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马镫。
背景技术:
在混凝土建筑施工的时候,混凝土板的上下钢筋层之间要设置马镫来作为支撑。请参照图2,图2为现有技术的结构示意图,传统的马镫其支脚11都是折弯的钢筋,为了加强整个马镫的结构强度,在支脚之间设置加强筋13,这样做存在两个缺陷:一、支脚11的钢筋折弯需要使用外力设备,制作十分麻烦;二,如果钢筋折弯的长度不一样,导致两边支腿的长度不统一,会不平稳,所以需要较为精密的测量。为此,我们需要一种制作更为简单且支撑强度较大的马镫来解决以上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需要一种制作简便、强度较大的马镫来解决上述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马镫,包括:大梁;以及
连接于所述大梁的至少两个马镫主体,所述马镫主体包括:连接于所述大梁且位于所述大梁下方的第一支腿和第二支腿;所述第一支腿与所述第二支腿通过支撑底杆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在两个支腿的底部设置支撑底杆,来作为马镫在基础结构上的支撑部位,一方面,支撑底杆加强了整体马镫的结构强度,不容易发生马镫“断腿”的现象;另一方面,支撑底杆作为整体底部支撑使得马镫更加平稳。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制作简便以及强度大等优点。
本实用新型马镫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支撑底杆与所述第一支腿连接处向外延伸有支脚;所述支撑底杆与所述第二支腿连接处向外延伸有支脚。
本实用新型马镫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马镫主体包括一拱形钢筋,所述拱形钢筋的两端延伸形成所述第一支腿和所述第二支腿。
本实用新型马镫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大梁为钢筋,所述大梁穿设于至少两个所述马镫主体的所述拱形钢筋并焊接于所述拱形钢筋的拱顶。
本实用新型马镫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支撑底杆为钢筋,所述第一支腿与所述支撑底杆之间采用焊接的连接方式,所述第二支腿与所述支撑底杆之间采用焊接的连接方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马镫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现有技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利于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的了解,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进行说明。
请参照图1,图1显示了本实用新型马镫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马镫,用于混凝土板上下钢筋层之间的支撑,包括:大梁2;以及连接于所述大梁2的至少两个马镫主体1,所述马镫主体1包括连接于所述大梁2的第一支腿11和第二支腿12,所述第一支腿11与所述第二支腿12通过一支撑底杆13相连接,所述支撑底杆13支撑于基础结构。
以下结合较佳实施例及附图对上述组件进行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混凝土板浇筑的时候,设于上下钢筋层之间的马镫,本实用新型包括供上钢筋层支撑的大梁2和支撑于下钢筋层或者其他地面等基础结构的马镫主体1。
为了保证结构的强度,我们需要尽可能减少需要焊接的地方,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马镫主体1包括一拱形钢筋,第一支腿11与第二支腿12分别为拱形钢筋的两侧边(请参照图1)。
该拱形钢筋两侧的底部用于支撑,顶部焊接大梁2。
在力学上,三角形或者类似三角形但具备三角形特点的物体具有稳定性,为达这一目的,该马镫主体1的支撑底杆13为钢筋,支撑底杆13连接于第一支腿11和第二支腿12的底部并支撑在基础结构上,其支撑底杆13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该支腿11两侧边底端之间的距离。支撑底杆13连接在第一支腿11与第二支腿12上有两种连接方式:一、第一支腿11和第二支腿12的底端焊接在支撑底杆13上,使得支撑底杆13支撑于基础结构上;二、第一支腿11和第二支腿12的底部与支撑底杆13并排焊接,使得第一支腿11和第二支腿12与支撑底杆13一同支撑于基础结构上。
为了更加稳定本实用新型的底部支撑,支撑底杆13与所述第一支腿11连接处向外延伸有支脚131;支撑底杆13与第二支腿12连接处向外延伸有支脚131.
本实用新型还包括将至少两个马镫主体1连接在一起的大梁2,优选地,大梁2为钢筋。
该大梁2穿设于马镫主体1的拱形钢筋并焊接于拱形钢筋的弧顶,使得在制作的时候每个马镫主体1在重力的作用下,能够保持平衡,拱形钢筋与大梁2的焊接也更为稳定。
本实用新型马镫的具体实施操作为:
首先,制作至少两个拱形钢筋,准备与拱形钢筋个数相对应的用作支撑底杆的钢筋,准备作为大梁的长钢筋;然后,将大梁水平悬空(放置在架子上或是其他方式),将拱形钢筋并排架在大梁上,使得大梁穿设于马镫主体,调整位置后将大梁与拱形钢筋的弧顶进行焊接固定;最后,在固定好的拱形钢筋两侧边的底端焊接支撑底杆即可。
采取以上技术方案后,取得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在支腿的底部设置支撑底杆,用于马镫在基础结构上的支撑部位,一方面,支撑底杆加强了整体马镫的结构强度,不容易发生马镫“断腿”的现象;另一方面,支撑底杆作为整体底部支撑使得马镫更加平稳。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制作简便以及强度大等优点。
以上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可根据上述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多种变化。因而,在不违反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宗旨的前提下,实施例中的某些细节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将以所附权利要求书界定的范围作为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