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房屋建设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阳光房隔热保温板。
背景技术:
房屋的墙体保温性能直接影响室内的温度,为提高墙体的保温性能,目前有不少的建筑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使用了保温板,将保温板置于墙体内,其保温材料成为墙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以提高墙体保温能力。
现有的保温板大多采用彩钢复合板,与屋顶或墙体连接时,螺栓帽都露在彩钢复合板外面,雨水易从孔与螺栓连接的缝隙处渗入,导致螺栓锈蚀,导致建筑物使用寿命降低,且外表也不美观,且色彩较单一,外观又多为瓦楞型,图案单调,不能满足现代建筑对色彩和装饰图形多样化的需求,彩钢板的厚度普遍较薄,板与板的连接处间隙较大,导致建筑物的保温效果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阳光房隔热保温板,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采用彩钢复合板带来的连接不紧密、保温性差、不美观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阳光房隔热保温板,包括保温板、第一护板、第二护板、围板、第一连接组件、第二连接组件和防水层;
所述第一护板与所述第二护板相对设置,且扣合于所述围板的两侧与所述围板形成容纳腔;
所述保温板设置于所述容纳腔中;
所述第一连接组件依次穿过所述围板和所述第一护板连接于所述保温板上;
所述第二连接组件依次穿过所述围板和所述第二护板连接于所述保温板上;
所述防水层设置于所述第一护板和所述围板的上方。
进一步的,所述围板包括第三护板、第四护板、第五护板和第六护板;
所述第三护板与所述第四护板相对设置;
所述第五护板与所述第六护板相对设置;
所述第三护板、所述第四护板、所述第五护板和所述第六护板依次连接;
所述第一护板分别与所述第三护板、所述第四护板、所述第五护板和所述第六护板相连接;
所述第二护板分别与所述第三护板、所述第四护板、所述第五护板和所述第六护板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三护板、所述第四护板、所述第五护板和所述第六护板均包括第一封边、隔热件和第二封边;
所述第一封边朝向所述隔热件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安装部;
所述第二封边朝向所述隔热件的一侧设置有第二安装部;
所述隔热件嵌入所述第一安装部和所述第二安装部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封边朝向所述保温板的一侧设置有第三安装部;
所述第二封边朝向所述保温板的一侧设置有第四安装部;
所述第一连接组件依次穿过所述第三安装部和所述第一护板连接于所述保温板上;
所述第二连接组件依次穿过所述第四安装部和所述第二护板连接于所述保温板上。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安装部和所述第二安装部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所述保温板的厚度;
所述第三护板和所述第五护板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所述保温板的长度;
所述第四护板和所述第六护板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所述保温板的宽度。
进一步的,所述第三安装部和所述第四安装部上设置有安装凹槽。
进一步的,所述防水层包括第一防水层和第二防水层;
所述第一防水层与所述第一护板和所述围板相连接;
所述第二防水层与所述第一防水层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防水层为SBS卷材。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防水层为沥青瓦。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护板和所述第二护板上设置有装饰层。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有益效果为:
该阳光房隔热保温板的第一护板、第二护板和围板形成的容纳腔将保温板包裹起来,使保温板不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产生破损或腐蚀等侵害,第二护板对保温板所产生的承重性好,进而延长了使用年限,在第一护板上方还设置有防水层,使其具有功能多样化,同时具有保温、隔热、防水的效果,相对于彩钢瓦的外型更美观,减少了因缝隙过大带来的经常性返修,密封性能好,进一步延长了使用年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阳光房隔热保温板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阳光房隔热保温板的剖视图;
图3为图1所示的阳光房隔热保温板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标:1-保温板;2-第一护板;3-第二护板;4-围板;5-防水层;41-第三护板;42-第四护板;43-第五护板;44-第六护板;411-第一封边;412-隔热件;413-第二封边;414-安装凹槽;4111-第一安装部;4112-第三安装部;4131-第二安装部;4132-第四安装部;51-第一防水层;52-第二防水层。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阳光房隔热保温板,包括保温板1、第一护板2、第二护板3、围板4、第一连接组件、第二连接组件和防水层5;
