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组接铝合金模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49587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组接铝合金模板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铝合金模板机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组接铝合金模板。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发展,铝合金模板在国内迅速普及,铝合金模板相对于木模板,能够重复多次使用,而且施工较为方便,效率较高,降低了平均使用费用,应用范围广,能够适用于墙体、水平楼板、柱子、梁、楼体、窗台、飘板等位置,而且拼缝少,精度高,而且施工现场垃圾少,保证支撑体系简洁,但由于铝合金模板生产型号较大,在一些比较特殊的场合并不能适用,亟需一种能够适应多种场合的铝合金模板,而且铝合金模板较大,也不便于装卸运输,增大了施工难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组接铝合金模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组接铝合金模板,由多组组接板A和组接板B、挡接板、固定装置构成,所述的组结板A相对内表面设有固定装置。

优选地,所述的组结板A为U型结构,所述的组结板A的相对内表面设有支杆固定装置,所述的组结板A的两侧面板分别对称开设有连接孔,两所述的侧面板的顶部设有固定孔。

优选地,所述的支杆固定装置包括有圆柱连接槽,所述的圆柱连接槽一侧设有固定支架,所述的固定支架上连接有U型连接杆,可将固定铝合金模板的支杆的一端安装在圆柱连接槽内,并通过旋紧U型连接杆,使之稳固。

优选地,所述的圆柱连接槽的槽内设有圆柱环形密封件,使得固定铝合金模板的支杆更稳固的连接在内。

优选的,组结板B为U型结构,所述的组结板B的两侧面板分别对称开设有连接孔,两所述的侧面板的顶部分别开设有固定孔。

优选地,所述的组结板A、组结板B的底部面板均开设有相互对称的连通槽孔,使得组结板A和组结板B能够与固定装置连接,使之紧密无缝连接。

优选地,所述的组结板A、组结板B的底部面板两侧均开设有相互对称的螺纹连接孔,一侧所述的螺纹连接孔内设有螺旋连接件,所述的螺旋连接件的圆柱上设有多个槽,通过螺旋连接件能够螺旋连接组结板A、组结板B、挡接板,使得可组接铝合金模板可无缝连接,并保证挡接板两侧无突出结构,可适应多种墙面、柱子。

本发明通过组结板A与组结板B相互组接,实现多种场合的适用,且便于装卸运输,搬运方便,而且本发明在结构上比较独特,便于移动,方便工人操作,省时省力。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有益效果:本发明结构独特,便于移动,适用多种场合,通过组结板A、组结板B的相互组合,保证了铝合金模板的装卸运输方便,便于施工,而且方便工人施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部分实施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可组接铝合金模板,由多组组接板A1和组接板B2、挡接板3、固定装置4构成,所述的组结板A1相对内表面设有固定装置。

优选地,所述的组结板A1为U型结构,所述的组结板A1的相对内表面设有支杆固定装置11,所述的组结板A1的两侧面板12分别对称开设有连接孔13,两所述的侧面板12的顶部设有固定孔18。

优选地,所述的支杆固定装置11包括有圆柱连接槽14,所述的圆柱连接槽14一侧设有固定支架15,所述的固定支架15上连接有U型连接杆16,可将固定铝合金模板的支杆的一端安装在圆柱连接槽14内,并通过旋紧U型连接杆16,使之稳固。

优选地,所述的圆柱连接槽14的槽内设有圆柱环形密封件17,使得固定铝合金模板的支杆更稳固的连接在内。

优选的组结板B2为U型结构,所述的组结板B2的两侧面板12分别对称开设有连接孔13,两所述的侧面板12的顶部分别开设有固定孔18。

优选地,所述的组结板A1、组结板B2的底部面板均开设有相互对称的连通槽孔19,使得组结板A1和组结板B2能够与固定装置4连接,使之紧密无缝连接。

优选地,所述的组结板A1、组结板B2的底部面板两侧均开设有相互对称的螺纹连接孔20,一侧所述的螺纹连接孔20内设有螺旋连接件21,所述的螺旋连接件21的圆柱上设有多个槽22,通过螺旋连接件21能够螺旋连接组结板A1、组结板B2、挡接板3,使得可组接铝合金模板可无缝连接,并保证挡接板3两侧无突出结构,可适应多种墙面、柱子。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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