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封堵丝杆紧定管式施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67343发布日期:2018-12-05 20:41阅读:460来源:国知局
自封堵丝杆紧定管式施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施工领域,尤其涉及自封堵丝杆紧定管式施工装置。



背景技术:

基于绿色施工的理念,在高层或超高层建筑中,结构混凝土浇筑支模系统已大量推广使用铝模板,而高层建筑或超高层建筑中大量水管(如生活供水管、污水排水管、消防水管、空调水管等)需要布设,且要竖向穿越各层混凝土楼面,势必要求楼面预留洞口需保证各立管通过,同时针对铝模板加工为工厂定制和模板尺寸的唯一性及安装位置的唯一性,各层楼面水管洞孔预留位置要精准,避免后续同部位同规格型号管道安装时与各层楼板发生碰撞,是保证建筑中竖向管道顺利穿越各楼层的关键。为解决铝模板尺寸和安装位置的唯一性及各楼层洞口位置的一致性,使得洞口预留施工既经济和简便,又保证质量,同时避免对铝模板的损伤或更换,有必要对混凝土楼板洞口施工装置进行考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自封堵丝杆紧定管式施工装置,解决现行建筑楼板混凝土浇筑采用铝模板施工预留圆形洞口,预留洞口施工模具不好与铝模板固定,不同楼层同部位洞口位置施工偏差大,容易造成铝模板的损坏,更换铝模板费用高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自封堵丝杆紧定管式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圆管和穿过圆管中部的丝杆,所述圆管底部设有底部固定板,顶部设有上部密封板,所述丝杆底部设有垫片,上部设有山型螺母,所述丝杆穿过上部密封板和底部固定板与垫片固定连接,所述山型螺母卡固在上部密封板上方的丝杆,所述山型螺母与上部密封板之间设有上垫片。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管式施工装置比预留洞口直径大10~20mm,长度比楼板厚度长100~150mm。

进一步地,所述底部固定板与预施工位置的铝模板通过自攻钉连接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丝杆与垫片满焊连接。

此外,所述圆管直径为100-450mm。

更加优选地,所述上部密封板盖设在圆管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特点和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自攻钉安装底部固定板,对铝模板面没有造成大孔漏浆的隐患,且自攻钉固定牢靠,不会水平发生位移,洞口预留施工装置一次定位精准,一次成孔质量效果很好,考虑铝模板定尺和安装位置的唯一性,该编号铝模板在后续各层楼板的位置始终保持不变,后续各楼层同一洞口预留仍可用此施工装置在此编号模板原位进行定位固定,保证了各楼层同一部位洞口预留的尺寸同一性、竖向贯通性,同时,此装置顶部有封板,有效防治楼板混凝土浇筑时落入圆筒内,避免对周边楼面污染,本实用新型安装方便,具有制作简便、安拆快捷、成本低、可重复利用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施工装置解决了建筑楼板施工采用铝模板体系,各层楼板预留洞口施工模具很难固定、发生移位问题,造成对铝模板的破坏引起模板更换的经济成本增加,以及各标准楼层相同部位的同一尺寸预留洞口位移偏差和上下洞口贯通的一致性问题,造成竖向管道无法穿过各层楼板洞口而进行洞口二次剔凿带来的结构楼板损伤和污染问题。

本实用新型具有安全、适用等特点,有很好的推广和实用价值,广泛的推广应用后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自封堵丝杆紧定管式施工装置的结构是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丝杆与垫片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圆管;2-底部固定板;3-丝杆;4-垫片;5-山型螺母;6-上垫片;7-上部密封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新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在此记载的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的特定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均是解释性和示例性的,不应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及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除在此记载的实施例外,本领域技术人员还能够基于本申请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公开的内容采用显而易见的其它技术方案,这些技术方案包括采用对在此记载的实施例的做出任何显而易见的替换和修改的技术方案。

自封堵丝杆紧定管式施工装置,如图1所示,包括圆管1和穿过圆管1中部的丝杆3,圆管1底部设有底部固定板2,顶部设有上部密封板7,丝杆3底部设有垫片4,上部设有山型螺母5,丝杆3穿过上部密封板7和底部固定板2与垫片4固定连接,山型螺母5卡固在上部密封板7上方的丝杆3上,山型螺母5与上部密封板7之间设有上垫片6。

管式施工装置比预留洞口直径大10~20mm,长度比楼板厚度长100~150mm,底部固定板2与预施工位置的铝模板通过自攻钉连接固定,如图2所示,丝杆3与垫片4满焊连接,圆管1直径为100-450mm,上部密封板7盖设在圆管1。

在楼层板混凝土强度满足要求后,人工拆除该装置,拆除顺序从上到下、从外到里,最后用电动自攻枪松开自攻钉并取下来,留待下次安装使用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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