所述第一护板2与所述第二护板3相对设置,且扣合于所述围板4的两侧与所述围板4形成容纳腔;
所述保温板1设置于所述容纳腔中;
所述第一连接组件依次穿过所述围板4和所述第一护板2连接于所述保温板1上;
所述第二连接组件依次穿过所述围板4和所述第二护板3连接于所述保温板1上;
所述防水层5设置于所述第一护板2和所述围板4的上方。
该阳光房隔热保温板的第一护板2、第二护板3和围板4形成的容纳腔将保温板1包裹起来,使保温板1不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产生破损或腐蚀等侵害,第二护板3对保温板1所产生的承重性好,进而延长了使用年限,在第一护板2上方还设置有防水层5,使其具有功能多样化,同时具有保温、隔热、防水的效果,相对于彩钢瓦的外型更美观,减少了因缝隙过大带来的经常性返修,密封性能好,进一步延长了使用年限。
请继续参照图3,其中,所述围板4包括第三护板41、第四护板42、第五护板43和第六护板44;
所述第三护板41与所述第四护板42相对设置;
所述第五护板43与所述第六护板44相对设置;
所述第三护板41、所述第四护板42、所述第五护板43和所述第六护板44依次连接;
所述第一护板2分别与所述第三护板41、所述第四护板42、所述第五护板43和所述第六护板44相连接;
所述第二护板3分别与所述第三护板41、所述第四护板42、所述第五护板43和所述第六护板44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三护板41、所述第四护板42、所述第五护板43和所述第六护板44均包括第一封边411、隔热件412和第二封边413;
所述第一封边411朝向所述隔热件412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安装部4111;
所述第二封边413朝向所述隔热件412的一侧设置有第二安装部4131;
所述隔热件412嵌入所述第一安装部4111和所述第二安装部4131设置。
进一步的,第一封边411和第二封边413均为断桥铝。
进一步的,隔热件412采用尼龙材质。
进一步的,第三护板41、第四护板42、第五护板43和第六护板44之间通过角码连接。
在该实施例中,每一护板均包括第一封边411、第二封边413和隔热件412,隔热件412通过第一安装部4111和第二安装部4131与第一封边411和第二封边413相连接,具体的,第一安装部4111和第二安装部4131为槽口,先将隔热件412穿到槽口中,再通过穿条复合机设备进行压合实现护板的安装,第三护板41、第四护板42、第五护板43和第六护板44之间的连接通过角码实现,具体的,第一封边411与相邻的两个第一封边411通过角码插入腔体中进行连接,通过组角机实现,第二封边413与相邻的两个第二封边413同样是通过角码插入腔体中实现连接,第一封边411和第二封边413采用断桥结构封边,起到了断桥的作用,不会产生导冷的作用。
请继续参照图2,其中,所述第一封边411朝向所述保温板1的一侧设置有第三安装部4112;
所述第二封边413朝向所述保温板1的一侧设置有第四安装部4132;
所述第一连接组件依次穿过所述第三安装部4112和所述第一护板2连接于所述保温板1上;
所述第二连接组件依次穿过所述第四安装部4132和所述第二护板3连接于所述保温板1上。
进一步的,所述第三安装部4112和所述第四安装部4132上设置有安装凹槽414。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连接组件和所述第二连接组件均包括多个平头螺丝。
在该实施例中,通过平头螺丝实现围板4和第一护板2与第二护板3之间的连接,成本低,利于市场的推广,第三安装部4112和第四安装部4132设置为凹槽,便于在连接时进行定位,加速安装的进程,提高效率,平头螺丝在安装后可隐藏于凹槽中,减少对空间的占用,使结构上更加紧凑,外表更美观。
请继续参照图2,其中,所述第一安装部4111和所述第二安装部4131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所述保温板1的厚度;
所述第三护板41和所述第五护板43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所述保温板1的长度;
所述第四护板42和所述第六护板44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所述保温板1的宽度。
在该实施例中,第三护板41、第四护板42、第五护板43和第六护板44与第一护板2和第二护板3形成的容纳腔与保温板1的大小保持一致,实现紧密贴合,相对于彩钢瓦的外型更美观,减少了因缝隙过大带来的经常性返修,密封性能好,降低成本,进一步延长了使用年限。
请继续参照图2,其中,所述防水层5包括第一防水层51和第二防水层52;
所述第一防水层51与所述第一护板2和所述围板4相连接;
所述第二防水层52与所述第一防水层51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防水层51为SBS(Styrene-Butadiene-Styrene)卷材。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防水层52为沥青瓦。
在该实施例中,通过第一防水层51和第二防水层52的双重作用,增强本申请的防水性能,SBS卷材与第一护板2之间采用火烤方式将SBS卷材更强有力的粘结在第一护板2、第三护板41、第四护板42、第五护板43和第六护板44的上平面,沥青瓦与SBS卷材之间同样采用火烤的方式将两者粘结在一起。
其中,所述第一护板2和所述第二护板3上设置有装饰层。
在该实施例中,在第一护板2和第二护板3上可根据用户的喜好定制装饰层起到装饰作用,相较于彩钢瓦的外型更美观。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