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纺织品整理的卷染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59016发布日期:2019-01-18 20:20阅读:17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纺织品整理的卷染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服装生产用设备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用于纺织品整理的卷染机。



背景技术:

卷染机又称染缸,是使用较早的一类间歇式平幅染色机。除主要用于直接、活性、硫化、还原等燃料的平幅染色机,还可用于小批量退浆、煮练、漂白、水洗和染后处理等。在效率、质量、成本和操作强度等方面都比不上连续式染色机,但由于它机动灵活、结构简单、操作简便、投资少,故仍被广泛使用,尤其适用于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但是,现有技术中的卷染机只能用于退浆、煮练、漂白、水洗和染后处理等操作,而除杂效果不佳,众所周知的是,很多纺织品在整理时要进行除毛、除杂操作,而现有技术的卷染机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往往会造成除杂孔的堵塞,从而无法有效除杂。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进行快速除杂,有效的清理除杂孔的用于纺织品整理的卷染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纺织品整理的卷染机,包括整理槽、卷布装置和多根设在整理槽内的导布辊,导布辊上设有数个由除杂孔组成的除杂部,其结构要点是,导布辊由辊筒和封盖组成,封盖通过螺纹拧接在辊筒的两端,辊筒内设有杂物清除装置,所述的导布辊的一端穿过封盖插设有定位轴,另一端插设有可轴向移动且控制杂物清除装置运动的控制杆,控制杆套设在定位轴上,所述的杂物清除装置包括固定在封盖上的固定环和定位板,固定环上活动插设有倒置的Y型的插头,插头通过弹簧连接在定位板上,插头的下端部活动铰接有传动杆,传动杆的中心位置贯穿有与封盖连接的螺杆,传动杆的末端连接有清除刮板,传动杆与清除刮板一体成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清除刮板为与辊筒的弧面配合的弧面板,弧面板与辊筒配合面上设有盲槽,盲槽内设有清除毛刷。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清除刮板和传动杆均采用陶瓷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控制杆设在辊筒内的一端设有与固定环配合的半球状控制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封盖上设有将弹簧限位的扣板。

与现有技术相对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合理,结构简单,能够通过对控制杆进行内外轴向移动,并且将控制杆向内进行轴向移动时控制清除刮板对除杂孔进行清理,清理效率较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导布辊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导布辊内的杂物清除装置结构示意图;

其中,1-整理槽,2-卷布装置,3-导布辊,4-除杂孔,5-辊筒,6-封盖,7-定位轴,8-控制杆,9-杂物清除装置,10-固定环,11-定位板,12-插头,13-弹簧,14-传动杆,15-螺杆,16-清除刮板,17-盲槽,18-半球状控制头,19-扣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用于纺织品整理的卷染机,包括整理槽1、卷布装置2和多根设在整理槽1内的导布辊3,导布辊3上设有数个由除杂孔4组成的除杂部,其所述的导布辊3由辊筒5和封盖6组成,封盖6通过螺纹拧接在辊筒5的两端,辊筒5内设有杂物清除装置9,所述的导布辊3的一端穿过封盖6插设有定位轴7,另一端插设有可轴向移动且控制杂物清除装置9运动的控制杆8,控制杆8套设在定位轴7上,所述的杂物清除装置9包括固定在封盖6上的固定环10和定位板11,固定环10上活动插设有倒置的Y型的插头12,插头12通过弹簧13连接在定位板11上,插头12的下端部活动铰接有传动杆14,传动杆14的中心位置贯穿有与封盖6连接的螺杆15,传动杆14的末端连接有清除刮板16,传动杆14与清除刮板16一体成型;所述的清除刮板16为与辊筒的弧面配合的弧面板,弧面板与辊筒5配合面上设有盲槽17,盲槽17内设有清除毛刷;所述的清除刮板16和传动杆14均采用陶瓷制成;所述的控制杆8设在辊筒5内的一端设有与固定10环配合的半球状控制头18;所述的封盖6上设有将弹簧13限位的扣板19。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控制杆8向辊筒5内按压,使得半球状控制头18与插头12配合后将插头12挤出,插头12被挤出后插头12的下端部向下移动,由于插头12的下端部活动铰接有传动杆14,传动杆14的中心位置贯穿有与封盖6连接的螺杆15,所以当插头12向下移动时,传动杆14会以螺杆15为支点进行杠杆运动,从而使得清除刮板16对除杂孔进行清刷,而后通过弹簧13的作用对清除刮板16进行复位,并且可往复进行此运动,而且当清除刮板16在静止位时位于除杂部侧方。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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