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装修用安全型墙体快速拆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82178阅读:216来源:国知局
一种装修用安全型墙体快速拆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墙体拆除装置,尤其涉及一种装修用安全型墙体快速拆除装置。



背景技术:

装修,尤其是家居装修作为时下流行的一种生活品质提升的理念可以作为一种人们幸福指数提升的一大标志之一,在20世纪80年代末在中国诞生。装修又称装潢或装饰。是指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进行的,包括水电施工、墙体、地板、天花板、景观等所实现的,依据一定设计理念和美观规则形成的一整套施工方案和设计方案。小到家具摆放和门的朝向,大到房间配饰和灯具的定制处理,都是装修的体现。装修和装饰不同,装饰是对生活用品或生活环境进行艺术加工的手法。加强审美效果,并提高其功能、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并以环保为设计理念。完美的装饰应与客体的功能紧密结合,适应制作工艺,发挥物质材料的性能,并具有良好的艺术效果。

墙体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承重、围护或分隔空间。墙体按墙体受力情况和材料分为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按墙体构造方式分为实心墙,烧结空心砖墙,空斗墙,复合墙。

现有的装修用安全型墙体拆除装置存在拆除速度慢、操作繁琐的缺点,因此亟需研发一种拆除速度快、操作方便的装修用安全型墙体快速拆除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为了克服现有的装修用安全型墙体拆除装置存在拆除速度慢、操作繁琐的缺点,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拆除速度快、操作方便的装修用安全型墙体快速拆除装置。

(2)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这样一种装修用安全型墙体快速拆除装置,包括有车轮、水泵、水箱、底板、第一电机、电动绕线轮、拉线、滑轨、第一连杆、撞块、第二连杆、第三连杆、第一齿轮、曲柄、第一支杆、移动板、喷头、水管、固定套、第二支杆、第二齿轮、第二电机、支架、滑块和推手,底板底部对称设有车轮,底板顶部从左至右依次设有推手、水箱和第一电机,水箱内底部右侧设有水泵,水泵上设有水管,第一电机上设有支架,支架右侧上下对称设有电动绕线轮,两电动绕线轮上均绕有拉线,两电动绕线轮之间的支架右侧设有滑轨,滑轨上滑动式连接有滑块,拉线与滑块上下两侧连接,滑块右侧设有移动板,移动板顶部右侧设有固定套,水管穿过固定套并连接有喷头,移动板底部中间设有第二支杆,第二支杆底端设有第二电机,第二电机前侧设有第二齿轮,第二齿轮前侧设有第三连杆,移动板底部右侧设有第一支杆,第一支杆底端设有第一齿轮,第一齿轮与第二齿轮啮合,第一齿轮前侧设有曲柄,曲柄前侧铰接连接有第二连杆,第二连杆与第三连杆底端铰接连接有第一连杆,第一连杆右端设有撞块。

优选地,还包括有电动推杆和压块,底板底部左右两侧均设有电动推杆,两电动推杆底端均设有压块。

优选地,还包括有放置箱,推手左侧下部设有放置箱。

工作原理:首先工人推动本装置到需拆除墙体处,然后控制第二电机逆时针旋转,第二电机带动第二齿轮逆时针旋转,第二齿轮带动第三连杆向右摆动,另一方面带动第一齿轮顺时针旋转,进而带动曲柄逆时针旋转,曲柄带动第二连杆向右摆动,第三连杆和第二连杆向右摆动时,进而带动第一连杆向右运动,第一连杆带动撞块向右运动,此时撞块对墙体进行撞击,然后再控制第二电机顺时针旋转,第二电机带动第二齿轮顺时针旋转,第二齿轮带动第三连杆向左摆动,另一方面带动第一齿轮逆时针旋转,进而带动曲柄顺时针旋转,曲柄带动第二连杆向左摆动,第三连杆和第二连杆向左摆动时,进而带动第一连杆向左运动,第一连杆带动撞块向左运动,如此反复。撞块不断的左右运动,当墙体撞击一定程度后,再控制电动绕线轮顺时针旋转,进而上侧电动绕线轮放线,下侧电动绕线轮绕线,从而带动移动板及其以上装置向下运动,撞块调至合适高度后,控制电动绕线轮停止工作,同时,可控制第一电机旋转,第一电机带动支架及其以上装置旋转一定位置,再控制第一电机停止工作,如此使得撞块撞击范围更广。重复以上动作,墙体拆除后,撞块运动至原位时,控制第二电机停止工作,然后控制第一电机旋转,第一电机带动支架及其以上装置复位后,并控制第一电机停止工作,再控制电动绕线轮逆时针旋转,进而上侧电动绕线轮绕线,下侧电动绕线轮放线,从而带动移动板及其以上装置向上运动,移动板及其以上装置运动至原位后,控制电动绕线轮停止工作。然后控制水泵工作,水箱内的水通过水管进入喷头,喷头将水喷出,被润湿的灰尘自由度降低,能量下降,因而不会再扬起,当灰尘吸附一定程度后,控制水泵停止工作。

