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纺织用品的生产工艺,尤其是一种观感和性能如针织物的牛仔双面面料的生产工艺。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服装的追求不断向休闲,舒适,随意大方发展,牛仔面料因其风格粗犷、朴实自然、实用耐穿,在高级时装和普通工装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但传统牛仔面料的功能比较单一,舒适性存在一定的缺陷,难以满足人们更高的要求。
申请号为cn201610772548.7、专利名称为一种重组织牛仔面料的专利公布了一种重组织牛仔面料,该重组织牛仔面料不仅具有机织牛仔的特性,又具有针织牛仔的柔软手感和外观,舒适透气,选用此类牛仔面料再进行印花后整理加工,既很好地保持了原有织物的柔软风格,又在视觉和触觉感官上与此类牛仔面料区别开,令双面的效果更加的突显出来,风格独特并且增加了服用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上述的情况,提供一种通过对重组织牛仔面料的印花后整理获得的观感和性能如针织物的牛仔双面面料的生产工艺。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观感和性能如针织物的牛仔双面面料的生产工艺,包括以下步骤实施:坯布→烧毛→退浆→印花→热烘→清洗→缩水,具体如下:
a.烧毛:将牛仔布料迅速通过炽热的火口,烧去一定的表面毛羽;
b.退浆:将面料放入退浆水槽中,加入水和退浆酶加热浸泡,浸泡处理后,排液,再用水冲洗;
c.印花:染料色浆、水、增稠剂、粘合剂,并在高温下将印花浆印到牛仔布上;
d.热烘:印花后的面料进行热烘固色;
e.清洗:进行反复的水洗,清除牛仔布上未固定的染料和残余的化学剂;
f.缩水:对已印花的牛仔布进行缩水整理,以达到牛仔面料所需的指标。
进一步的,所述烧毛步骤的工艺参数:2正1反三条火口,火口火焰温度800~1200℃,车速80m/min。
进一步的,所述退浆步骤的工艺参数:水槽温度55~65度,退浆酶8g/l,渗透剂2g/l,车速80m/min。
进一步的,所述印花步骤的成份配制:粘合剂15~25份,增稠剂4~8份,染料色浆10~20份,水50~80份。
进一步的,所述印花步骤的工艺参数:采用圆网印花的方式将所需的图案印到牛仔布上,温度140度,车速40m/min。
进一步的,所述热烘步骤对已印花的牛仔面料进行热烘固色,热烘温度102度,车速30m/min。
进一步的,所述清洗步骤对已印花的牛仔面料用冷水进行清洗,以清除牛仔布上未固定的染料和残余的化学剂。
进一步的,所述缩水步骤对已印花的牛仔布进行缩水和拉斜整理,以达到牛仔面料所需的指标,车速40m/min。
进一步的,所述坯布采用重组织牛仔面料。
本发明由于采取了上述技术方案,其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通过上述工艺,对重组织牛仔面料进行印花后整理,既很好地保持了原有织物的柔软风格,又在视觉和触觉感官上与此类牛仔面料区别开,令双面的效果更加的突显出来,风格独特并且增加了服用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重组织牛仔面料的组织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观感和性能如针织物的牛仔双面面料的生产工艺,工艺中选择面料为重组织牛仔面料,包括以下步骤实施:重组织牛仔面料→烧毛→退浆→印花→热烘→清洗→缩水,具体如下:
a.烧毛:将牛仔布料迅速通过炽热的火口,烧去一定的表面毛羽;
b.退浆:将面料放入退浆水槽中,加入水和退浆酶加热浸泡,浸泡处理后,排液,再用水冲洗;
c.印花:染料色浆、水、增稠剂、粘合剂,并在高温下将印花浆印到牛仔布上;
d.热烘:印花后的面料进行热烘固色;
e.清洗:进行反复的水洗,清除牛仔布上未固定的染料和残余的化学剂;
f.缩水:对已印花的牛仔布进行缩水整理,以达到牛仔面料所需的指标。
所述烧毛步骤的工艺参数:2正1反三条火口,火口火焰温度800~1200℃,车速80m/min。
所述退浆步骤的工艺参数:水槽温度55~65度,退浆酶8g/l,渗透剂2g/l,车速80m/min。
所述印花步骤的成份配制:粘合剂15~25份,增稠剂4~8份,染料色浆10~20份,水50~~80份。
所述印花步骤的工艺参数:采用圆网印花的方式将所需的图案印到牛仔布上,温度140度,车速40m/min。
所述热烘步骤对已印花的牛仔面料进行热烘固色,热烘温度102度,车速30m/min。
所述清洗步骤对已印花的牛仔面料用冷水进行清洗,以清除牛仔布上未固定的染料和残余的化学剂。
所述缩水步骤对已印花的牛仔布进行缩水和拉斜整理,以达到牛仔面料所需的指标,车速40m/min。
在原有重组织牛仔面料基础上,利用本发明的印花后整理工艺制得的观感和性能如针织物的牛仔双面面料,既很好地保持了原有织物的柔软风格,又在视觉和触觉感官上与此类牛仔面料区别开,令双面的效果更加的突显出来,风格独特并且增加了服用性能。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