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地域的多层建物的建设工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的建设工法是用于受限地域的多层建物的建设,其包含:将受限地域整地为建设地坪的整理受限地域步骤;在建设地坪上,分别沿该受限侧及该受限侧的对向侧,建设至少一层的第一阶段建物结构的建设第一阶段建物结构步骤;分别于二侧的第一阶段建物结构之上建设至少一层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的建设第二阶段建物结构步骤;以及于二侧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之间建设桁架结构连结二侧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的建设杭架结构步骤。
【专利说明】受限地域的多层建物的建设工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是关于一种建设工法,特别关于受限地域的多层建物的建设工法。
【背景技术】
[0002]速度是现代产业竞争的关键之一,因此,如何以合理的成本快速建构高品质的建物供生产、营业、居住等用途,成了营建市场决胜的重要关键。因结构品质优异,施工安全迅速,营建成本经济合理等优点,预铸构件工法已应用于各种建物的营建工程中。
[0003]所谓的“预铸构件工法”是于预铸厂以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及模块化的模具,快速大量生产精密的预铸柱、预铸梁、预铸层板等的预铸构件,而在工地现场通过搬运机具进行精确的搬运管理,将已完成生产的预铸构件组装建设成建物。为能更进一步加速进行建物的建设,以及充分利用以预铸构件工法建设的建物,可先完成建物对向二侧的最外侧结构体以及顶层层板(屋顶)的建设,使其间成为不受天候影响的空间,再建设其间的空间中的楼层,并且同步进行室内装潢、水电管线、生产设备的设立等的施工,有效缩短建设工时,以期能尽快提供建物进行生产、营业、居住等用途。
[0004]然而,在建物密度高的地区,或者紧临山壁、悬崖、水岸等的受限地区进行建设时,有时难以取得建物预定地以外的可供利用土地与空间,并且,与砂石、钢筋、混凝土等的原料相较,已完成的预铸构件无法改变型态且重量重,必须仰赖功率较大的搬运机具来吊装,此时,若建物的屋顶已完成,则大型地面自走吊装机具的使用受到限制,如此的情况下,必须思考建物地坪的充分利用以及建物的建设步骤。
【发明内容】
[0005]对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建设工法,用于受限地域的多层建物的建设,在此所谓的受限地域包含无法供建设用物资机具出入的至少一受限侧,以及相邻于受限侧,供建设用物资机具出入的至少一出入侧。本发明的建设工法包含:将受限地域整地为建设地坪的整理受限地域步骤;在建设地坪上,分别沿受限侧及受限侧的对向侧,建设至少一层的第一阶段建物结构的建设第一阶段建物结构步骤;分别于二侧的第一阶段建物结构之上建设至少一层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的建设第二阶段建物结构步骤;以及于二侧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之间建设杭架结构连结二侧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的建设杭架结构步骤。
[0006]为了建设杭架结构以下的空间,本发明的建设工法还包含:于杭架结构以下的空间中设置搬运机具的步骤;以及以搬运机具搬运物资建设杭架结构以下的空间的步骤。
[0007]为了充分利用建设用机具,减少作业程序等待的空档造成工时的浪费,本发明的建设工法中,上述各步骤是循环地进行为较佳,并且,进行建设第二阶段建物结构的步骤的同时,可继续沿受限侧及受限侧的对向侧进行建设第一阶段建物结构的步骤。
[0008]为了维持已建设的建物的强度以及减少作业程序等待的空档造成工时的浪费,本发明的建设工法中,第一阶段建物结构及/或第二阶段建物结构建设为复数层时,可建设成为阶梯状形态。
[0009]考虑到地面自走吊装机具等各种搬运机具的运输、吊装动作及作业的流畅性,本发明的建设工法中,上述各步骤是分别从远离出入侧起,向靠近出入侧的方向进行为较佳。
[0010]考虑建物的整体结构、建设便利性、营建成本等因素,本发明的建设工法中,第一阶段建物结构以预铸构件建设,而第二阶段建物结构以钢骨构件建设为较佳。当二侧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之间的距离较远的情况时,可建设支撑柱,支撑于杭架结构与建设地坪之间。
[0011]本发明的建设工法中,设置搬运机具时,可将搬运机具设置于第二阶段建物结构,或者设置于第二阶段建物结构与从杭架结构垂下的悬吊柱之间,由此充分利用杭架结构以下的空间。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图1是整理受限地域的步骤的示意图。
[0013]图2至图4是建设第一阶段建物结构的步骤的示意图。
[0014]图5是建设第二阶段建物结构的步骤的示意图。
[0015]图6是建设杭架结构的步骤的示意图。
[0016]图7是设置搬运机具的步骤的示意图。
[0017]图8至图11是建设杭架结构以下空间的步骤的示意图。
