牌吸住产品内的磁铁从而为产品解锁,产品产生变形;由于铁片卡牌属于平面,卡牌不够立体,不够生动,且经常由于接触产生偏移而不能成功解锁;而且现有的变形玩具一般都是一种动物形象或人物形象等仿真形象作为一个玩具主体,只是对主体本身裂变变形进行探索,而没有构建任何仿真场景。

因此,如何解决现有的变形玩具使用铁片卡牌解锁,经常由于接触产生偏移而不能成功解锁,且现有的变形玩具没有构建仿真场景的问题,成为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所要解决的重要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变形玩具,包括两个立体仿真主体,两个主体相配合可以构建仿真场景,解决了现有的变形玩具使用铁片卡牌解锁,经常由于接触产生偏移而不能成功解锁,且现有的变形玩具没有构建仿真场景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变形玩具,能够在第一形状和第二形状之间可逆转换,包括第一主体、用于给所述第一主体解锁的第二主体,且所述第一主体和所述第二主体均为立体仿真形象,所述第一主体内设有锁定部,所述锁定部将所述第一主体固定在所述第一形状,所述第二主体设置有能够解除所述锁定部锁定的锁定解除件,所述第一主体在所述锁定解除件的作用下转换为所述第二形状。

优选地,所述第一主体包括固定部件和变形部件,所述变形部件的第一端和所述固定部件可转动地连接,所述变形部件的第二端与所述固定部件为可拆卸地连接结构。

优选地,所述变形部件的第一端与所述固定部件之间通过转轴连接。

优选地,所述转轴上设置有与所述变形部件相互作用、控制所述变形部件变形的弹性件。

优选地,所述可拆卸地连接结构包括设置在所述变形部件的第二端的卡槽和设置在所述固定部件的卡钩,所述卡钩与所述卡槽相互配合。

优选地,所述锁定部包括设置在所述固定部件表面的按钮和设置在所述固定部件内部、能够在所述固定部件内部位移的连杆,所述按钮穿过所述固定部件表面与所述连杆固定连接,且所述卡钩的第一端与所述连杆固定连接、另一端穿过所述固定部件表面与所述卡槽配合连接,通过控制所述连杆带动所述卡钩位移,以使所述卡钩和所述卡槽分离进而控制所述变形部件的展开。

优选地,所述连杆内设置有第一磁铁,所述第二主体内设置有第二磁铁,所述第二磁铁形成所述锁定解除件,所述连杆由于磁力作用带动所述卡钩位移,以使所述卡钩和所述卡槽分离。

优选地,所述第二主体设置有与所述按钮配合的凹槽。

优选地,所述第一主体为动物仿真形象,所述第二主体为人物仿真形象。

优选地,所述动物仿真形象为大象,所述人物仿真形象为女孩。

本申请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均为立体仿真形象,第二主体用于给第一主体解锁,利用立体主体完成产品解锁产生裂变变形,由立体主体代替了原来的卡牌设计,不仅更加立体生动,两个立体主体之间能够构建仿真场景、产生场景互动,而且可以减少接触偏移现象。如此设置,解决了现有的变形玩具使用铁片卡牌解锁,经常由于接触产生偏移而不能成功解锁,且现有的变形玩具没有构建仿真场景的问题。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申请。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申请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申请的原理。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其中一种实施例中大象和女孩处于第一形状的状态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其中一种实施例中大象和女孩处于第二形状的状态示意图。

图中:

1-大象,2-女孩。

具体实施方式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申请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申请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或方法的例子。

本具体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变形玩具,解决了现有的变形玩具使用铁片卡牌解锁,经常由于接触产生偏移而不能成功解锁,且现有的变形玩具没有构建仿真场景的问题。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以下,参照附图对实施例进行说明。此外,下面所示的实施例不对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实用新型内容起任何限定作用。另外,下面实施例所表示的构成的全部内容不限于作为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所必需的。

本具体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变形玩具,可以在第一形状和第二形状之间相互转换,包括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第二主体用于给第一主体解锁,解锁后第一主体从第一形状转换为第二形状,且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均为立体仿真形象,立体仿真形象是利用各种设备生产出立体的、具有视、听、触、味等多种感知,跟现实中的形象一致的立体形象,而且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可以制作成不同的立体形象,组合在一起构建仿真场景,能够吸引儿童的兴趣。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主体内部设置有锁定部,在锁定状态下,第一主体固定维持在第一形状,第二主体设置有能够解除锁定部锁定的锁定解除件,第一主体在锁定解除件的作用下,锁定解除后转换为第二形状。

