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颜色可变化的人造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28652发布日期:2019-10-22 20:01阅读:377来源:国知局
一种颜色可变化的人造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颜色可变化的人造革,其可应用于汽车内饰材料。



背景技术:

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第CN1594600A公开了一种表面颜色可变化的皮革,所述皮革的表面涂覆有可变色材料层,所述可变色材料层是有机热敏变色染料层或者有机光致变色染料层或者有机光致变色颜料层。由于各主机厂对于所述人造革的厚度均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所述可变色材料层往往只能被涂覆的较薄,导致有机热敏变色染料、有机光致变色染料和有机光致变颜料在所述可变色材料层分布不均匀,为了解决该技术问题,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是将有机热敏变色染料、有机光致变色染料和有机光致变色颜料添加到油漆层内,然而,油漆层的通常厚度无法满足使所述有机热敏变色染料、有机光致变色染料和有机光致变色颜料分散均匀,由于油漆的价格较高,如果增加油漆层的厚度,很多主机厂商难以接受。由于所述可变色材料层被设置在最外侧,因此,当所述人造革被应用在诸如汽车座椅表皮等时很容易被外物磨损,为了解决该技术问题,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是在所述可变色材料层的外侧额外设置一层防护层,然而,所述防护层的设置既增加了所述人造革的厚度,又增加了产品的成本,很多主机厂商也难以接受。

因此,需要提出一种新型的技术方案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颜色可变化的人造革,其可以同时保证所述人造革的颜色的稳定性和合适的厚度。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可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颜色可变化的人造革,所述人造革包括颜色随温度和/或光的变化而变化的表皮层和设置于所述表皮层具有的表面的涂料层。

在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表皮层为聚氯乙烯(也可以称PVC)表皮层或者热塑性聚烯烃(也可以称TPO)表皮层或者聚氨酯(也可以称PU)表皮层。

在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表皮层为TPO表皮层,所述表皮层的厚度为0.2-1.0mm。

在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表皮层为PVC表皮层,所述表皮层包括PVC发泡层和颜色随温度和/或光的变化而变化的PVC致密层,所述涂料层设置于所述PVC致密层的表面。

在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PVC发泡层的颜色不随温度和光的变化而变化。

在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PVC致密层的厚度为0.1-0.5mm。

在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涂料层呈透明或半透明状。

在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涂料层的厚度为5-50um。

在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人造革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涂料层的表面的装饰层,所述表皮层的颜色与所述装饰层的颜色的区分度随温度的升高和/或光的增强而变得越来越小。

在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表皮层含有温敏剂和/或光敏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人造革将位于涂料层内侧的表皮层设置为颜色随温度和/或光的变化而变化,一方面,表皮层相较于涂料层较厚,将温敏剂和/或光敏剂添加到表皮层内,而不是添加到涂料层内,其分散比较均匀,有利于颜色变化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且无需增加产品的整体厚度;另一方面,表皮层设置在涂料层的内侧,添加的温敏剂和/或光敏剂不易析出,且可变色的表皮层不易被磨损;最后,相较于额外设置感温层和/感光层和在涂料层中添加温敏剂和/或光敏剂,无需考虑表皮层与感温层或者涂料层之间的颜色的配合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颜色可变化的人造革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颜色可变化的人造革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以下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颜色可变化的人造革,所述人造革包括颜色随温度和/或光的变化而变化的表皮层和设置于所述表皮层具有的表面的涂料层。所述表皮层可以是但不限于PVC表皮层或者TPO表皮层或者PU表皮层。本实用新型人造革的层结构的设置一改过去的研发方向,将位于所述涂料层内侧的所述表皮层设置为颜色随温度和/或光的变化而变化。一方面,所述表皮层相较于所述涂料层较厚,将温敏剂和/或光敏剂添加到所述表皮层内,而不是添加到所述涂料层内,其分散比较均匀,有利于颜色变化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且无需增加产品的整体厚度;另一方面,所述表皮层设置在所述涂料层的内侧,添加的温敏剂和/或光敏剂不易析出,且可变色的所述表皮层不易被磨损;最后,相较于额外设置感温层和/感光层和在涂料层中添加温敏剂和/或光敏剂,无需考虑表皮层与感温层或者涂料层之间的颜色的配合问题。关于所述表皮层的颜色的变化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具体要求进行选择和设置。

图1所示为一种TPO人造革100,所述TPO人造革100包括颜色随温度和光的变化而变化的TPO表皮层1、设置于所述TPO表皮层1的上表面的涂料层2、与所述TPO表皮层复合在一起的海绵层3及设置在所述海绵层3的下表面的背漆层4。所述TPO表皮层1的厚度为0.2-1.0mm,例如为0.3mm、0.4mm、0.5mm、0.6mm、0.7mm、0.8mm、0.9mm或者这些数值任意两者范围内。

