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Y型阳角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08099发布日期:2019-04-05 19:37阅读:384来源:国知局
一种Y型阳角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Y型阳角线,属于装饰材料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居家环境的装饰要求也趋于多样化。目前,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墙面及墙面转角处的装饰。在传统的墙面装饰中一般是采用刷漆或贴砖处理,而墙面阳角仍保留直角,但随着装饰复合板材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趋于采用安装装饰板材进行墙面装饰。采用装饰板材的这种装饰方式,则在墙角阳角处需要用的拼接型材,并且这种拼接型材可以装饰墙面阳角。但是现有的拼接型材对装饰板材的拼接边要求相对较高,如果装饰板材的拼接边出现崩边的现状,会严重影响装饰墙面阳角的整体外观,另外,由于现有拼接型材设计上的缺陷,板材拼接使用过程,往往会因为板材的膨胀出现开裂的问题出现。

故此,现有的阳角线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牢固美观,能有效防止因膨胀而开裂的问题发生的Y型阳角线。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方案:

一种Y型阳角线,其特征在于:包括有相互垂直设置的第一底板和第二底板,在第一底板和第二底板连接处的外侧上设有连接板,在所述连接板外端上设有弧形板。

如上所述的一种Y型阳角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板内侧面与连接板侧面之间的夹角为45°。

如上所述的一种Y型阳角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底板和/或第二底板上分别设有刻痕槽。

如上所述的一种Y型阳角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底板外侧面与连接板外侧面的夹角α为135°,所述第二底板外侧面与连接板外侧面的夹角β为135°。

如上所述的一种Y型阳角线,其特征在于刻痕槽为V型槽。

如上所述的一种Y型阳角线,其特征在于所述V型槽设置在与第一底板或第二底板的中心轴线对应的外侧面上。

如上所述的一种Y型阳角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底板、第二底板、连接板、弧形板为铝合金一体成型。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其有益效果是:

一、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施工简单方便,节约了工时,安装效率高;

二、本实用新型弧形板外端的弧形设计独到具有防撞功能,防止刮伤,安全可靠;

三、本实用新型弧形板内侧面与连接板侧面之间的夹角为45°,能有效保证装饰板材拼接后处于垂直状态;弧形板与拼接板外表面之间无缝对接,牢固美观;

四、本实用新型弧形板能有效遮盖拼接板边,即使出现崩边的板材也不会影响墙面阳角的美观;

五、本实用新型第一底板和第二底板在使用过程中与拼接板之间预留有间隙,有效防止拼接板膨胀而造成开裂的问题发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参考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至3所示的一种Y型阳角线,包括有相互垂直设置的第一底板1和第二底板2,在第一底板1和第二底板2连接处的外侧上设有连接板3,在所述连接板3外端上设有弧形板4。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弧形板4内侧面与连接板3侧面之间的夹角为45°。本实用新型中弧形板4为半圆形板,半圆形板下端平面中心处与连接板3上端面垂直设置,在连接板3两侧的半圆形板内设置等腰直角三角形缺槽,从而使得弧形板4内侧面与连接板3侧面之间的夹角形成45°,在使用过程中拼接板端部切割成相应的形状,拼接板外端成45°,插接在弧形板4的45°角内,有效保证装饰板材拼接后处于垂直状态。弧形板与拼接板外表面之间无缝对接,牢固美观;

本实用新型中在所述第一底板1和/或第二底板2上分别设有刻痕槽5。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刻痕槽5为V型槽。使用过程可以在在第一底板1和/或第二底板2上的刻痕槽5内打螺钉或气枪钉固定,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沿刻痕槽5将第一底板1和/或第二底板2折断。使用方便,适用性强。

本实用新型中一种优选的方式所述V型槽设置在与第一底板1或第二底板2的中心轴线对应的外侧面上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第一底板1外侧面与连接板3外侧面的夹角α为135°,所述第二底板2外侧面与连接板3外侧面的夹角β为135°。本实用新型中α与β的数值相等,保证可以插入相同的两块拼接板,也有效保证两块拼接板拼接后形成直角。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第一底板1、第二底板2、连接板3、弧形板4为铝合金一体成型。生产加工方便,本实用新型中Y型阳角线为长条状,可以根据使用需求截断至合适的长度,也可以预先加工成固定的长度,由多个Y型阳角线联合使用。

如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一底板1和第二底板2在使用过程中与拼接板之间预留有间隙,有效防止拼接板膨胀而造成开裂的问题发生。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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