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客运枢纽联合安检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24827发布日期:2019-03-27 12:29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城市综合客运枢纽联合安检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交通枢纽安检系统,尤其是一种城市综合客运枢纽联合安检系统。



背景技术:

城市综合客运枢纽集城际铁路、城市轨道、长途客运、常规公交、出租和私家车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实现多方式相互配合。但由于运营机制和技术难度等原因,枢纽的不同交通方式之间更多是空间上的集成,在运营上常常彼此独立。从公共安全角度考虑,城际铁路、城市轨道、长途客运等多实施无差别全员安检,成本高昂,现有安检系统的布置也常使枢纽建设时布局的一些功能模块和进出通道处于闲置状态,浪费了建设资金,增加了乘客进站的步行距离,降低了换乘效率。并且目前各交通方式间进行联合安检的较少,各安检系统间彼此独立,乘客在枢纽内换乘时常需要重复安检,整体上影响了枢纽运营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城市综合客运枢纽联合安检系统,能够在各类型的交通运输方式间避免重复安检,又兼顾了城际铁路二次安检,城市轨道交通与长途客运一次安检的需要。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城市综合客运枢纽联合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城际铁路站厅、城市轨道站厅、长途客运站厅、上层换乘大厅;

所述城市轨道站厅和长途客运站厅并列设置,中间留有过道;城际铁路站厅设置在城市轨道站厅和长途客运站厅的对面,且与城市轨道站厅和长途客运站厅之间留有过道;

所述上层换乘大厅设置于城际铁路站厅、城市轨道站厅、长途客运站厅的上层,且跨接所述城际铁路站厅、城市轨道站厅和长途客运站厅;

在所述上层换乘大厅的下方,城际铁路站厅、城市轨道站厅和长途客运站厅相互间的通道中设置与外界隔离的下层换乘区;

在城际铁路站厅中靠城市轨道站厅和长途客运站厅一侧设置一个下层补检区;城际铁路站厅内部候车区域与下层补检区之间设置城际铁路进站补检闸口;

在下层补检区设置从外界进入下层补检区的城际铁路进站普检闸口;在城际铁路站厅设有通往外界的城际铁路普通出站闸口;

在城际铁路站厅与上层换乘大厅之间设有城际铁路换乘出站闸口及相应由城际铁路站厅至换乘大厅的单向换乘扶梯;

在城市轨道站厅设有从外界进入城市轨道站厅的城市轨道一般进站普检闸口,以及通往外界的城市轨道一般出站闸口;

在长途客运站厅设有从外界进入长途客运站厅的长途客运一般进站普检闸口,以及通往外界的长途客运一般出站闸口;

在城市轨道站厅与下层换乘区之间设有城市轨道换乘进站闸口和城市轨道换乘出站闸口;在长途客运站厅与下层换乘区之间设有长途客运换乘进站闸口和长途客运换乘出站闸口;

在下层换乘区与上层换乘大厅之间设有第一双向换乘扶梯;在上层换乘大厅与下层补检区之间设有第二双向换乘扶梯。

进一步地,城际铁路进站普检闸口设有两个,分别位于上层换乘大厅左右两侧。

进一步地,城际铁路普通出站闸口设有两个,分别位于两个城际铁路进站普检闸口旁。

进一步地,城际铁路换乘出站闸口及相应的单向换乘扶梯设有两组,分别位于上层换乘大厅左右两侧。

进一步地,城市轨道一般进站普检闸口与长途客运一般出站闸口相对,城市轨道一般出站闸口与长途客运一般进站普检闸口相对。

进一步地,城市轨道换乘进站闸口与长途客运换乘出站闸口相对,城市轨道换乘出站闸口与长途客运换乘进站闸口相对。

进一步地,城际铁路进站普检闸口包括安检功能但不含验票功能,城际铁路补检进站闸口包括安检和验票功能。

进一步地,城市轨道一般进站普检闸口包含安检和验票功能,城市轨道换乘进站闸口包含验票功能而不含安检功能;长途客运一般进站普检闸口包含安检功能,长途客运换乘进站闸口不含安检功能。

更进一步地,长途客运一般进站普检闸口兼含验票功能。

更进一步地,长途客运换乘进站闸口含验票功能。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该联合安检系统可有效节约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安检时耗,减少枢纽内各子系统间的重复安检,兼顾不同子系统安检需求差异,提高安检效益,继而为提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的集疏运效率提供支撑。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组成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出一种城市综合客运枢纽联合安检系统,包括城际铁路站厅1、城市轨道站厅2、长途客运站厅3、上层换乘大厅4;