所述TPO表皮层1的基础配方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可以进行合理选择的。本实施例的改进之处在于将所述TPO表皮层1设置为随温度和光的变化而变化,所述TPO表皮层1的配方可以为:20-50份的聚乙烯、30-50份的聚丙烯、0-30份的三元乙丙橡胶、10-30份的温敏剂和光敏剂以及0.5-5份的添加剂。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TPO表皮层1的配方内也可以根据需要仅添加温敏剂或者光敏剂。

继续参图1,所述涂料层2呈透明或半透明状,其有利于呈现所述TPO表皮层1的颜色。所述涂料层2的厚度为5-50um,优选为5-20um。所述涂料层2的厚度不宜太厚,否则影响所述TPO表皮层1的颜色的显示效果。

所述TPO人造革100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涂料层2的表面的装饰层5。所述TPO表皮层1的颜色与所述装饰层5的颜色的区分度随温度的升高和光的增强而变得越来越小。所述TPO表皮层1的颜色与所述装饰层5的颜色的区分度越高,所述装饰层5的清晰度越高;所述TPO表皮层1的颜色与所述装饰层5的颜色的区分度越低,所述装饰层5的清晰度越低。如此设置,使用者可以根据所述TPO表皮层1与所述装饰层5的颜色的区分度来判断温度的高低和光的强弱。当所述TPO表皮层1的配方内仅添加了温敏剂或者光敏剂时,所述TPO人造革100仅可以感应到其中一个因素。

图2所示为一种PVC人造革200,所述PVC人造革200包括颜色随温度的变化而变化的PVC表皮层1’、设置于所述PVC表皮层1’的上表面的涂料层2’、粘合于所述PVC表皮层1’的基布层3’。所述PVC表皮层1’包括PVC致密层11’和PVC发泡层1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PVC致密层11’的颜色随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所述PVC发泡层12’的颜色随温度的变化不会发生变化。

本实施例之所述PVC人造革200的层结构的设置,主要考虑所述PVC致密层11’的厚度已经较厚,仅需要在所述PVC致密层11’中添加温敏剂即可满足要求,而无需在所述PVC发泡层12’中添加温敏剂,在达到同样效果的前提下,可以减少温敏剂的用量,节省成本。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将所述PVC人造革200的PVC致密层11’的颜色设置为随光的变化而变化或者随温度和光的变化而变化。

所述PVC致密层11’的基础配方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可以进行合理选择的。本实施例的改进之处在于将所述PVC致密层11’的颜色设置为随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所述PVC致密层11’的配方可以为:50-70份的PVC树脂、30-50份的增塑剂、2-6份的稳定剂、5-20份的温敏剂、1-7份的色浆。

所述PVC发泡层12’的配方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可以进行合理选择的,其配方可以为:30-60份的PVC树脂、30-60份的增塑剂、2-6份的稳定剂、10-30份的添加剂、1-5份的发泡剂。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PVC致密层11’的厚度为0.1-0.5mm,例如为0.2mm、0.3mm、0.4mm或者这些数值任意两者之间的范围内。所述PVC发泡层12’的厚度为0.2mm-0.4mm,例如为0.3mm。

继续参图2,所述涂料层2’呈透明或半透明状,其有利于呈现所述PVC表皮层1’的颜色。所述涂料层2’的厚度为5-50um,优选为5-20um。所述涂料层2’的厚度不宜太厚,否则影响所述PVC表皮层1’的颜色的显示效果。

所述PVC人造革200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涂料层2’的表面的装饰层4’,所述PVC表皮层1’的颜色与所述装饰层4’的颜色的区分度随温度的升高而变得越来越小。所述PVC表皮层1’的颜色与所述装饰层4’的颜色的区分度越高,所述装饰层4’的清晰度越高;所述PVC表皮层1’的颜色与所述装饰层4’的颜色的区分度越低,所述装饰层4的清晰度越低。如此设置,使用者可以根据所述PVC表皮层1’与所述装饰层4’的颜色的区分度来判断温度的高低。当所述PVC表皮层1’的配方内仅添加了光敏剂或者同时添加温敏剂和光敏剂时,所述PVC人造革100可以仅感应到光的变化或者同时感应到温度和光的变化。

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PVC发泡层12’也可以被设置为颜色随温度和/或光的变化而变化。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在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相互结合来获得更多的实施例。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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