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橡胶木真空加压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675531发布日期:2022-12-24 03:40阅读:77来源:国知局
一种橡胶木真空加压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橡胶木加工处理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橡胶木真空加压设备。


背景技术:

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木材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橡胶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一种木材。现有的橡胶木在加工过程中需要运用到真空加压设备,现有的真空加压设备在针对橡胶木进行处理时,多数无法对不同大小的橡胶木进行夹持加工处理。因此我们对此做出改进,提出一种橡胶木真空加压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4.本实用新型一种橡胶木真空加压设备,包括安装箱,所述安装箱内壁的相对两侧均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的内部安装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上滑动安装有第一滑块,所述第一滑块的一侧安装有安装块,所述安装块的一侧安装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一侧开设有槽口,所述槽口的内部竖直安装有一对导向杆,一对所述导向杆上滑动安装有第二滑块,所述第二滑块的一侧安装有夹持板,所述固定板的顶部安装有电磁推杆,所述电磁推杆的输出端贯穿槽口,并延伸至槽口的内部,且所述电磁推杆的输出端与第二滑块相互安装,所述固定板的一侧安装有转轴,所述安装块的内部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一侧开设有固定槽,所述转轴的一端贯穿固定槽,并延伸至凹槽的内部。
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凹槽的内部安装有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端通过联轴器与转轴传动连接。
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导向杆的外侧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两端分别与第二滑块和槽口底部相互连接。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安装箱的内部开设有第一安装腔,所述第一安装腔的内部分别安装有电机与传动杆,所述电机的输出端安装有主动锥齿轮,所述传动杆的中心处安装有第一从动锥齿轮,所述第一从动锥齿轮与主动锥齿轮相互啮合。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安装腔相对的两侧均开设有安装槽,所述传动杆的两端分别延伸至一对安装槽的内部,且所述传动杆的两端均安装有第二从动锥齿轮,所述螺纹杆的一端贯穿安装槽,并延伸至安装槽的内部,且所述螺纹杆的一端安装有第三从动锥齿轮,所述第二从动锥齿轮与第三从动锥齿轮相互啮合。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安装箱的内部顶端面分别开设有第二安装腔与第三安装腔,所述第二安装腔的内部安装有抽气泵,所述第三安装腔的内部安装有加压泵。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安装箱表面通过合页铰接有密封门,所述密封门的表面开设有观察窗,所述安装箱的底部四角均安装有脚轮。
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橡胶木真空加压设备,通过固定板、夹持板、电磁
推杆与弹簧的配合使用,可以使得真空加压设备对不同大小或者不同厚度的橡胶木进行夹持,通过电机、主动锥齿轮、传动杆、第一从动锥齿轮、第二从动锥齿轮与第三从动锥齿轮的配合使用,能够带动螺纹杆的转动,从而实现了第一滑块带动固定板的上下移动,再通过驱动电机与转轴的配合使用,能够实现固定板的角度转动,从而能够使得真空加压设备对橡胶木进行不同角度的加压,进而提高了橡胶木处理效率,通过抽气泵与加压泵的配合使用,能够方便真空加压设备对安装箱内空气的抽动和对橡胶木内部空气进行加压,通过观察窗的设置,方便观察橡胶木加工情况,通过脚轮的设置,方便真空加压设备的移动;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设计新颖,操作简单便捷,有效解决了现有真空加压设备难以对不同厚度与不同大小的橡胶木进行夹持的问题,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12.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13.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橡胶木真空加压设备的平面剖视图;
