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的地板支撑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95643发布日期:2018-11-09 20:59阅读:20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板支撑支架,具体涉及一种可调节的地板支撑支架。



背景技术:

地板支撑支架,多是可以实现上下调节的,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一般起到地板支撑的多是螺纹咬合,此种支撑效果一般,并且地板重力压在螺纹线上,很容易导致螺纹线槽的损坏,因此,能够提供一种不单单依赖于螺纹线槽支撑的地板支撑支架是很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地板支撑支架多是依赖于螺纹线槽吻合压合在一起但是容易造成损坏螺纹线槽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调节的地板支撑支架。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调节的地板支撑支架,包括:

支架本体;所述支架本体包括支架头、调节螺柱、固定基座和两组支撑机构,所述支架头的中部开设有螺纹通孔,所述支架头的下端面上固定有护套,所述护套与所述螺纹通孔同轴设置,所述护套的下端一体设置有向周向延伸的翻边板,所述翻边板上开设有两个腰形通孔,一个所述支撑机构插接在一个所述腰形通孔中,所述支撑机构的上端与所述支架头的下端面固定连接,下端与地面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机构适于顶撑所述支架头,所述固定基座向上一体延伸有套筒,所述套筒内壁车有螺纹线槽,所述调节螺柱螺纹连接在所述螺纹通孔中并且与所述套筒螺纹连接;

支撑头,所述支撑头的上端面上开设有旋柱口,所述支撑头固定在所述支架头上,所述支撑头呈正方体,所述支撑头的每条棱边上一体延伸有架设板,所述架设板的边缘头部具有限位端头,两个所述限位端头之间形成卡板空间。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机构包括两个相互交叉设置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端部分别可滑动的设置在一个滑道板,一个所述滑道板固定在所述支架头的下端面,另一个所述滑道板固定在地面上,所述支架头的两端可滑动的方向互相平行。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杆的表面包覆橡胶皮形成橡胶杆,两个所述橡胶杆的厚度大于所述腰形通孔的宽度。

作为优选,还包括螺母,所述螺母螺纹连接在所述调节螺柱上,所述螺母位于所述套筒与所述支架头之间。

作为优选,所述支架头的表面上绕所述螺纹通孔周向分布有卡设凹部;

所述支撑头的底面绕所述旋柱口周向分布有卡设凸起,所述卡设凸起卡设在所述卡设凹部中。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头的周向具有四个贴边,一个所述贴边对应一个所述架设板,所述贴边包覆在所述支架头的一个侧壁上。

作为优选,所述贴边与所述支撑头的上表面的连接处具有多个缺口。

作为优选,所述固定基座上绕所述套筒周向设置有多个加强筋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此种可调节的地板支撑支架,首先通过调节螺柱与套筒的作用,实现上下调节的效果,其次,通过支撑头的设置,将地板的压力均匀得泄放到架设板上,并且实现抵住固定的效果,同时地板的侧部抵住支架头,实现侧部固定的效果,再而,支撑机构抵住支架头,实现支撑抵住的效果,从而进一步减轻调节螺柱的螺纹线槽和套筒内壁的螺纹线槽的压力。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节的地板支撑支架的最优实施例的爆炸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支撑头的最优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支架本体的最优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支架本体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5是图4在A处的放大图。

图中1、支架本体,2、支撑头,11、支架头,111、螺纹通孔,112、卡设凹部,12、调节螺柱,13、固定基座,131、加强筋板,14、护套,15、翻边板,151、腰形通孔,16、套筒,17、支撑杆,171、卡头,18、滑道板,181、滑道凹部,21、旋柱口,22、架设板,23、限位端头,24、卡板空间,25、卡设凸起,26、贴边,27、缺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相反,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包括落入所附加权利要求书的精神和内涵范围内的所有变化、修改和等同物。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流程图中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任何过程或方法描述可以被理解为,表示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用于实现特定逻辑功能或过程的步骤的可执行指令的代码的模块、片段或部分,并且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的范围包括另外的实现,其中可以不按所示出或讨论的顺序,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时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顺序,来执行功能,这应被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如图1~5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调节的地板支撑支架,包括:

