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服装缝纫机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新型工业高效服装缝纫机。
背景技术:
目前,高效服装缝纫机成为服装加工厂不可少的设备之一,随着高效服装缝纫机不断的发展,高效服装缝纫机以其独特的优点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有一些服装缝纫机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申请号为200410030273.7的中国专利,具体内容为:公开了一种缝纫机。其中,在缝纫机本体的内侧上部与架设于缝纫机本体的内侧下部的缝纫机主轴大致平行而架设有传动轴,此外,在缝纫机臂的前端部上与缝纫机主轴及传动轴大致平行而架设有针棒驱动轴,在缝纫机主轴与传动轴之间以及传动轴与针棒驱动轴之间分别架设有传动皮带,缝纫机主轴的转动由皮带传动而传递至传动轴及针棒驱动轴上,再传递至接近由该传动带来的针棒驱动轴的转动的针棒上,藉由使针棒上下动作的构造,可防止振动及噪音的产生及顺滑地进行与缝纫机主轴大致正交的方向上突设的缝纫机臂前端的针棒的来自缝纫机主轴的传动。上述专利存在缝纫机设计不合理,维修与使用不方便,并且缝纫效率低,缝纫效果不好,因此需要一种新型工业高效服装缝纫机来解决以上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新型工业高效服装缝纫机。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新型工业高效服装缝纫机,包括保护壳、缝纫底座、调节旋钮、缝纫机头、压布脚板,所述保护壳的下方设置有所述缝纫底座,所述缝纫底座的上方设置有所述调节旋钮,所述调节旋钮的一端设置有所述缝纫机头,所述缝纫机头的下方设置有所述压布脚板,所述压布脚板的上方设置有摇摆臂,所述摇摆臂的后方设置有气缸体,所述气缸体的上方设置有缝纫手,所述缝纫手的下方设置有扣压模,所述扣压模的下方设置有轴承定位块,所述轴承定位块的上方设置有扣夹模。
上述结构中,当所述缝纫底座固定之后所述保护壳就会起到保护作用,然后所述缝纫手就会进行缝纫,然后所述压布脚板就会压紧布条,在所述气缸体提供动力的情况下所述摇摆臂就会进行摇摆,然后在所述扣夹模的带动下所述扣压模就会进行缝纫,并且在缝纫过程中可以通过所述调节旋钮进行调整。
为了进一步提高高效服装缝纫机质量,所述保护壳与所述缝纫底座相连接,所述缝纫底座与所述调节旋钮相连接,所述调节旋钮与所述缝纫机头相连接。
为了进一步提高高效服装缝纫机质量,所述缝纫机头与所述压布脚板相连接,所述压布脚板与所述摇摆臂相连接,所述摇摆臂与所述气缸体相连接,所述气缸体与所述缝纫手相连接。
为了进一步提高高效服装缝纫机质量,所述缝纫手与所述扣压模相连接,所述扣压模与所述轴承定位块相连接,所述轴承定位块与所述扣夹模相连接。
有益效果在于:结构独特,工作不会伤手,缝纫效率高,使用寿命长,缝纫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新型工业高效服装缝纫机的空间立体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新型工业高效服装缝纫机的局部放大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新型工业高效服装缝纫机的局部放大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保护壳;2、缝纫底座;3、调节旋钮;4、缝纫机头;5、压布脚板;6、摇摆臂;7、气缸体;8、缝纫手;9、扣压模;10、轴承定位块;11、扣夹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3所示,一种新型工业高效服装缝纫机,包括保护壳1、缝纫底座2、调节旋钮3、缝纫机头4、压布脚板5,保护壳1用于保护,保护壳1的下方设置有缝纫底座2,缝纫底座2用于固定,缝纫底座2的上方设置有调节旋钮3,调节旋钮3用于调整,调节旋钮3的一端设置有缝纫机头4,缝纫机头4用于缝纫,缝纫机头4的下方设置有压布脚板5,压布脚板5用于压布,压布脚板5的上方设置有摇摆臂6,摇摆臂6用于摇动,摇摆臂6的后方设置有气缸体7,气缸体7用于提供动力,气缸体7的上方设置有缝纫手8,缝纫手8用于缝纫,缝纫手8的下方设置有扣压模9,扣压模9用于挤压,扣压模9的下方设置有轴承定位块10,轴承定位块10用于固定或连接,轴承定位块10的上方设置有扣夹模11,扣夹模11用于夹紧。
上述结构中,当缝纫底座2固定之后保护壳1就会起到保护作用,然后缝纫手8就会进行缝纫,然后压布脚板5就会压紧布条,在气缸体7提供动力的情况下摇摆臂6就会进行摇摆,然后在扣夹模11的带动下扣压模9就会进行缝纫,并且在缝纫过程中可以通过调节旋钮3进行调整。
为了进一步提高高效服装缝纫机质量,保护壳1与缝纫底座2相连接,缝纫底座2与调节旋钮3相连接,调节旋钮3与缝纫机头4相连接,缝纫机头4与压布脚板5相连接,压布脚板5与摇摆臂6相连接,摇摆臂6与气缸体7相连接,气缸体7与缝纫手8相连接,缝纫手8与扣压模9相连接,扣压模9与轴承定位块10相连接,轴承定位块10与扣夹模11相连接。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