14.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橡胶木真空加压设备的图1中a结构放大图;
15.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橡胶木真空加压设备的图1中b结构放大图;
16.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橡胶木真空加压设备的立体图。
17.图中:1、安装箱;2、滑槽;3、螺纹杆;4、第一滑块;5、安装块;6、凹槽;601、固定槽;7、驱动电机;8、固定板;801、转轴;9、夹持板;901、第二滑块;10、槽口;11、电磁推杆;12、导向杆;13、弹簧;14、第一安装腔;1401、安装槽;15、电机;16、主动锥齿轮;17、传动杆;18、第一从动锥齿轮;19、第二从动锥齿轮;20、第三从动锥齿轮;21、第二安装腔;22、第三安装腔;23、抽气泵;24、加压泵;25、密封门;26、观察窗;27、脚轮。
具体实施方式
18.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19.实施例: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橡胶木真空加压设备,包括安装箱1,安装箱1内壁的相对两侧均开设有滑槽2,滑槽2的内部安装有螺纹杆3,螺纹杆3上滑动安装有第一滑块4,第一滑块4的一侧安装有安装块5,安装块5的一侧安装有固定板8,固定板8的一侧开设有槽口10,槽口10的内部竖直安装有一对导向杆12,一对导向杆12上滑动安装有第二滑块901,第二滑块901的一侧安装有夹持板9,固定板8的顶部安装有电磁推杆11,电磁推杆11的输出端贯穿槽口10,并延伸至槽口10的内部,且电磁推杆11的输出端与第二滑块901相互安装,固定板8的一侧安装有转轴801,安装块5的内部开设有凹槽6,凹槽6的一侧开设有固定槽601,转轴801的一端贯穿固定槽601,并延伸至凹槽6的内部。
20.其中,凹槽6的内部安装有驱动电机7,驱动电机7的输出端通过联轴器与转轴801传动连接,通过驱动电机7与转轴801的配合使用,可以带动固定板8与夹持板9的转动,从而可以实现对橡胶木角度的转换,进而方便真空加压设备对橡胶木的加工。
21.其中,导向杆12的外侧套设有弹簧13,弹簧13的两端分别与第二滑块901和槽口10底部相互连接,通过弹簧13的设置,可以使得夹持板9在进行升降过程中具有一定弹性,从
而能够对橡胶木进行更好的夹持,通过导向杆12的设置,可以对第二滑块901的移动进行导向。
22.其中,安装箱1的内部开设有第一安装腔14,第一安装腔14的内部分别安装有电机15与传动杆17,电机15的输出端安装有主动锥齿轮16,传动杆17的中心处安装有第一从动锥齿轮18,第一从动锥齿轮18与主动锥齿轮16相互啮合,通过电机15、主动锥齿轮16与第一从动锥齿轮18的配合使用,可以实现传动杆17的转动。
23.其中,第一安装腔14相对的两侧均开设有安装槽1401,传动杆17的两端分别延伸至一对安装槽1401的内部,且传动杆17的两端均安装有第二从动锥齿轮19,螺纹杆3的一端贯穿安装槽1401,并延伸至安装槽1401的内部,且螺纹杆3的一端安装有第三从动锥齿轮20,第二从动锥齿轮19与第三从动锥齿轮20相互啮合,通过传动杆17的转动,使得第二从动锥齿轮19与第三从动锥齿轮20进行相互啮合,从而实现螺纹杆3的转动,通过螺纹杆3的转动,实现第一滑块4的移动,从而方便驱动电机7带动固定板8与夹持板9对加工中的橡胶木进行角度调节。
24.其中,安装箱1的内部顶端面分别开设有第二安装腔21与第三安装腔22,第二安装腔21的内部安装有抽气泵23,第三安装腔22的内部安装有加压泵24,通过抽气泵23与加压泵24的配合使用,方便了真空加压设备对橡胶木的加工。
25.其中,安装箱1表面通过合页铰接有密封门25,密封门25的表面开设有观察窗26,安装箱1的底部四角均安装有脚轮27,通过观察窗26的设置,方便观察橡胶木的加工情况,通过脚轮27的设置,方便移动真空加压设备。
26.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将待加工橡胶木放在固定板8与夹持板9之间,然后启动电磁推杆11,使其带动夹持板9进行下移,从而对橡胶木进行夹持,关闭密封门25,并启动抽气泵23,使其将安装箱1内部空气进行抽离,并使得安装箱1内部形成真空环境,此时启动加压泵24,使其对橡胶木进行施压加工,当橡胶木需要转换角度时,先启动电机15,使其带动主动锥齿轮16对第一从动锥齿轮18进行啮合,从而使得传动杆17进行转动,通过传动杆17的转动,使得第二从动锥齿轮19与第三从动锥齿轮20相互啮合,进而使得螺纹杆3进行转动,螺纹杆3的转动,带动了第一滑块4的滑动,从而带动固定板8余夹持板9进行升降,当到达合适高度后,再启动驱动电机7,使其带动转轴801进行转动,从而完成橡胶木的角度调节,进而方便加压泵24对不同角度的橡胶木进行加压。
27.最后应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竖直”、“上”、“下”、“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9.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
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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