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房建吊板新型钢构龙骨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2702发布日期:2019-01-08 21:14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一种房建吊板新型钢构龙骨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房建应用部件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房建吊板新型钢构龙骨架。



背景技术:

在现有的技术中,在对天花板吊装时,需要在天花板与顶棚之间安装吊架龙骨,以避免天花板掉落,而现有的吊架龙骨直接与天花板通过螺钉拧接,并且在受到的风力较大或气压较大时,往往使得吊架龙骨产生变形晃动,产生噪音甚至对天花板形成破坏。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增加吊装强度的、可防止对天花板形成破坏的房建吊板新型钢构龙骨架。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房建吊板新型钢构龙骨架,包括与顶棚连接的上横架,上横架通过拉杆连接有与上横架平行设置的下横架,其结构要点是,上横架外包设有橡胶层,下横架与拉杆可拆卸连接,所述的拉杆上设有外螺纹并通过外螺纹拧接有套管,套管的下端通过数根向外倾斜设置的支杆连接有环形板,支杆上铰接有限位杆,限位杆为伸缩杆,环形板上设有数个环形阵列的圆孔,环形板与下横架可拆卸连接,所述的下横架的下方可拆卸连接有数个等距直线排列的硅胶静音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下横架上设有数个等距直线排列的第一螺纹孔,下横架的中间位置设有与拉杆上的外螺纹配合的第二螺纹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硅胶静音垫包括侧垫和设在侧垫两端且与侧垫垂直设置的同向延伸垫,侧垫上设有贯通方向与延伸垫的延伸方向垂直的连接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连接孔上设有盲槽,且通过螺栓穿过连接孔与第一螺纹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拉杆的下端拧接有限位螺母,拉杆上设有轴向延伸的条形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套管上设有定位螺纹孔,定位螺纹孔内拧接有定位螺丝。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限位杆上设有长度锁止部。

与现有技术相对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合理,结构简单,能够增加整体稳定性,避免在受到风力较大或气压较大时天花板掉落,也能够防止天花板的损坏,并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天花板的高度调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拉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套管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下横架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环形板结构示意图;

其中,1-顶棚,2-上横架,3-拉杆,4-下横架,5-橡胶层,6-套管,7-支杆,8-环形板,9-限位杆,10-圆孔,11-第一螺纹孔,12-第二螺纹孔,13-侧垫,14-同向延伸垫,15-连接孔,16-盲槽,17-限位螺母,18-条形槽,19-定位螺纹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至图5所示,一种房建吊板新型钢构龙骨架,包括与顶棚1连接的上横架2,上横架2通过拉杆3连接有与上横架2平行设置的下横架4,所述的上横架2外包设有橡胶层5,下横架4与拉杆3可拆卸连接,所述的拉杆3上设有外螺纹并通过外螺纹拧接有套管6,套管6的下端通过数根向外倾斜设置的支杆7连接有环形板8,支杆7上铰接有限位杆9,限位杆9为伸缩杆,限位杆9上设有长度锁止部,环形板8上设有数个环形阵列的圆孔10,环形板8与下横架4可拆卸连接,所述的下横架4的下方可拆卸连接有数个等距直线排列的硅胶静音垫。

所述的下横架4上设有数个等距直线排列的第一螺纹孔11,下横架4的中间位置设有与拉杆3上的外螺纹配合的第二螺纹孔12。

所述的硅胶静音垫包括侧垫13和设在侧垫13两端且与侧垫13垂直设置的同向延伸垫14,侧垫13上设有贯通方向与延伸垫14的延伸方向垂直的连接孔15。

所述的连接孔15上设有盲槽16,且通过螺栓穿过连接孔15与第一螺纹11连接。

所述的拉杆3的下端拧接有限位螺母17,拉杆3上设有轴向延伸的条形槽18。

所述的套管6上设有定位螺纹孔19,定位螺纹孔19内拧接有定位螺丝。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将硅胶静音垫设在相邻的两个天花板之间,然后数个硅胶静音垫等间距的安装在下横架4的第一螺纹孔11上,然后下横架4通过第二螺纹孔12与拉杆3上的外螺纹拧接,并通过限位螺母17对下横架4进行限位,而且在对天花板安装之间将限位杆9打开,并将限位杆9根据需要进行拉伸,然后自由端固定在顶棚上,并将限位杆9锁止,这样就能够形成稳固的结构,并且能够根据需要调整套管6的位置,从而间接的调整了下横架4的高度位置。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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