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拼接板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28111发布日期:2018-10-23 16:38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板材拼接的技术领域,具体地是涉及一种拼接板材。



背景技术:

图1为现有实木拼接板材,其中AA为板材的长度方向,BB为板材的宽度方向。现有实木拼接板材其是以木材纤维长度AA方向互拼成整体板块,在实际使用时为解决宽度方向强度一般采用上下复合在木单板来增强,上下木单板与拼板纤维长度方向成90度直角。这种方法虽解决了宽度方向的稳定性但工艺复杂且成本高,生产周期长,设备投资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在于提供一种使板材构成纵横向板块结构组合整体、解决了板材的宽度方向在实际使用时易变形问题的拼接板材。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拼接板材,其包括拼接组装的多个第一部分和多个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由多个长条状第一板材交错拼接形成;所述第二部分为长条状第二板材;所述第二部分的第二板材的长度方向与第一部分的第一板材的宽度方向垂直。

优选地,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依序排列。

优选地,所述第二部分位于组成每个第一部分的多个长条状第一板材的宽度方向。

优选地,所述第一板材和第二板材的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

优选地,所述第一部分的长度a,a的值为15cm-50cm。

优选地,所述第二部分与相邻的第一部分之间以凸型的企口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二部分与相邻的第一部分之间以十字的企口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二部分与相邻的第一部分之间以指接的企口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二部分与相邻的第一部分之间以公母型的企口连接。

本实用新型充分利用了长条状板材在长度方向变形系数小,长条状板材在宽度方向变形系数大的特点,对现有拼接板材结构重新组合,使其长度方向或宽度方向的变形受到控制,使拼接板材构成纵横向板块结构组合整体,很好的解决了板材的宽度方向在实际使用时易变形问题;本实用新型在作为地板或家具基材板使用时不再需要上下中板复合,降低了制作成本,更易规模化生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

本实用新型拼接板材的结构简单、成本较低,较好的解决了板材宽度方向在使用过程中易变形问题,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拼版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拼接板材的拼板示意图;

图3(a)至图3(d)为本实用新型的拼板联接企口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拼接板材如图2所示,AA为长条状板材的长度方向,BB为长条状板材的宽度方向。拼接板材包括拼接组装的多个第一部分10和多个第二部分20,第一部分10和第二部分20依序排列。

其中,第一部分10由多个长条状第一板材11交错拼接形成。根据拼接板材所使用的场所的面积,每个第一部分10的长度略有不同。第二部分20位于组成每个第一部分的多个长条状第一板材11的宽度方向,第二部分20位于相邻两个第一部分10之间,第二部分20为长条状第二板材21。第二部分20的第二板材21的长度方向与第一部分10的第一板材11的宽度方向垂直。

第一板材11和第二板材21的材料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第一板材11和第二板材21的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

在相邻两个第一部分10之间拼接一个第二部分20,这两个第一部分10的长度a,在实际设计时,a的值为15cm-50cm,多个第一部分10和多个第二部分20拼接形成整体板材。

如图3(a)所示,第二部分20与相邻的第一部分10之间以凸型的企口连接;如图3(b)所示,第二部分20与相邻的第一部分10之间以十字的企口连接;如图3(c)所示,第二部分20与相邻的第一部分10之间以指接的企口连接;如图3(d)所示,第二部分20与相邻的第一部分10之间以公母型的企口连接;

企口的意思是:两块平板相接,板边分别起半边通槽口,一上一下搭合拼接,可防止透缝的构造。

第一部分10的第一板材11的企口是将所锯断开的木板块沿纤维宽度方向锯出所选的联接企口。第二部分20的第二板材21沿纤维长度方向锯出所选的企口。

本实用新型采用“拼板”是将“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通过热压、冷压工艺进行拼接成整体板块,然后进入后工艺加工成所需的基材板进行表层复合装饰使用。

本实用新型充分利用了长条状板材在长度方向变形系数小,长条状板材在宽度方向变形系数大的特点,对现有拼接板材结构重新组合,使其长度方向或宽度方向的变形受到控制,使拼接板材构成纵横向板块结构组合整体,很好的解决了板材的宽度方向在实际使用时易变形问题;本实用新型在作为地板或家具基材板使用时不再需要上下中板复合,降低了制作成本,更易规模化生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

本实用新型拼接板材的结构简单、成本较低,较好的解决了板材宽度方向在使用过程中易变形问题,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等同变换,这些等同变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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