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轧料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46072阅读:182来源:国知局

本申请涉及节水印染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节水轧料槽。



背景技术:

织物在化学整理过程中,面料经过带有化学整理剂的轧料槽,必须让织物充分浸透并达到足够的浸压时间,再通过轧辊挤压,才能使一定量的助剂均匀分布到织物上。为达到这一目的,目前通用的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点:增加轧料槽容积,保证槽内液面高度,目前工厂通用的轧槽容积在200~350升左右,加工结束后轧料槽内的残留液比较多,浪费严重,特别是做试样的话,为了保证整理效果达到大货标准,浪费更大;如果为了减少浪费,降低槽内液面高度,整理效果同大货存在差异;另外还可以加工时降低车速,延长织物在槽内的停留时间,但是生产效率比较低。故此需要提出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化控制的轧料槽,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节水轧料槽,包括轧料槽本体,所述轧料槽本体为顶端开口的倒置梯形槽,所述轧料槽本体内设有两轧料辊,所述两轧料辊处于同一水平高度,并相互平行设置,所述轧料槽本体的长度大于1700mm,所述轧料辊的直径为100mm,所述轧料辊的两端到所述轧料槽本体的两竖直侧壁的距离分别为100mm。

优选的,在上述的节水轧料槽中,轧料辊之间的中心距为140mm。

优选的,在上述的节水轧料槽中,所述轧料辊到所述轧料槽本体对应的斜壁的距离为20mm。

优选的,在上述的节水轧料槽中,所述轧料辊中心到所述轧料槽本体底壁的距离为100mm。

优选的,在上述的节水轧料槽中,所述轧料槽本体的两斜壁的内壁与底壁的内壁的角度为96~101°。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节水轧料槽缩小轧料槽本体的容积,减小轧料辊的高度,同时能保证织物有充分的浸压时间,减少加料结束后槽内的残余液,减少浪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节水轧料槽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的节水轧料槽,包括轧料槽本体,轧料槽本体为顶端开口的倒置梯形槽,轧料槽本体内设有两轧料辊,两轧料辊处于同一水平高度,并相互平行设置,轧料槽本体的长度为2000mm,轧料辊的直径1 为100mm,轧料辊的两端到轧料槽本体的两竖直侧壁的距离分别为100mm,即轧料辊的长度为1800mm。

该技术方案中,轧料槽本体的长度为2000mm可满足各种织物的生产,相应的轧料辊的长度设计为1800mm,该节水轧料槽缩小轧料槽本体的容积,减小轧料辊的高度,同时能保证织物有充分的浸压时间,减少加料结束后槽内的残余液,减少浪费。

进一步地,轧料辊之间的中心距2为140mm。

该技术方案中,轧料辊之间的中心距2为140mm,减小轧料辊之间的距离可相应减小轧料槽的宽度,从而减小助剂和水的用量。

进一步地,轧料辊到轧料槽本体对应的斜壁的距离3为20mm。

该技术方案中,轧料辊到轧料槽本体对应的斜壁的距离3为20mm,方便工人将织物从轧料辊和轧料槽内壁之间穿过。

进一步地,轧料辊中心到轧料槽本体底壁的距离4为100mm。

该技术方案中,轧料辊中心到轧料槽本体底壁的距离4为100mm,降低轧料辊的高度可相应的降低助剂的液面高度,从而进一步地减少助剂和水的用量。

进一步地,轧料槽本体的两斜壁的内壁与底壁的内壁的角度5为 96~101°。

该技术方案中,轧料槽本体的两斜壁的内壁与底壁的内壁的角度5为 96~101°,减小角度可减小助剂和水的用量。

经过反复试验对比,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节水轧料槽内的助剂液位高度为250mm时即可满足生产需要,此时轧料槽底部的宽度范围为240~260mm,对应的液面顶部的宽度为310~340mm,经过计算助剂的体积为108L~120L,与现有的200~350L的轧料槽相比,大大节省了助剂的使用量。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节水轧料槽缩小轧料槽本体的容积,减小轧料辊的高度,同时能保证织物有充分的浸压时间,减少加料结束后槽内的残余液,减少浪费。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仅是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申请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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