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绳锯用油浸丝杆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05048发布日期:2019-03-27 10:20阅读:254来源:国知局
一种绳锯用油浸丝杆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石材加工设备,具体涉及一种绳锯用油浸丝杆机构。



背景技术:

现有花岗岩、大理石绳锯的工作台是由丝杆进行直线运动,但是由于绳锯加工时石削、粉尘较多,加工时用水喷洒,石削与粉尘往往堆积在工作台周围。而驱动工作台作直线运动的是丝杆,石削与粉尘很容易造成丝杆工作不顺畅,丝杆磨损严重,造成加工精度降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绳锯用油浸丝杆机构,将丝杆浸在油液中,极大地保护了丝杆,不但隔绝水进入,同时也防止石削与粉尘进入丝杆机构中。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绳锯用油浸丝杆机构,包括固定在机架上的导轨、滑动连接在导轨上的工作台、位于工作台下方的油浸丝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底面正中前后均设有向下延伸且相距一定间隔的固定支架,所述固定支架上均固定有螺母连接板,所述螺母连接板上端设有相距一定间隔的第一凹槽、正中固定有丝杆螺母、下端设有相距一定间隔的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间距大于第二凹槽的间距,所述油浸丝杆机构包括丝杆、前轴承座、后轴承座、丝杆底罩、丝杆面罩、前座板、后座板和驱动减速机,所述前轴承座、后轴承座分别固定在工作台前后的机架上,所述前座板固定在前轴承座后侧,所述后座板固定在后轴承座前侧,所述丝杆的两端分别通过轴承转动连接在前轴承座和后轴承座上,且与丝杆螺母螺接,所述驱动减速机固定在机架上,其输出轴与丝杆连接,所述丝杆底罩和丝杆面罩均为U型长板结构,所述丝杆底罩的两端分别与前座板和后座板密封连接,且两个侧面向上插入到第二凹槽中,以兜住丝杆,所述丝杆面罩的两端分别与前座板和后座板的顶面连接,且两个侧面插入到第一凹槽中,以盖住丝杆底罩,所述丝杆底罩内注有润滑油。

所述工作台通过设置在底面四角的滑轮与导轨滑动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丝杆位于丝杆底罩和丝杆面罩构成的封闭空间中,能够避免加工过程中的切削液、石削以及粉尘的进入,极大地保护了丝杆;同时丝杆浸在丝杆底罩的润滑油中,降低摩擦,提高传动精度;工作台工作更顺畅,精度更高,设备寿命长,实用性能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无丝杆面罩);

图2是A部放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有丝杆面罩);

图4是B部放大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螺母连接板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机架;2-导轨;3-工作台;4-滑轮;5-固定支架;6-螺母连接板;7-第一凹槽;8-丝杆螺母;9-第二凹槽;10-丝杆;11-前轴承座;12-后轴承座;13-丝杆底罩;14-丝杆面罩;15-驱动减速机;16-前座板;17-后座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

如图1至图5所示,一种绳锯用油浸丝杆机构,包括固定在机架1上的导轨2、滑动连接在导轨2上的工作台3、位于工作台3下方的油浸丝杆机构。导轨2平行设置在工作台3的左右,工作台3通过设置在底面四角的滑轮4与导轨2滑动连接。工作台3底面正中前后均设有向下延伸且相距一定间隔的固定支架5,在固定支架5上均固定有一块螺母连接板6,螺母连接板6上端设有相距一定间隔的第一凹槽7、正中固定有丝杆螺母8、下端设有相距一定间隔的第二凹槽9,且第一凹槽7的间距大于第二凹槽9的间距。

油浸丝杆机构包括丝杆10、前轴承座11、后轴承座12、丝杆底罩13、丝杆面罩14、驱动减速机15、前座板16和后座板17。前轴承座11、后轴承座12 分别固定在工作台3前后的机架1上,前座板16固定在前轴承座11的后侧,后座板17固定在后轴承座12的前侧,丝杆10的两端穿过前座板16和后座板17分别通过轴承转动连接在前轴承座11和后轴承座12上,且与丝杆螺母8螺接,驱动减速机15固定在机架1上,其输出轴与丝杆10连接,以带动丝杆10 转动,通过与丝杆螺母8的配合带动工作台3在导轨2上前后滑动。为了避免加工过程中的切削液、石削以及粉尘对丝杆10的破坏,通过丝杆底罩13丝杆面罩14将丝杆10罩住。丝杆底罩13和丝杆面罩14均为U型长板结构,丝杆底罩13的两端分别密封连接在前座板16和后座板17上,两个长侧面则分别向上插入在螺母连接板6下端的第二凹槽9中,以兜住丝杆10。丝杆面罩14的两端分别与前座板16和后座板17的顶面连接,两个长侧面分别向下插入在螺母连接板6上端的第一凹槽7中,以盖住丝杆底罩13,从而将丝杆10包裹在丝杆底罩13和丝杆面罩14之中。丝杆底罩13内还注有能够完全浸住丝杆10的润滑油,为了避免润滑油流入到前轴承座11和后轴承座12中,丝杆10与前座板 16和后座板17的连接处需设置密封圈。

上列详细说明是针对本实用新型可行实施例的具体说明,该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为的等效实施或变更,均应包含于本案的保护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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