支架本体1;支架本体1包括支架头11、调节螺柱12、固定基座13和两组支撑机构,支架头11的中部开设有螺纹通孔111,支架头11的下端面上固定有护套14,护套14与螺纹通孔111同轴设置,护套14的下端一体设置有向周向延伸的翻边板15,翻边板15上开设有两个腰形通孔151,一个支撑机构插接在一个腰形通孔151中,支撑机构的上端与支架头11的下端面固定连接,下端与地面固定连接,支撑机构适于顶撑支架头11,固定基座13向上一体延伸有套筒16,套筒16内壁车有螺纹线槽,调节螺柱12螺纹连接在螺纹通孔111中并且与套筒16螺纹连接;

支撑头2,支撑头2的上端面上开设有旋柱口21,支撑头2固定在支架头11上,支撑头2呈正方体,支撑头2的每条棱边上一体延伸有架设板22,架设板22的边缘头部具有限位端头23,两个限位端头23之间形成卡板空间24。

此种可调节的地板支撑支架,首先通过调节螺柱12与套筒16的作用,实现上下调节的效果,其次,通过支撑头2的设置,将地板的压力均匀得泄放到架设板22上,并且实现抵住固定的效果,同时地板的侧部抵住支架头11,实现侧部固定的效果,再而,支撑机构抵住支架头11,实现支撑抵住的效果,从而进一步减轻调节螺柱12的螺纹线槽和套筒16内壁的螺纹线槽的压力。

支撑机构包括两个相互交叉设置的支撑杆17,支撑杆17的端部分别可滑动的设置在一个滑道板18,一个滑道板18固定在支架头11的下端面,另一个滑道板18固定在地面上,支架头11的两端可滑动的方向互相平行。滑道板18上开设有两个滑道凹部181,支撑杆17的端部具有两个卡头171,分别卡设在一个滑道凹部181中,实现滑动的效果。

当支架头11位于最低端的时候,支撑杆17的两端都抵住滑道凹部181的端部,此时,支撑力完全可以由支撑杆17效果。

通过支撑杆17与支撑杆17的可滑动地设置,实现不同高度调节下的支撑效果。

支撑杆17的表面包覆橡胶皮形成橡胶杆,两个橡胶杆的厚度大于腰形通孔151的宽度。首先,通过设置橡胶皮,其支撑杆17与支撑杆17之间具有一定的弹性,其次,因为两个橡胶杆之间的厚度大于腰形通孔151的宽度,此处的厚度是指,两个支撑杆17贴合在一起的厚度,而腰形通孔151的宽度就是指两个腰部之间的距离,即两个橡胶杆挤压贴合在其中,给两个橡胶杆之间的滑动增加一定的阻力,而阻力的存在,也为其作为辅助支撑的效果得到进一步地提高,从而分担更多的支撑力。

此种可调节的地板支撑支架还包括螺母,螺母螺纹连接在调节螺柱12上,螺母位于套筒16与支架头11之间。螺母的设置,作为调节的结束位,避免调节螺柱12在调节高度的时候旋出。

支架头11的表面上绕螺纹通孔111周向分布有卡设凹部112;

支撑头2的底面绕旋柱口21周向分布有卡设凸起25,卡设凸起25卡设在卡设凹部112中。

支撑头2的周向具有四个贴边26,一个贴边26对应一个架设板22,贴边26包覆在支架头11的一个侧壁上。加强支撑头2与支架头11之间的固定效果,贴边26的设置,加强其包覆的效果。

贴边26与支撑头2的上表面的连接处具有多个缺口27。固定基座13上绕套筒16周向设置有多个加强筋板131。缺口27的设置,起到良好的加强支撑头2的强度,加强筋板131的设置,起到加强套筒16的强度的效果。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所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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