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轻钢结构活动房的三角屋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61659发布日期:2018-06-22 23:39阅读:3495来源:国知局
一种轻钢结构活动房的三角屋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轻钢活动房屋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轻钢结构活动房的三角屋架。



背景技术:

目前,关于轻钢结构活动房的三角屋架做法主要是:1、采用C型钢切割出一定角度后,中间加斜撑焊接成型,焊缝之间使用钢板加固焊接,对焊接节点进行补强;2、采用角钢焊接法,角钢切割出一定角度,按照上下玄的尺寸,中间加斜撑进行焊接;3、矩管焊接法,按照一定角度切割,按照上下玄的尺寸,焊接斜撑补强。无论上述哪一种方式,在屋面檩条施工时,还必须加焊檩托板,使屋面檩条和三角形屋架连接在一起。因此,如何采用一种新颖的方式,将檩托板和斜撑有机地结合起来、缩小屋架的运输体积、减少焊接点以及提高工效正是本发明人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将檩托板和斜撑有机地结合起来、缩小屋架的运输体积、减少焊接点以及提高加工工效的轻钢活动房的三角屋架。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轻钢结构活动房的三角屋架,包括一对角件,所述一对角件上分别设置有横向孔组以及斜向孔组,所述一对角件之间分别通过螺栓连接有下玄以及两个上玄,所述两个上玄之间设置有三通连接板,所述下玄中部设置有T形件,所述三通连接板以及T形件之间设置有支撑柱,所述下玄以及两个上玄之间通过螺栓连接有若干个斜撑。

优选的,所述下玄、两个上玄、支撑柱以及若干个斜撑均为开设有连接孔的角钢。

优选的,所述若干个斜撑均为双面开孔设置。

优选的,所述横向孔组以及斜向孔组均包括若干个等间距设置的冲压孔。

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如下优点,1、采用等离子切割钢板的方法,可以精确的按照设计需求做出定制的尺寸孔。完成上下玄拼接所有的节点板材。节省人力,定位准确,工作效率高;2、穿插C型钢要匹配节点板材的孔距,使用PLC控制系统精确定位打孔位置,可以满足大批量的生产,效率高;3、使用角钢双面打孔的方式,既可以解决三角形屋面中斜撑的增强效果,又可以起到檩托板的作用,连接屋面檩条,角钢也是可以通过连续生产的方式实现精确打孔。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适合大批量制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轻钢结构活动房的三角屋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部放大示意图;

图3本实用新型的角件、T形件以及三通连接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角件;2、横向孔组;3、斜向孔组;4、冲压孔;5、螺栓;6、下玄;7、上玄;8、三通连接板;9、T形件;10、支撑柱;11、斜撑;12、檩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轻钢结构活动房的三角屋架,包括一对角件1,所述一对角件1上分别设置有横向孔组2以及斜向孔组3,所述一对角件1之间分别通过螺栓5连接有下玄6以及两个上玄7,所述两个上玄7之间设置有三通连接板8,所述下玄6中部设置有T形件9,所述三通连接板8以及T形件9之间设置有支撑柱10,所述下玄6以及两个上玄7之间通过螺栓5连接有若干个斜撑11。

优选的,所述下玄6、两个上玄7、支撑柱10以及若干个斜撑11均为开设有连接孔的角钢。取材方便,成本低。

优选的,所述若干个斜撑11均为双面开孔设置。

优选的,所述横向孔组2以及斜向孔组3均包括若干个等间距设置的冲压孔4。保证连接结构稳定。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轻钢结构活动房的三角屋架,其按照屋面的坡度设计出角件1的斜向孔组3的斜度,通过定位冲孔的方式,将角件1上面的冲压孔4做出,本专利采用双面对拼的方式。拼接以后,可以直接将按照角件1冲压孔距做出的C型钢进行插接,使用螺栓5固定。再利用T形件9和三通连接板8加固连接。三角型屋架拼接成型后,使用双面打眼的角钢制成斜撑11,与三角形屋架的上下玄6连接固定,由于是双面打眼,一面可以作为上下玄6连接孔,一面可以作为檩托板连接檩条12使用,解决了檩托板焊接时,由于焊接水平或者疏忽造成的檩托板脱落,造成的安全事故。

本实用新型专利优点是:1、采用等离子切割钢板的方法,可以精确的按照设计需求做出定制的尺寸孔。完成上下玄6拼接所有的节点板材。节省人力,定位准确,工作效率高;2、穿插C型钢要匹配节点板材的孔距,使用PLC控制系统精确定位打孔位置,可以满足大批量的生产,效率高;3、使用角钢双面打孔的方式,既可以解决三角形屋面中斜撑11的增强效果,又可以起到檩托板的作用,连接屋面檩条12,角钢也是可以通过连续生产的方式实现精确打孔。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适合大批量制作。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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