[0018]图12与图13是进行建设第二阶段建物结构的步骤的同时,继续沿受限侧及受限侧的对向侧进行建设第一阶段建物结构的步骤,并且将复数层第一建物结构建设为阶梯状形态的示意图。
[0019]图14是依本发明的受限地域的多层建物的建设工法所完成的建物示意图。
[0020]【符号说明】
[0021]100:受限地域110:受限侧
[0022]120:出入侧130:深入侧
[0023]200: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10:预铸柱
[0024]220:预铸梁230:预铸层板
[0025]300: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10:钢柱
[0026]320:钢梁400:杭架结构
[0027]410:支撑柱420:悬吊柱
[0028]500:搬运机具510:固定轨道
[0029]520:移动轨道530:吊装机
【具体实施方式】
[0030]本发明的建设工法是用于受限地域的多层建物的建设,在此所谓的“受限地域”是指至少一侧受到天然环境例如山壁、悬崖、水岸及/或人为环境例如隔邻的建物的限制,无法供建设用物资、机具、及产生的废弃物出入,而至少相邻于上述受到限制的一侧为可供建设用物资、机具、及产生的废弃物出入例如与道路连通的地域。图1所示的受限地域100中,为了便于以下各步骤的图示,并未显示受限地域100以外的环境,但请理解为图1所示的受限地域100的对向二长边的二侧中,至少一侧为受到环境限制的受限侧110,另外,本实施方式中,以靠近说明书附图下侧的宽边,作为相邻于受限侧110,供建设用物资、机具、及产生的废弃物出入的出入侧120,以下各图亦同。以下,依据【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本发明的受限地域的多层建物的建设工法的实施步骤。
[0031]首先,如图1所示,将受限地域100整地为建设地坪。此步骤中,整地所需的物资、机具及产生的废弃物是从出入侧120出入,若受限地域100仅有出入侧120可供出入时,考虑到作业的流畅性,以从远离出入侧120的一侧起即图1中所示的深入侧130起,向靠近出入侧120的方向进行整地作业为较佳。
[0032]接着,于整地为建设地坪的受限地域100,分别沿受限侧110及受限侧的对向侧,建设第一阶段建物结构。详细地,如图2所示,可沿二长边向互相靠近的方向即受限地域100的中心方向,于预定位置建立预铸柱210,并且,如图3所示,于已建立的预铸柱210之间建立预铸梁220,于预铸梁220之间建立预铸层板230,成为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因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主要以预铸柱210、预铸梁220、预铸层板230等的预铸构件建设,因此,本实施方式中,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也可称为预铸建物结构。如图4所示,如此的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可依建物的设计,建设一至复数层。之后,如图5所示,分别于二侧的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之上,建设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至建物的屋顶层。考虑到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的承载重量,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之上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以采用较预铸柱210、预铸梁220细且轻的钢柱310、钢梁320为较佳。因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主要以钢柱310、钢梁320等的钢骨构件建设,因此,本实施方式中,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也可称为钢骨建物结构。另外,在建设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的同时,可继续沿受限侧110及受限侧的对向侧,建设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如此,可充分利用建设用机具,减少作业程序等待的空档造成工时的浪费。
[0033]至此为止,因建物仅沿受限侧110及受限侧的对向侧建设,即仅建设建物的对向二侧的最外侧结构体,而对向二侧之间的顶层层板(屋顶)尚未建设,因此,大型地面自走吊装机具可于此对向二侧的最外侧结构体之间吊装物资而不会受到屋顶的干涉。预铸柱210、预铸梁220、预铸层板230等的预铸构件可于预铸厂依预定的设计尺寸进行生产,钢柱310、钢梁320等的钢骨构件也可于钢铁厂依预定的设计尺寸进行生产。完成生产的预铸构件及钢骨构件以拖板车等的运输工具从生产地运输,从出入侧120进入受限地域100,之后,以位于受限地域100内的大型地面自走吊装机具将预铸构件及钢骨构件吊装至预定位置而组装建立。目前已知大型地面自走吊装机具的吊装高度可及于80公尺高,相当于一般建物的30层楼高度,因此,可对应建物整体的高度,适当地选择便于吊装作业的大型地面自走吊装机具。
