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S型收缩晾衣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93360阅读:63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电动S型收缩晾衣架。



背景技术:

晾衣架是日常中必不可少的材料,由于现在楼层之间高度不一,很多住户需要购买晾衣架加装,但是,现在市场上出现的晾衣架通常是直条吊臂状的,对于此类直条吊臂状的晾衣架,整体结构稳定性不高,经常在展开和收折情况下出现卡顿的现象,同时,对于悬吊一定重物后,容易产生形变,没有一定的支撑和拉伸能力,使用效果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S型收缩晾衣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动S型收缩晾衣架,包括悬吊板和安装板,所述的悬吊板中部设有上螺孔,所述的安装板中部设有下螺孔,所述的上螺孔和所述的下螺孔均通过活动螺栓连接有连动杆,所述的悬吊板和所述的安装板下侧均设有左活动栓接和右活动栓接,所述的左活动栓接通过活动螺栓连接有左吊臂,所述的右活动栓接通过活动螺栓连接有右吊臂,所述的左吊臂与所述的右吊臂呈交叉安装,所述的左吊臂与所述的右吊臂重合处设有传动栓,所述的左吊臂和所述的右吊臂均设为条形曲线结构,所述的左吊臂和所述的右吊臂上半部分以轴中心向上弯曲5°-25°,所述的左吊臂和所述的右吊臂下半部分以轴中心向下弯曲5°-25°。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的左吊臂头端与末端均设有传动栓,所述的右吊臂头端与末端均设有传动栓。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的安装板两侧设有晾衣杆安装卡位。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的左吊臂、所述的右吊臂和传动栓构成一组悬吊机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的悬吊机构呈碗口形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的悬吊机构不少于3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将左吊臂和右吊臂设计成条形曲线结构,且具有5°-25°的弯曲,构成的悬吊机构展开后呈碗口状,对悬吊一定重物具有更好的支撑和拉伸能力,收折和展开时更为顺畅,不会出现卡顿等现象,同时通过每个重合交接位的活动栓接配合,令整体结构更为稳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图。

其中:悬吊板1、 安装板2、 上螺孔3、 下螺孔4、 晾衣架安装卡位5、 连动杆6、 左吊臂7、 右吊臂8、 左活动栓接9、 右活动栓接10、 传动栓1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优选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请参阅图1结合所示,一种电动S型收缩晾衣架,包括悬吊板1和安装板2,所述的悬吊板1中部设有上螺孔3,所述的安装板2中部设有下螺孔4,所述的上螺孔3和所述的下螺孔4均通过活动螺栓连接有连动杆6,所述的悬吊板1和所述的安装板2下侧均设有左活动栓接9和右活动栓接10,所述的左活动栓接9通过活动螺栓连接有左吊臂7,所述的右活动栓接10通过活动螺栓连接有右吊臂8,所述的左吊臂7与所述的右吊臂8呈交叉安装,所述的左吊臂7与所述的右吊臂8重合处设有传动栓11,所述的左吊臂7和所述的右吊臂8均设为条形曲线结构,所述的左吊臂7和所述的右吊臂8上半部分以轴中心向上弯曲5°-25°,所述的左吊臂7和所述的右吊臂8下半部分以轴中心向下弯曲5°-25°,通过将左吊臂7和右吊臂8设计成条形曲线结构,且具有5°-25°的弯曲,在展开或折合时,由于存在角度的弯曲,具有一定的导向性,更有利于用户使用,区别于以后直条状吊臂在使用是存在卡合的现象,所述的连动杆6对所述的左吊臂7和所述的右吊臂8在收折和展开运动中有连动卸力和辅助作用。

所述的左吊臂7头端与末端均设有传动栓11,所述的右吊臂8头端与末端均设有传动栓11,通过每个重合交接位的活动栓接11配合,令整体结构更为稳定。

所述的安装板2两侧设有晾衣杆安装卡位5,通过晾衣杆安装卡位5安装晾衣杆,实现快捷组装。

所述的左吊臂7、所述的右吊臂8和传动栓11构成一组悬吊机构,如此便能形成稳定结构,牢固度得到提升,避免了像直条吊臂常出现的散架、脱接现象。

所述的悬吊机构呈碗口形状,进一步的,由于存在弯曲角度,令所述的左吊臂7和右吊臂8组成的悬吊机构展开后呈碗口状,碗口形状通性具有一定的支撑性和抗拉伸性状,从而提高了其对重物的支撑力和拉伸能力。

所述的悬吊机构不少于3组,本方案中由使用者需求的悬吊高度而增加悬吊机构,达到更为个性化的需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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