如此设置,解决了现有的变形玩具使用铁片卡牌解锁,经常由于接触产生偏移而不能成功解锁,且现有的变形玩具没有构建仿真场景的问题。

在本实施例的优选方案中,第一主体包括固定部件和变形部件,变形部件的第一端和固定部件可转动地连接,变形部件的第二端与固定部件为可拆卸地连接结构,第一主体被第二主体解锁后,变形部件的第二端会解除与固定部件的连接、以固定部件为中心旋转展开,使第一主体变换成第二形状。

具体地,变形部件的第一端与固定部件之间通过转轴连接,为了保证变形部件顺利展开变形,在转轴上设置有与变形部件相互作用、控制变形部件变形的弹性件,具体地,弹性件可以是弹簧,也可以是其他的弹性件。

需要说明的是,变形部件的第二端与固定部件为可拆卸地连接结构,可拆卸的连接结构为卡槽和卡钩相互配合组成,卡槽设置在变形部件的第二端,卡钩设置在固定部件上。

同时,锁定部包括设置在固定部件表面的按钮和设置在固定部件内部、能够在固定部件内部位移的连杆,按钮穿过固定部件表面与连杆固定连接,具体地,可以把按钮设在固定部件的上表面,内部的连杆可以上、下位移,卡钩的一端与连杆固定连接,另一端穿过固定部件表面与卡槽配合连接,通过控制连杆带动卡钩位移,以使卡钩和卡槽分离,变形部件与固定部件解除连接,在弹性件的作用下展开,第一主体变换为第二形状。

优选地,可以利用相互吸引的磁力来控制连杆的位移,比如,可以在连杆内设置有第一磁铁,在第二主体内设置有与第一磁铁相互吸引的第二磁铁,此时,第二磁铁形成锁定解除件,当第二主体接触到第一主体时,固定部件内的连杆,由于磁力作用带动卡钩位移,以使卡钩和卡槽分离,变形部件与固定部件解除连接,在弹性件的作用下展开,第一主体变换为第二形状。

当然,也可以在连杆内设置有第一磁铁,在第二主体内设置有铁片,由于磁铁和铁片的相互吸引也可以达到解锁的目的。还可以使用其他的具有相互吸引作用的装置,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同时,为了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之间配合构成和谐的仿真场景,配合紧密,第二主体设置有与按钮配合的凹槽,如此,第一主体与第二主体能更好地贴合在一起构成仿真场景,且不易掉落或造成解锁失败。

本实施例中,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的材质为ABS(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plastic)塑料,是丙烯腈(A)、丁二烯(B)、苯乙烯(S) 三种单体的三元共聚物,综合性能较好,冲击强度较高,化学稳定性好,且可表面镀铬,喷漆处理。无毒、无味,外观呈象牙色半透明,或透明颗粒或粉状,且有优良的力学性能,电绝缘性较好,并且几乎不受温度、湿度和频率的影响,可在大多数环境下使用。

本方案的其中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第一主体可以为大象的仿真形象,第二主体为女孩的仿真形象,按钮设置在大象1的背部中心位置,凹槽设置在女孩2的背部,连杆和卡钩设置在大象1的内部,且连杆上设有第一磁铁,女孩2体内设置有第二磁铁,大象1的身体两侧、颈部及尾部均设置有变形部件,当女孩2接触大象时,女孩2背部的凹槽与大象1背部的按钮配合,由于磁力吸引作用,连杆带动卡钩位移,卡钩与卡槽分离,女孩2躺在大象1的背部的同时,大象1上的变形部件展开向上旋转,如图2所示,恰好能够使大象1的部件包围住女孩变换成第二形状,构建了仿真场景,好玩、有趣、能够吸引儿童的兴趣。

当然,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可以根据儿童的不同需求制作成不同的仿真形象,为了方便构建仿真场景,可以设置第一主体为动物的仿真形象,第二主体设置为人物的仿真形象。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表述的“第一”“第二”等词语,不是对具体顺序的限制,仅仅只是用于区分各个部件或功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各实施例中相同或相似部分可以相互参考,在一些实施例中未详细说明的内容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中相同或相似的内容。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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