[0034]考虑大型地面自走吊装机具的吊装动作及作业的流畅性,建设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与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时,以从远离出入侧120的一侧即深入侧130起,向靠近出入侧120的方向进行建设为较佳,然若受限地域100中,二侧的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占地之间的空间依旧可供大型地面自走吊装机具移动时则不限于此。
[0035]之后,如图6所示,于二侧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之间建设杭架结构400,连结二侧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杭架结构400可由钢柱、钢梁等的钢骨构件构成。若二侧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之间的距离较远,可于其之间的预定位置,从建设地坪起建立一至复数支的支撑柱410,支撑杭架结构400。此支撑柱410可以是预铸柱也可以是钢柱,其高度可依受支撑的杭架结构400位置高度,设计为从建设地坪支撑至杭架结构400的单一支的支撑柱,也可将支撑的高度分割为复数段而制作复数支短支撑柱,再于工地现场组装,支撑于建设地坪与杭架结构400之间。
[0036]建设杭架结构400时亦利用大型地面自走吊装机具进行物资的吊装,考虑大型地面自走吊装机具的吊装动作及作业的流畅性,建设杭架结构400时,以从远离出入侧120的一侧即深入侧130起,向靠近出入侧120的方向进行建设为较佳。若欲建立支撑柱410的情况时,于建设杭架结构400之前,完成支撑柱410的建立为较佳。
[0037]从深入侧130起向靠近出入侧120的方向建设杭架结构400时,可同时从深入侧130起向靠近出入侧120的方向于杭架结构400之上设置顶层层板(未图示)作为建物的屋顶,使屋顶以下成为不受天候影响的空间。
[0038]至此步骤时,因杭架结构400已建设,因此,大型地面自走吊装机具的吊装会受到杭架结构400的干涉,不便于杭架结构400以下的空间继续使用。对此,于杭架结构400以下的空间设置可于其间移动的搬运机具。本实施方式中是设置天车型态的搬运机具500,详细地,如图7所示,于钢柱310的预定位置设置固定轨道510,于成对的固定轨道510之间设置可沿固定轨道510移动的移动轨道520,并且,移动轨道520上设有可沿移动轨道移动的吊装机530。此时,可将上述搬运机具500的各构件,以大型地面自走吊装机具吊装至已建设杭架结构400的建物的供物资出入的位置,接着,利用可于杭架结构400以下空间移动的搬运机具、吊装机具,例如小型堆高机、绞盘式吊车,将固定轨道510吊装至预定的设置位置及高度,通过焊接、螺锁等方法,将固定轨道510设置于钢柱310。之后,利用上述小型堆高机、绞盘式吊车等的机具,将附有吊装机530的移动轨道520架设于固定轨道510,完成搬运机具500的设置。若移动轨道520的距离短于二侧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之间距离的情况时,如图7所示,可将搬运机具500设置于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与支撑柱410之间,或者,可于至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为移动轨道520长度的位置,从杭架结构400向下设置由钢骨构件所成的悬吊柱420,再将搬运机具500设置于悬吊柱420与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及/或支撑柱410之间。
[0039]搬运机具500可通过有线、无线的电性操作控制,使其于杭架结构400以下的空间三次元地吊装物资,由此,如图8至图10所示,即可利用搬运机具500搬运物资建设杭架结构400以下的空间。当杭架结构400以下的空间完成建设时,如图11所示,即可拆除搬运机具500供其他工程使用,清出的空间也可开始进行室内装潢、水电管线、生产设备的设立等的施工,以有效缩短建设工时。
[0040]如图12与图13所示,建设杭架结构400以下的空间的同时,同步地沿受限侧110及受限侧的对向侧建设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之后,循环地实施上述各步骤。为了维持已建设的建物的强度,以及考虑继续于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之上建设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的作业程序,减少因等待的空档造成工时的浪费,如图所示,可于建设过程中,将复数层的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建设为阶梯状形态。虽未图示,但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为复数层的情况时,相同地也可建设为阶梯状形态。
[0041]最后,如图14所示,充分地利用受限地域100,于受限地域100完成建物的建设。将废弃物、机具、余料等从出入侧120撤离受限地域100之后,建物即可供生产、营业、居住等的用途使用。
