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施工用可调节工作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29160发布日期:2018-12-19 06:05阅读:112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施工用可调节工作台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施工领域,具体是一种建筑施工用可调节工作台。

背景技术

建筑以木结构建筑为主,西方的传统建筑以砖石结构为主。现代的建筑则是以钢筋混凝土为主。

建筑施工是人们利用各种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按照特定的设计蓝图在一定的空间、时间内进行的为建造各式各样的建筑产品而进行的生产话动。它包括从施工准备、破土动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全部生产过程。这个过程中将要进行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与管理、土方工程、爆破工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结构安装工程等工作。

人们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常常需要利用脚手架进行支撑,但是支撑架无法进行升降,这样使用起来十分的不便,现在人们设计可叠放的脚手架,就是在原有脚手架的基础上在搭一层工作台,这样设备的高度调节是固定的,人们还是十分的不便。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建筑施工用可调节工作台,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施工用可调节工作台,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建筑施工用可调节工作台,包括底板,所述底板内部左右两端设置有凹口,所述底板上侧设置有方形连接管,所述方形连接管外侧四角设置有第一齿条,所述第一齿条外侧设置有工作台,所述工作台焊接有方形连接罩,所述方形连接罩内侧壁所周两端设置有安装块,所述安装块之间设置有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通过第一转轴与第一安装块进行连接,所述第一转轴通过联轴器与第一电机进行连接,所述第一齿轮与第一齿条进行啮合,所述工作台下侧左右两端焊接有支撑腿,所述支撑腿下侧前后两端设置有滚轮。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板下侧四角焊接有支撑块,用于支撑设备。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块内部下端镶嵌有摩擦垫,可以增加设备之间的摩擦力。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工作台外侧四角设置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内部上端设置有连接凹槽,所述连接凹槽内部下端设置有铁片,方便设备之间的连接。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限位块内部设置有限位管,所述限位管上侧设置有电磁铁,所述限位管内部下端设置有限位杆,所述限位杆通过固定座固定在底板上侧四角,可以对工作台进行很好的限位。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方型连接管内部左右两端设置有第二齿条,所述第二齿条之间下端设置有一对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之间四角通过支撑杆进行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板左右两侧设置有第二齿轮,下端的连接板上侧设置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通过皮带与左端的第二齿轮的转轴进行连接,方便设备进行二次升降。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上端的连接板上侧设置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上侧设置有支撑方体,所述支撑方体设置在方型连接管上侧,所述支撑方腿外侧四周设置有第三齿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设备在进行需要进行移动的过程中,通过第一电机带动第一齿轮旋转,由于第一齿轮和第一齿条进行啮合,这样带动工作台向下移动,这样底部的支撑腿和滚轮就会通过底板上的开口移动到底板的底部,这样与地面接触,使底部的支撑腿离开地面,这样可以有喜爱的方便设备的移动;在设备需要工作的时候,通过第一电机带动第一齿轮旋转,由于第一齿轮和第一齿条进行啮合,这样带动工作台向上移动,这样滚轮离开地面,支撑座与地面接触,这样可以有效的保证了设备工作时的稳定,而且由于齿轮与齿条之间的稳定连接性,这样可以有效的对工作台进行高度的调节;在设备移动到支撑方体上的第三齿条上的时候,四角的支撑管顶端的电磁铁进入到限位块内部的连接凹槽内部,然后与铁片进行接触,这样电磁铁进行通电,这样可以有效的铁片与电磁铁进行吸附,这样可以有效的方便设备的限位;然后再通过第二电机带动第二齿轮在第二齿条的作用下向上移动,这样可以有效地对工作台进行二次调高,这样可以增加设备的实用性能,方便了人们的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建筑施工用可调节工作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建筑施工用可调节工作台俯视剖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种建筑施工用可调节工作台中限位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一种建筑施工用可调节工作台主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一种建筑施工用可调节工作台中a-a方型连接管内部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本发明实施例中,参阅图1~3,一种建筑施工用可调节工作台,包括底板1,所述底板1内部左右两端设置有凹口2,可方便设备的移动,所述底板1下侧四角焊接有支撑块3,所述支撑块3内部下端镶嵌有摩擦垫,可以有喜爱的增加设备与地面之间的摩擦力,这样可以有效地保证了设备的稳定,所述底板1上侧设置有方形连接管4,所述方形连接管4外侧四角设置有第一齿条5,所述第一齿条5外侧设置有工作台6,所述工作台6焊接有方形连接罩7,所述方形连接罩7内侧壁所周两端设置有安装块8,所述安装块8之间设置有第一齿轮9,所述第一齿轮9通过第一转轴10与第一安装块8进行连接,所述第一转轴10通过联轴器与第一电机11进行连接,所述第一齿轮9与第一齿条5进行啮合,所述工作台6下侧左右两端焊接有支撑腿12,所述支撑腿12下侧前后两端设置有滚轮13,通过第一电机11带动第一齿轮9旋转,由于第一齿轮9和第一齿条5进行啮合,这样带动工作台6向下移动,这样底部的支撑腿12和滚轮13就会通过底板1上的开口2移动到底板1的底部,这样与地面接触,使底部的支撑腿2离开地面,这样可以有喜爱的方便设备的移动,在设备需要工作的时候,通过第一电机11带动第一齿轮9旋转,由于第一齿轮9和第一齿条5进行啮合,这样带动工作台6向上移动,这样滚轮13离开地面,支撑座3与地面接触,这样可以有效的保证了设备工作时的稳定,而且由于齿轮与齿条之间的稳定连接性,这样可以有效的对工作台6进行高度的调节,所述工作台6外侧四角设置有限位块14,所述限位块14内部上端设置有连接凹槽15,所述连接凹槽15内部下端设置有铁片16,所述限位块14内部设置有限位管17,所述限位管17上侧设置有电磁铁18,所述限位管17内部下端设置有限位杆19,所述限位杆19通过固定座固定在底板1上侧四角,四角的支撑管顶端的电磁铁18进入到限位块14内部的连接凹槽15内部,然后与铁片16进行接触,这样电磁铁18进行通电,这样可以有效的铁片16与电磁铁18进行吸附,这样可以有效的方便设备的限位,增加了设备的安全性能。