因为还包括有电动推杆和压块,底板底部左右两侧均设有电动推杆,两电动推杆底端均设有压块,当装置工作时,可控制电动推杆伸长,电动推杆带动压块向下运动,压块与地面接触后,控制电动推杆停止伸长,防止装置在工作时移动。

因为还包括有放置箱,推手左侧下部设有放置箱,可放置水杯之类物品,方便工人携带。

(3)有益效果

本发明达到了拆除速度快、操作方便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第一种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第二种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第三种主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1-车轮,2-水泵,3-水箱,4-底板,5-第一电机,6-电动绕线轮,7-拉线,8-滑轨,9-第一连杆,10-撞块,11-第二连杆,12-第三连杆,13-第一齿轮,14-曲柄,15-第一支杆,16-移动板,17-喷头,18-水管,19-固定套,20-第二支杆,21-第二齿轮,22-第二电机,23-支架,24-滑块,25-推手,26-电动推杆,27-压块,28-放置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一种装修用安全型墙体快速拆除装置,如图1-3所示,包括有车轮1、水泵2、水箱3、底板4、第一电机5、电动绕线轮6、拉线7、滑轨8、第一连杆9、撞块10、第二连杆11、第三连杆12、第一齿轮13、曲柄14、第一支杆15、移动板16、喷头17、水管18、固定套19、第二支杆20、第二齿轮21、第二电机22、支架23、滑块24和推手25,底板4底部对称设有车轮1,底板4顶部从左至右依次设有推手25、水箱3和第一电机5,水箱3内底部右侧设有水泵2,水泵2上设有水管18,第一电机5上设有支架23,支架23右侧上下对称设有电动绕线轮6,两电动绕线轮6上均绕有拉线7,两电动绕线轮6之间的支架23右侧设有滑轨8,滑轨8上滑动式连接有滑块24,拉线7与滑块24上下两侧连接,滑块24右侧设有移动板16,移动板16顶部右侧设有固定套19,水管18穿过固定套19并连接有喷头17,移动板16底部中间设有第二支杆20,第二支杆20底端设有第二电机22,第二电机22前侧设有第二齿轮21,第二齿轮21前侧设有第三连杆12,移动板16底部右侧设有第一支杆15,第一支杆15底端设有第一齿轮13,第一齿轮13与第二齿轮21啮合,第一齿轮13前侧设有曲柄14,曲柄14前侧铰接连接有第二连杆11,第二连杆11与第三连杆12底端铰接连接有第一连杆9,第一连杆9右端设有撞块10。

还包括有电动推杆26和压块27,底板4底部左右两侧均设有电动推杆26,两电动推杆26底端均设有压块27。

还包括有放置箱28,推手25左侧下部设有放置箱28。

工作原理:首先工人推动本装置到需拆除墙体处,然后控制第二电机22逆时针旋转,第二电机22带动第二齿轮21逆时针旋转,第二齿轮21带动第三连杆12向右摆动,另一方面带动第一齿轮13顺时针旋转,进而带动曲柄14逆时针旋转,曲柄14带动第二连杆11向右摆动,第三连杆12和第二连杆11向右摆动时,进而带动第一连杆9向右运动,第一连杆9带动撞块10向右运动,此时撞块10对墙体进行撞击,然后再控制第二电机22顺时针旋转,第二电机22带动第二齿轮21顺时针旋转,第二齿轮21带动第三连杆12向左摆动,另一方面带动第一齿轮13逆时针旋转,进而带动曲柄14顺时针旋转,曲柄14带动第二连杆11向左摆动,第三连杆12和第二连杆11向左摆动时,进而带动第一连杆9向左运动,第一连杆9带动撞块10向左运动,如此反复。撞块10不断的左右运动,当墙体撞击一定程度后,再控制电动绕线轮6顺时针旋转,进而上侧电动绕线轮6放线,下侧电动绕线轮6绕线,从而带动移动板16及其以上装置向下运动,撞块10调至合适高度后,控制电动绕线轮6停止工作,同时,可控制第一电机5旋转,第一电机5带动支架23及其以上装置旋转一定位置,再控制第一电机5停止工作,如此使得撞块10撞击范围更广。重复以上动作,墙体拆除后,撞块10运动至原位时,控制第二电机22停止工作,然后控制第一电机5旋转,第一电机5带动支架23及其以上装置复位后,并控制第一电机5停止工作,再控制电动绕线轮6逆时针旋转,进而上侧电动绕线轮6绕线,下侧电动绕线轮6放线,从而带动移动板16及其以上装置向上运动,移动板16及其以上装置运动至原位后,控制电动绕线轮6停止工作。然后控制水泵2工作,水箱3内的水通过水管18进入喷头17,喷头17将水喷出,被润湿的灰尘自由度降低,能量下降,因而不会再扬起,当灰尘吸附一定程度后,控制水泵2停止工作。

因为还包括有电动推杆26和压块27,底板4底部左右两侧均设有电动推杆26,两电动推杆26底端均设有压块27,当装置工作时,可控制电动推杆26伸长,电动推杆26带动压块27向下运动,压块27与地面接触后,控制电动推杆26停止伸长,防止装置在工作时移动。

因为还包括有放置箱28,推手25左侧下部设有放置箱28,可放置水杯之类物品,方便工人携带。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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