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加固型楼板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67801发布日期:2019-01-29 18:06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一种加固型楼板梁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加固型楼板梁,属于楼板梁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层高在5-6米,可自由的分割空间一直在不断的兴起。由于传统的楼板基本上是由木制或者混凝土制的,而木制的或者混凝土制的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弊端,因此轻钢结构的楼板越来越受市场的青睐。轻钢楼板具有密度高强度大、与预制楼板比自重轻,减少建筑物自身负荷、厚度薄节省使用空间、防火防潮、保温隔热隔音佳、施工简单快捷、综合造价低和使用寿命长等优点,改变了原有产品容易弯曲变形,易分层的缺陷。

现有技术中,主要是采用在楼板梁和楼板之间增设了箍筋加固梁,来实现提高楼板梁抗剪能力的目的,但是采用箍筋加固梁的方式需要对楼板和楼板梁进行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对楼板和楼板梁的原结构的影响非常的大,且增设箍筋加固梁的方式也提高了加固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加固型楼板梁,它解决了采用增设箍筋加固梁方式来实现对楼板和楼板梁结合部位加固的方式,给楼板和楼板梁造成不同程度破坏和增加加固成本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取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加固型楼板梁,包括楼板梁本体和楼板本体,所述楼板梁本体位于楼板本体的顶部,所述楼板本体上开设有多个孔洞,所述楼板梁本体上开设有多个与孔洞相对应的平槽和搭接槽,所述搭接槽的一端和平槽的顶部相通,所述楼板本体的一侧设有第一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所述第一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通过孔洞伸入楼板梁本体的搭接槽中,所述平槽的内部设有第二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所述第二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的顶部伸入搭接槽中,所述第一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和第二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搭接在搭接槽的内部。

作为优选实例,所述搭接槽的形状为三角状。

作为优选实例,所述第一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和第二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的材质为碳纤维复合材料束或玻璃纤维复合材料束中的一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主要利用第一C型的纤维束通过楼板本体上的孔洞进入楼板梁本体上的搭接槽内与第二C型的纤维束形成搭接,固化后与楼板梁本体成为一体,第一C型的纤维束和第二C 型的纤维束型纤维束将楼板梁本体与楼板本体包裹起来,代替了增设箍筋加固梁的方式,有效提高楼板梁本体的抗剪能力,且不会破坏楼板梁本体和楼板本体的原结构,同时也降低了加固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中:楼板梁本体1、楼板本体2、孔洞3、平槽4、搭接槽5、第一C 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6、第二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7。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加固型楼板梁,包括楼板梁本体1和楼板本体2,楼板梁本体1位于楼板本体2的顶部,楼板本体2上开设有多个孔洞3,楼板梁本体1上开设有多个与孔洞3相对应的平槽4和搭接槽5,搭接槽5的一端和平槽4的顶部相通,楼板本体2的一侧设有第一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6,第一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6通过孔洞3伸入楼板梁本体1的搭接槽5中,平槽4的内部设有第二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7,第二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7的顶部伸入搭接槽5中,第一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 6和第二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7搭接在搭接槽5的内部。

作为优选实例,搭接槽5的形状为三角状。

作为优选实例,第一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6和第二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7的材质为碳纤维复合材料束或玻璃纤维复合材料束中的一种。

由于C型高强纤维复合材料束具有如下特点:比强度高,比模量大;材料性能具有可设计性;抗腐蚀性和耐久性能好;热膨胀系数与混凝土的相近。这些特点使得高强纤维复合材料能满足现代结构以及在恶劣条件下工作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能满足现代建筑施工工业化发展的要求,因此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各种民用建筑、桥梁、公路、海洋、水工结构以及地下结构等领域中,其中楼板梁加固就是其中应用之一。

工作原理:在使用时,主要利用第一C型的纤维束6通过楼板本体2上的孔洞3进入楼板梁本体1上的搭接槽5内与第二C型的纤维束7形成搭接,固化后与楼板梁本体1成为一体,第一C型的纤维束6和第二C型的纤维束 7型纤维束将楼板梁本体1与楼板本体2包裹起来,代替了增设箍筋加固梁的方式,有效提高楼板梁本体1的抗剪能力,且不会破坏楼板梁本体1和楼板本体2的原结构,同时也降低了加固成本。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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