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垂直受力钢管用套筒型钢管对接扣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37071发布日期:2019-10-09 05:52阅读:755来源:国知局
一种垂直受力钢管用套筒型钢管对接扣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对接扣件,具体涉及一种垂直受力钢管用套筒型对接扣件。



背景技术: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垂直受力钢管用对接扣件是梁板脚手架必备的重要设施,主要用于上下钢管之间的垂直连接,使用量大。

现在一般使用的对接扣件是传统的由螺栓铰接并固定,但是这种扣件其存在以下缺点:

1、造型设计过于复杂,螺栓易于在振动过程脱落,使得连接的钢管松动;

2、该对接扣件中间两钢管承插部位仅有60mm,抗弯能力薄弱;

3、扣件需要用螺栓紧固,劳动强度大,若紧固力矩不到位可引起脚手架坍塌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垂直受力钢管用套筒型钢管对接扣件。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垂直受力钢管用套筒型钢管对接扣件,所述对接扣件包括上套管和下套管,所述上套管直径小于下套管,所述上套管可安插进下套管内,并通过焊接端进行固定,所述上套管的直径小于需要连接的上钢管的直径,上套管可插入上钢管内,并且上钢管的底端与焊接端的上表面可接触,所述下套管的直径大于需要连接的下钢管,下钢管可插入下套管内,并且下钢管的顶端与焊接端的下表面可接触。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上套管与下套管的长度相同,都为120mm。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上套管与下套管由优质低碳钢经钝化或镀锌处理制成。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对接扣件的重量为1.20kg~1.22kg。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生产;且安装简单,不需要螺栓固定,省时省力,可使垂直受力钢管的对接变得更方便、快捷,不仅提高了工程效率,而且还提升了钢管接口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应用示意图;

图3为焊接端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套筒型钢管对接扣件,其重量为1.20kg~1.22kg,其包括上套管100和下套管200。

上套管100和下套管200的长度相同,都为120mm,并由优质低碳钢经钝化或镀锌处理制成。

上套管100直径小于下套管200,这样上套管100的底端可安插进下套管200的顶端内,并通过焊接端300固定为一体。

另外,上套管100的直径小于需要连接的上钢管410的直径,这样上套管可插入上钢管410内,并且上钢管410的底端与焊接端300的上表面可接触,焊接端300可对上钢管410进行支撑。

再者,下套管200的直径大于需要连接的下钢管420,这样下钢管420可插入下套管200内,并且下钢管420的顶端与焊接端300的下表面可接触,下钢管420可对焊接端300进行支撑。

这样,通过上述结构地设置,只需将上钢管410和下钢管420分别与上套管100和下套管200之间的插拔即可实现上钢管410和下钢管420之间的拆装,对接变得更方便、快捷,不仅提高了工程效率,而且还提升了钢管接口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另外,在上套管100的外壁与下套管200的内壁上分别设有若干个防滑条纹,通过防滑条纹可提高上钢管410和下钢管420分别与上套管100和下套管200之间的连接稳定性,防止上钢管410和下钢管420分别在上套管100和下套管200内滑动。

再者,参见图3,在焊接端300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分别固定有上橡胶圈310和下橡胶圈320,上橡胶圈310和下橡胶圈320可分别为上钢管410和下钢管420提供缓冲,防止上钢管410和下钢管420损坏。

在上橡胶圈310的上表面和下橡胶圈320的下表面分别设有若干个波浪条纹,波浪条纹用于进一步提高上钢管410和下钢管420分别与上套管100和下套管200之间的连接稳定性。

另外,也可在上橡胶圈310的上表面和下橡胶圈320的下表面分别开设一卡槽,而上钢管410底端和下钢管420的顶端可分别安插进卡槽内,这样可使得上钢管410和下钢管420分别与上套管100和下套管200之间的连接稳定性达到最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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