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风金属防护板网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72636发布日期:2019-02-15 20:46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防风金属防护板网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防风金属防护板网。



背景技术: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以及为了工作人员操作和施工的方便,往往会在主体工程构架外搭建防护架,防护架常由竹条或钢管相互连接而成,同时,为了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因为落物而造成建筑物周边的群众的伤害,往往会在防护架上添加防护网,这些防护网可以是金属网或者尼龙等纺织材料。

现有金属网结构中,因其网孔的杂乱设置严重影响了安全防护网板的性能,降低了抗拉、抗冲击的能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防风金属防护板网,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防风金属防护板网,其结构要点在于:包括外框,外框内设有内防护板和外防护板,且内防护板和外防护板之间设有加强筋,内防护板为平面,且内防护板设有阵列排列的内通孔,外防护板为向外凸出的弧面,且外防护板设有阵列排列的外通孔。

作为优选的,外框沿周向设有阵列排列的侧孔。

作为优选的,内防护板远离外防护板的一侧设有与边框相连接的防护网,其中防护网为由金属材料或尼龙制成的柔性结构,且防护网的两侧均设有防滑涂层。

作为优选的,防滑涂层由环氧树脂或丙烯酸树脂制成。

作为优选的,内防护板和加强筋均由金属材料制成。

作为优选的,外防护板包括基层和缓冲层,其中基层和缓冲层之间设有胶粘剂,且基层设于靠近内防护板的一侧。

作为优选的,基层由金属材料或ABS制成。

作为优选的,缓冲层由橡胶制成。

作为优选的,加强筋为中空管状,且加强筋的两端分别贯穿内防护板和外防护板。

作为优选的,内通孔和外通孔相对设置,且内通孔的孔径大于外通孔的孔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安装拆卸方便,缓冲性能好,抗压强度高,防风效果好,有效提高防护效果和使用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防护网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外防护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框,2-内防护板,3-外防护板,4-加强筋,5-内通孔,6-外通孔,7-侧孔,8-防护网,9-防滑涂层,10-基层,11-缓冲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防风金属防护板网,包括外框1,所述的外框1内设有内防护板2和外防护板3,且内防护板2和外防护板3之间设有加强筋4,有效增加防护板网的抗风强度,所述的内防护板2为平面,且内防护板2设有阵列排列的内通孔5,所述的外防护板3为向外凸出的弧面,可以改变风向,降低风力对防护板网的冲击力,提高使用安全性,且外防护板3设有阵列排列的外通孔6。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外框1沿周向设有阵列排列的侧孔7,相邻的两个防护板网可以通过侧孔7进行可拆卸连接,同时侧孔7还具有通风作用,增加穿过外通孔6进入内防护板2和外防护板3之间的自然风的溢流通道。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内防护板2远离外防护板3的一侧设有与边框1相连接的防护网8,其中防护网8为由金属材料或尼龙制成的柔性结构,且防护网8的两侧均设有防滑涂层9。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防滑涂层9由环氧树脂或丙烯酸树脂制成。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内防护板2和加强筋4均由金属材料制成。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外防护板3包括基层10和缓冲层11,其中基层10和缓冲层11之间设有胶粘剂,且基层10设于靠近内防护板2的一侧。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基层10由金属材料或ABS制成。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缓冲层11由橡胶制成。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加强筋4为中空管状,且加强筋4的两端分别贯穿内防护板2和外防护板3,加强筋4不仅可以提高防护板网的抗风强度,还可以增加自然风的溢流通道,降低风力对防护板网的冲击力,提高使用安全性。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内通孔5和外通孔6相对设置,且内通孔5的孔径大于外通孔6的孔径,进步加速穿过外通孔6进入内防护板2和外防护板3之间的自然风可以快速通过内通孔5,降低风力对防护板网的冲击力,提高使用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安装拆卸方便,缓冲性能好,抗压强度高,防风效果好,有效提高防护效果和使用安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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