[0042]以上说明了本发明一实施形态,但本发明也可如下地变化实施。
[0043]上述实施形态中,以图1中绘示的矩形受限地域100为例进行说明,然而受限地域100的形态不限于此,例如,受限侧110与受限侧的对向侧的延伸线非平行线,受限侧110与受限侧的对向侧中至少一侧不为直线形态的侧缘,或者受限侧的对向侧易为受天然人为环境限制的受限侧等的受限地域100,也可利用本发明的建设工法建设多层建物。
[0044]上述实施形态中,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主要以预铸构件建设;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主要以钢骨构件建设,但不限于此,考虑建物的整体结构、建设便利性、营建成本等因素,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与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可皆由预铸构件或钢骨构件建设,或者,也可以钢骨构件建设第一阶段建物结构200,以预铸构件建设第二阶段建物结构300。
[0045]上述实施形态中,以受限地域100仅有出入侧120为例,说明考虑到作业的流畅性,以从深入侧130起,向靠近出入侧120的方向进行各步骤为较佳。然而,若受限地域100中除了受限侧110以外的边缘皆可作为出入侧120时,则可由受限地域100的中央位置分别向靠近各出入侧120的方向实施上述各步骤,在机具、人力、物资皆可充分供应的情况下,如此更可加速建设的速度。
[0046]上述实施形态中,设置于杭架结构400以下的搬运机具以天车型的搬运机具500为例进行说明。然而搬运机具500不限于此,例如,本案 申请人:申请的专利证号M444365、专利证号M445576说明书中记载的搬运机具,也可应用于本发明中。
【权利要求】
1.一种建设工法,用于受限地域的多层建物的建设,其特征在于,该受限地域包含无法供建设用物资机具出入的至少一受限侧,以及相邻于该受限侧,供建设用物资机具出入的至少一出入侧,该建设工法包含: 整理该受限地域的步骤,将该受限地域整地为一建设地坪; 建设第一阶段建物结构的步骤,于该建设地坪上,分别沿该受限侧及该受限侧的对向侦牝建设至少一层的第一阶段建物结构; 建设第二阶段建物结构的步骤,分别于该些第一阶段建物结构之上建设至少一层的第二阶段建物结构;以及 建设杭架结构的步骤,于该些第二阶段建物结构之间建设一杭架结构连结该些第二阶段建物结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设工法,其特征在于,还包含: 设置搬运机具的步骤,于该杭架结构以下的空间中设置搬运机具;以及 建设杭架结构以下空间的步骤,以该搬运机具搬运物资建设该杭架结构以下的空间。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设工法,其特征在于,该些步骤循环地进行。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设工法,其特征在于,进行该建设第二阶段建物结构的步骤的同时,继续沿该受限侧及该受限侧的对向侧进行该建设第一阶段建物结构的步骤。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设工法,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阶建物结构及/或该第二阶建物结构建设为复数层时,建设成为阶梯状形态。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设工法,其特征在于,该些步骤是分别从远离该出入侧起,向靠近该出入侧的方向进行。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设工法,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阶段建物结构是以预铸构件建设。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设工法,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阶段建物结构是以钢骨构件建设。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设工法,其特征在于,该建设杭架结构的步骤,还包含建设支撑柱,支撑于该杭架结构与该建设地坪之间。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设工法,其特征在于,该搬运机具是设置于该第二阶段建物结构。
11.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设工法,其特征在于,该搬运机具是设置于该第二阶段建物结构与从该杭架结构垂下的悬吊柱之间。
【文档编号】E04G21/00GK104074356SQ201310360252
【公开日】2014年10月1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19日 优先权日:2013年3月27日
【发明者】尹衍樑 申请人:润弘精密工程事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