参阅图4和图5,所述方型连接管4内部左右两端设置有第二齿条20,所述第二齿条20之间下端设置有一对连接板21,所述连接板21之间四角通过支撑杆24进行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板21左右两侧设置有第二齿轮22,下端的连接板21上侧设置有第二电机23,所述第二电机23通过皮带与左端的第二齿轮22的转轴进行连接,上端的连接板21上侧设置有支撑柱25,所述支撑柱25上侧设置有支撑方体26,所述支撑方体26设置在方型连接管4上侧,所述支撑方腿26外侧四周设置有第三齿条27,通过第二电机23带动第二齿轮22在第二齿条21的作用下向上移动,这样可以有效地对工作台6进行二次调高,这样可以增加设备的实用性能,方便了人们的使用。

本发明设备在进行需要进行移动的过程中,通过第一电机11带动第一齿轮9旋转,由于第一齿轮9和第一齿条5进行啮合,这样带动工作台6向下移动,这样底部的支撑腿12和滚轮13就会通过底板1上的开口2移动到底板1的底部,这样与地面接触,使底部的支撑腿2离开地面,这样可以有喜爱的方便设备的移动,在设备需要工作的时候,通过第一电机11带动第一齿轮9旋转,由于第一齿轮9和第一齿条5进行啮合,这样带动工作台6向上移动,这样滚轮13离开地面,支撑座3与地面接触,这样可以有效的保证了设备工作时的稳定,而且由于齿轮与齿条之间的稳定连接性,这样可以有效的对工作台6进行高度的调节,在设备移动到支撑方体26上的第三齿条27上的时候,四角的支撑管顶端的电磁铁18进入到限位块14内部的连接凹槽15内部,然后与铁片16进行接触,这样电磁铁18进行通电,这样可以有效的铁片16与电磁铁18进行吸附,这样可以有效的方便设备的限位,然后再通过第二电机23带动第二齿轮22在第二齿条21的作用下向上移动,这样可以有效地对工作台6进行二次调高,这样可以增加设备的实用性能,方便了人们的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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