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遮阳棚伸缩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40563发布日期:2019-02-22 21:11阅读:1170来源:国知局
一种遮阳棚伸缩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遮阳蓬盖领域的伸缩结构,具体为一种遮阳棚伸缩结构。



背景技术:

在很多区域,为了对区域内的阳光进行遮蔽,人们通常会设置遮阳棚。但传统技术中的遮阳棚通常大小不能调节,人少时会造成使用空间的浪费,人多了遮阳面积又不够,使用极为不便。也有一些遮阳棚采用伸缩结构,将其一端固定,而另一端为自由端并能展开和伸缩。

但是现有的遮阳棚多是在篷布中间通过活动支架来实现折叠和展开操作,其支架机构中有的是采用弧形突出支杆骨架、有的使用折叠塑料板,有的使用折叠金属杆或者金属板结构,其折叠部分与展开部分的结构要么结构过于简单,稳定性差,容易发生折断或者变形的现象导致相关元件提前报废;要么过于复杂,造价高昂、自重大、使用维护成本大,且同样存在运行不平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遮阳棚伸缩结构,结构简单,自重轻,运动灵活,使用性能稳定,可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的缺陷。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遮阳棚伸缩结构,包括若干可拆卸的伸缩节,所述伸缩节结构一致,对称安装于篷布两侧,均包括支撑架以及在支撑架上对称设置的撑臂,所述撑臂包括直臂段以及凸座,所述直臂段基部通过铰链连接到支撑架上,所述铰链内嵌装有扭簧,该扭簧在非受力状态下控制撑臂为收缩状态,而在扭簧上还套装有一个扭矩放大装置和一个带手动释放开关的扭簧止回装置;而与铰接端相对的另一端为自由端,而所述凸座成型在自由端端面,所述凸座上成型有一横向通孔,并在此横向通孔位置套装有一个篷布固定扣,而位置相邻的两个撑臂在横向通孔位置铰接。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篷布固定扣与凸座之间为可拆卸安装结构。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篷布固定扣为8字形结构,且其中间部分套装在凸座的横向通孔中。

在本实用新型中,篷布在遮阳棚单侧通过两个撑臂自由端的篷布固定扣以及支撑架实现三点式固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遮阳棚伸缩结构上还包括一个刚性支架,所述刚性支架的整体为伸缩节结构,且在刚性支架内侧成型有一个滑槽,而所述支撑架在铰链位置设置有一个突出部,该突出部嵌入滑槽中,并能沿滑槽进行滑移。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自重轻,能够方便自由的实现展开和折叠收拢,通过撑臂结构的设置能有效对篷布进行支撑,并相对于传统桁架式篷布支撑结构其稳定性和抗形变性能更好,配合篷布固定扣的设置能有效防止篷布在支撑结构上发生褶皱变形,其外型美观,且蓬布便于更换,使用性能稳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撑臂部分的A-A的截面示意图。

其中:1、刚性支架;2、撑臂;3、滑槽;4、支撑架;5、篷布固定扣;6、扭簧;7、同心轴套;8、篷布固定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图2的一种遮阳棚伸缩结构的较佳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包括对称设置于篷布伸缩边两侧的伸缩组件,所述伸缩组件包括带伸缩结构的刚性支架1以及若干伸缩节,刚性支架1的内侧面上设置有滑槽3,而伸缩节包括支撑架4以及在支撑架上对称设置的撑臂2,此撑臂2在基部通过通过铰链铰装在支撑架4上,而支撑架4在铰链位置设置有一个突出部,该突出部嵌入滑槽3中,并能沿滑槽3进行滑移;而在撑臂2自由端上设置有一个凸座,此凸座上设置成型有一横向通孔,并在此横向通孔位置套装有一个篷布固定扣5,而位置相邻的两个撑臂2在横向通孔位置铰接,其铰接处的结构如图2所示,相邻的两个撑臂2通过在横向通孔位置通过同心轴套7套装成型在一起,并在同心轴套7的中空孔位置装配有一个与凸座之间为可拆卸安装的篷布固定扣8,撑臂2通过篷布固定扣8对篷布进行固定,另外,在本实施例中,支撑架4上还成型有一个篷布挂钩,同一个伸缩节上通过该篷布挂钩以及两侧的篷布固定扣8来对篷布进行三点式固定安装。

而为了提高伸缩节的可用性,在支撑架4的铰链位置出装有扭簧6,该扭簧6在非受力状态下控制撑臂2为收缩状态,而在扭簧6上还套装有一个扭矩放大装置和一个带手动释放开关的扭簧止回装置。使用时通过外力驱动扭矩放大装置即可将撑臂2展开,并通过撑臂2末端的篷布固定扣5进行篷布的展开和受力分配,并在展开位置通过扭簧止回装置进行限位固定;而若需要收回篷布时,则只需要松开扭簧止回装置的手动释放开关即可通过扭簧6的回复力进行篷布收回。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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