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报警编织机线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98217发布日期:2018-08-04 15:05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可报警编织机线筒。



背景技术:

现时的管材如水管、气管等以PVC材料制成的软管管材大多不仅仅只有一层胶料层,很多都需要设置多层管层,其中有通过网线编织成网管层的管材,这种网管层需要将多条网线同时编织,并且拉动管材进行连续编织工序,这些设备上需要将线筒固定,并导向线体到设备的编织机构中,但是普通的编织机构只是简单地将线筒固定进行编织,不能因应编织机构的不同结构实现固定和导向线体,非常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报警编织机线筒,用于解决可报警编织机线筒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可报警编织机线筒,其包括:

直立杆形状的线筒,所述线筒的下端设置有固定座,所述线筒的上端设置有可开合的压盖,所述压盖的一侧可紧固地铰接线筒架,线筒架上还设置有导线孔。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固定座上设置有速度传感器和报警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压盖上设置有LED指示灯。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线筒和固定座通过伸缩机构连接,固定座上紧固设置有活动插入线筒的支杆。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线筒还设置有转向导线孔和出线导线孔,所述转向导线孔突出设置在主体下部,所述出线导线孔水平向上地凸出设置在线筒上端边缘。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克服了现有技术问题,创造性地提出可报警编织机线筒;速度传感器检测编织线的速度,接合报警器进行报警,可以无需操作人员全程监视,大大地降低了操作人员的工作强度,节省了人工成本;LED灯提供工作状态的不同指示,减少操作人员自行判断的误差,缓解操作人员的疲劳。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解释描述,其中:

图1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编织机的主视图;

图2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可报警编织机线筒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方案和效果。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如无特殊说明,当某一特征被称为“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它可以直接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上,也可以间接地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上。此外,本实用新型中所使用的上、下、左、右等描述仅仅是相对于附图中本实用新型各组成部分的相互位置关系来说的。在本实用新型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

此外,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组合。

应当理解,尽管在本公开可能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元件,但这些元件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同一类型的元件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公开范围的情况下,第一元件也可以被称为第二元件,类似地,第二元件也可以被称为第一元件。取决于语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词语“如果”可以被解释成为“在……时”或“当……时”。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编织机的主视图,包括环形或圆形可旋转的线筒架1,和牵引轮2,所述线筒架1水平安装在机台或机座上,且线筒架1上设置有数个线筒11,所述牵引轮2通过支架固定在线筒架1上方,牵引轮2连接有电机,且牵引轮2上设置有压管机构21,牵引轮2与线筒架1中心的出管位置相对应,管材从线筒架1中心穿出并从线筒11缠上管线,同时线筒架1旋转,牵引轮2持续拉出管材,使管线在管材上编织成网管层。

图2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可报警编织机线筒的主视图,包括:直立杆形状的线筒11,所述线筒11的下端设置有固定座,所述线筒11的上端设置有可开合的压盖,所述压盖的一侧可紧固地铰接线筒架1,线筒架1上还设置有导线孔。优选地,所述线筒11和固定座通过伸缩机构连接,固定座上紧固设置有活动插入线筒11的支杆。所述线筒11还设置有转向导线孔和出线导线孔,所述转向导线孔突出设置在主体下部,所述出线导线孔水平向上地凸出设置在线筒11上端边缘。更优选地,所述固定座上设置有速度传感器14和报警器15。速度传感器14检测编织线的速度,当检测到的速度为0时,可能是编织线纠缠或编织线耗尽,中央控制器控制报警器15报警。从而可以无需操作人员全程监视,大大地降低了操作人员的工作强度,节省了人工成本。所述压盖上设置有LED指示灯13。该LED灯根据实际情况显示为指示正常工作的绿色、编织线耗尽的橘色以及编织线缠绕的红色。该结构减少了操作人员自行判断的误差,缓解了操作人员的疲劳。

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只要其以相同的手段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凡在本公开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公开保护的范围之内。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其技术方案和/或实施方式可以有各种不同的修改和变化。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