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材的处理方法

文档序号:1645172阅读:42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木材的处理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材料处理方法,特别是一种木材的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木材在加工成木材制品前都需要进行干燥处理,以祛除木材内部的虫、油脂及水分,使木材在加工成木制品后不容易产生变形。但是,木制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油漆不能完全覆盖住木制品外表面,其裸露部分仍然暴露在空气中,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当木制品内水分含量达到一定含量时,其仍然会产生变形。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能有效防止木材发生变形的木材的处理方法。按照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木材的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I)将木材置于干燥炉中,将干燥炉内温度在1-2小时内提升至110-120度,保温1-2小时,后自然冷却;(2)将溶液加热至50-60度时,在溶液中加入石蜡,石蜡与溶液比例为0. 1-0.2 1,将木材投入到混合好的溶液中,继续加热溶液,使溶液在I小时内快速升温至90-100度,并保温1-2小时,后自然冷却;(3)将木材取出,在阴凉处存放2-3天。本发明还具有如下附属技术特征所述溶液为石油制品。按照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木材的处理方法,相对于现有技术的优点为本发明中,木材置于干燥炉中进行干燥,祛除其内部的水分,然后将木材加入到含有石蜡的溶液中,溶液中的石蜡渗入到木材的毛细孔中,并冷却凝固,将木材毛细孔填充,使木材不再能吸收水分,保证了用该木材加工出来的木制品不再因重复吸收水分而产生变形。
具体实施例方式按照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木材的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先将木材置于干燥炉中,将干燥炉内温度在1-2小时内提升至120度,保温2小时,后自然冷却,以祛除木材内部的水分,使木材内部毛细孔空置,保证石蜡能快速渗入到木材毛细孔中;随后,在将溶液加热至55度时,在溶液中加入石蜡,石蜡与溶液比例为0. 2 1,将木材投入到混合好的溶液中继续加热溶液使溶液在I小时内快速升温至90-100度,使石蜡充分溶解,然后保温1-2小时,使石蜡能充分渗入到木材毛细孔中,后让木材在溶液中自然冷却,使石蜡在木材毛细孔中冷却凝固;最后,将木材取出,在阴凉处存放2-3天。溶液为石油制品。
上述实施例仅供说明本发明之用,而并非对本发明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 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发明的范畴,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
权利要求
1.一种木材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I)将木材置于干燥炉中,将干燥炉内温度在1-2小时内提升至110-120度,保温1-2小时,后自然冷却; ⑵将溶液加热至50-60度时,在溶液中加入石腊,石蜡与溶液比例为0. 1-0. 2 1,将木材投入到混合好的溶液中,继续加热溶液,使溶液在I小时内快速升温至90-100度,并保温1-2小时,后自然冷却; (3)将木材取出,在阴凉处存放2-3天。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一种木材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溶液为石油制品。
全文摘要
一种木材的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将木材置于干燥炉中,将干燥炉内温度在1-2小时内提升至110-120度,保温1-2小时,后自然冷却;(2)将溶液加热至50-60度时,在溶液中加入石蜡,石蜡与溶液比例为0.1-0.2∶1,将木材投入到混合好的溶液中,继续加热溶液,使溶液在1小时内快速升温至90-100度,并保温1-2小时,后自然冷却;(3)将木材取出,在阴凉处存放2-3天,用该方法处理的木材,能有效防止木材发生变形。
文档编号B27K5/00GK102699968SQ201210208030
公开日2012年10月3日 申请日期2012年6月25日 优先权日2012年6月25日
发明者刘学春 申请人:南康蓝天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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