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模块化可拆卸式铝模板加固背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73825阅读:1961来源:国知局
一种模块化可拆卸式铝模板加固背楞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铝模板施工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模块化可拆卸式铝模板加固背楞。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通用的模板系统主要有散拼木模板、钢框木模板、钢模板、铝模板等。散拼木模板在超高层核心筒施工过程中不适宜整体提升,且周转次数低。钢框木模板周转次数约10次,仅为铝模板的1/10。在超高层核心筒顶模施工过程中,相同工程量钢模板较之铝模板重约100T,从经济环保以及安全高效等角度考虑,铝模板在超高层核心筒顶模系统施工中应用广泛。现阶段铝模板在使用过程中,背楞是根据模板尺寸定制,价格昂贵,且不宜周转,为了提高铝模板的整体周转利用率,本实用新型一种模块化可拆卸式铝模板加固背楞操作简便,效果优异,应用前景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模块化可拆卸式铝模板加固背楞,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模块化可拆卸式铝模板加固背楞,包括铝模板、主背楞、可调节背楞、背楞连接器、垫片、L型螺栓以及螺帽,所述可调节背楞通过背楞连接器连接并固定于铝模板主背楞上,所述L型螺栓一端伸入主背楞上的预留孔中并通过螺帽与铝模板连接,L型螺栓另一端通过垫片用螺帽固定于背楞连接器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可调节背楞由两个同一型号的方管水平放置,每隔1000mm在两个方管之间焊接与方管等厚度钢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背楞连接器的采用160*80*8mm的槽钢制成,开设有宽50mm、两边半径25mm的槽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垫片采用120*120*10mm的钢片制成,垫片中心开设有直径为25mm的八角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安装方便,施工速度快,易于成品保护;操作简便,易于拆除,可多次周转使用,节约资源;混凝土成型质量较好,克服了铝模板背楞定制加工,不宜周转使用的缺点,而且符合国家提倡的“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可调节背楞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背楞连接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L型螺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铝模板、2-主背楞、3-可调节背楞、4-背楞连接器、5-垫片、6-L型螺栓、7-螺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一种模块化可拆卸式铝模板加固背楞,包括铝模板1、主背楞2、可调节背楞3、背楞连接器4、垫片5、L型螺栓6以及螺帽7,所述可调节背楞3通过背楞连接器4连接并固定于铝模板主背楞2上,所述L型螺栓6一端伸入主背楞2上的预留孔中并通过螺帽7与铝模板1连接,L型螺栓6另一端通过垫片5用螺帽7固定于背楞连接器4上。可调节背楞3长度可根据实际需加固模板尺寸调整,用背楞连接器4将两个可调节背楞3通过L型螺栓6固定于铝模板1上,材质需符合GB700中Q235的要求;可调节背楞3与背楞连接器4所需原材料易取,且加工方便,操作简单;可周转重复利用,经济环保。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可调节背楞3由两个同一型号80*40*3mm(或60*40*3mm)方管水平放置,每隔1000mm在两个方管之间焊接与方管等厚度钢板(55*80*5mm或55*60*5mm),从而实现两个方管的连接。材质需符合GB700中Q235的要求,机加工后去除尖角、毛刺、焊渣。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背楞连接器4的采用160*80*8mm的槽钢制成,开设有宽50mm、两边半径25mm的槽口。材质需符合GB700中Q235的要求,使用8mm钢板制作,孔均需机加工成型,表面粗糙度Ra12.5,机加工后去除尖角、毛刺。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垫片5采用120*120*10mm的钢片制成,垫片5中心开设有直径为25mm的八角孔。

本实用新型安装方便,施工速度快,易于成品保护;操作简便,易于拆除,可多次周转使用,节约资源;混凝土成型质量较好,克服了铝模板背楞定制加工,不宜周转使用的缺点,而且符合国家提倡的“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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