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桁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92162发布日期:2019-05-17 21:08阅读:411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桁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桁架,具体是一种新型桁架。



背景技术:

桁架是一种由杆件彼此在两端用铰链连接而成的结构。桁架由直杆组成的一般具有三角形单元的平面或空间结构,桁架杆件主要承受轴向拉力或压力,从而能充分利用材料的强度,在跨度较大时可比实腹梁节省材料,减轻自重和增大刚度。常用的有钢桁架、钢筋混凝土桁架、预应力混凝土桁架、木桁架、钢与木组合桁架、钢与混凝土组合桁架,而在做楼板和吊顶,现有的桁架在焊接时,一些经验不足的焊接人员容易将铁板焊穿,导致铁板上出现一些穿孔,而在对桁架进行浇筑时,一些混凝土便会随着穿孔流出来,导致楼板和吊顶内部容易出现“空洞”,使得楼板和吊顶质量不佳,同时流出来的混凝土容易对楼下人员造成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桁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桁架,包括铁板、折弯凸起、焊接条、钢筋一和钢筋二,所述铁板的上表面通过模具进行压制使得铁板表面分布有若干条等距分布的折弯凸起,两个相邻所述折弯凸起的上表面焊接有若干个均匀分布的焊接条,且两个折弯凸起上的焊接条相互对称设置,对称设置的两个所述焊接条垂直段的顶部分别与钢筋二的两侧壁焊接,且焊接条的折弯段的上表面焊接有钢筋一,所述钢筋一与钢筋二平行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折弯凸起上焊接的若干个均匀分布的焊接条相邻端相互焊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折弯凸起上焊接的若干个均匀分布的焊接条相邻端相互焊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折弯凸起上焊接的若干个均匀分布的焊接条相邻端相互焊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将铁板进行模具压制使其表面设有一体成型的折弯凸起,再将焊接条的水平段焊接在折弯凸起上,从而避免了焊接条直接焊接在铁板表面时使得在焊接过程中导致铁板容易被焊穿,使其的表面出现通孔,而通过焊接条焊接在折弯凸起,提高了铁板的完整性以及密封性,从而在铁板上表面浇筑混凝土的时候不会造成泄露的情况,避免了浇筑的混凝土从焊孔中出现滴落的现象,因此,对焊接人员的技术要求降低,而钢筋一提高了焊接条的稳定性,避免了部分焊接条出现脱焊现象而导致整个桁架出现散落的危险,同时本桁架架构简单,工艺操作流程便捷,操作人员在做楼板和吊顶的时候,将桁架进行固定,再在桁架上浇筑混凝土即可。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新型桁架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新型桁架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种新型桁架中焊接条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铁板1、凸起条2、焊接条3、钢筋一4、钢筋二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新型桁架,包括铁板1、折弯凸起2、焊接条3、钢筋一4和钢筋二5,铁板1通过模具进行压制使得铁板1的一侧表面分布有若干条等距分布的折弯凸起2,而折弯凸起2的高度为6-8mm,两个相邻的折弯凸起2的上表面均焊接有若干个均匀分布的焊接条3,折弯凸起2上焊接的若干个均匀分布的焊接条3的相邻端相互焊接,且两个折弯凸起2上的焊接条3相互对称设置,同时对称设置的两个焊接条3垂直段的顶部分别与钢筋二5的两侧壁焊接,且焊接条3折弯段的上表面焊接有钢筋一4,钢筋一4与钢筋二5平行设置。

通过将铁板1进行模具压制使其表面设有一体成型的折弯凸起2,再将焊接条3的水平段焊接在折弯凸起2上,从而避免了焊接条3直接焊接在铁板1表面时使得在焊接过程中导致铁板1容易被焊穿,使其的表面出现通孔,而通过焊接条3焊接在折弯凸起2,提高了铁板的完整性以及密封性,从而在铁板1上表面浇筑混凝土的时候不会造成泄露的情况,避免了浇筑的混凝土从焊孔中出现滴落的现象,从而有效的降低了一些混凝土随着穿孔流出来,导致楼板和吊顶内部容易出现“空洞”的现象,而钢筋一4提高了焊接条3的稳定性与整体性,避免了部分焊接条3出现脱焊现象而导致整个桁架出现散落的危险。

焊接条3采用光面钢筋,钢筋一4为是螺纹钢筋,其直径为16mm,钢筋二5为是螺纹钢筋,其直径为20mm。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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