所述城际铁路站厅1、城市轨道站厅2、长途客运站厅3可以位于同一层,例如地面;当然,城际铁路站厅1、城市轨道站厅2、长途客运站厅3也可以存在高度差;

所述城市轨道站厅2和长途客运站厅3并列设置,中间留有过道;城际铁路站厅1设置在城市轨道站厅2和长途客运站厅3的对面,且与城市轨道站厅2和长途客运站厅3之间留有过道;

所述上层换乘大厅4设置于城际铁路站厅1、城市轨道站厅2、长途客运站厅3的上层,且跨接所述城际铁路站厅1、城市轨道站厅2和长途客运站厅3;

在所述上层换乘大厅4的下方,城际铁路站厅1、城市轨道站厅2和长途客运站厅3相互间的通道中设置与外界隔离的下层换乘区5;

在城际铁路站厅1中靠城市轨道站厅2和长途客运站厅3一侧设置一个下层补检区1-8;城际铁路站厅1内部候车区域与下层补检区1-8之间设置城际铁路进站补检闸口1-7;

在下层补检区1-8设置从外界进入下层补检区1-8的城际铁路进站普检闸口;优选地,城际铁路进站普检闸口1-1、1-2设有两个,分别位于上层换乘大厅4左右两侧,在城际铁路旅客量不大的情况下,设置一个城际铁路进站普检闸口也是可以的;

在城际铁路站厅1设有通往外界的城际铁路普通出站闸口;优选地,城际铁路普通出站闸口1-3、1-4设有两个,分别位于两个城际铁路进站普检闸口旁;

在城际铁路站厅1与上层换乘大厅4之间设有城际铁路换乘出站闸口1-5、1-6及相应由城际铁路站厅1至换乘大厅4的单向换乘扶梯4-3、4-4;优选地,城际铁路换乘出站闸口1-5、1-6及单向换乘扶梯4-3、4-4设有两组,分别位于上层换乘大厅4左右两侧;

在城市轨道站厅2设有从外界进入城市轨道站厅2的城市轨道一般进站普检闸口2-3,以及通往外界的城市轨道一般出站闸口2-4;

在长途客运站厅3设有从外界进入长途客运站厅3的长途客运一般进站普检闸口3-3,以及通往外界的长途客运一般出站闸口3-4;

优选地,城市轨道一般进站普检闸口2-3与长途客运一般出站闸口3-4相对,城市轨道一般出站闸口2-4与长途客运一般进站普检闸口3-3相对,方便旅客在不同站厅进出;

在城市轨道站厅2与下层换乘区5之间设有城市轨道换乘进站闸口2-1和城市轨道换乘出站闸口2-2;在长途客运站厅3与下层换乘区5之间设有长途客运换乘进站闸口3-1和长途客运换乘出站闸口3-2;

优选地,城市轨道换乘进站闸口2-1与长途客运换乘出站闸口3-2相对,城市轨道换乘出站闸口2-2与长途客运换乘进站闸口3-1相对,以便旅客在不同站厅进出;

在下层换乘区5与上层换乘大厅4之间设有第一双向换乘扶梯4-1;在上层换乘大厅4与下层补检区1-8之间设有第二双向换乘扶梯4-2;

更优地,城际铁路进站普检闸口1-1、1-2包括安检功能但不含验票功能,城际铁路进站补检闸口1-7包括安检和验票功能;这样乘坐火车的旅客,不需要进行二次验票,节约了时间;

城市轨道一般进站普检闸口2-3包含安检和验票功能,城市轨道换乘进站闸口2-1包含验票功能而不含安检功能;长途客运一般进站普检闸口3-3包含安检功能(可兼含验票功能),长途客运换乘进站闸口3-1包含验票功能(也可不含验票功能)而不含安检功能;

各出站闸口1-3、1-4、1-5、1-6、2-2、2-4、3-2、3-4均不含安检功能;

各出站闸口根据运营需要设置验票功能,例如城市轨道换乘出站闸口2-2、城市轨道一般出站闸口2-4通常需要验票功能;长途客运换乘出站闸口3-2和长途客运一般出站闸口3-4可以不需要验票功能;城际铁路普通出站闸口1-3、1-4、城际铁路换乘出站闸口1-5、1-6需要验票功能;本发明的重点在于安检功能的设置,出站闸口的设置并非本发明的重点;

该安检系统,可保证乘坐火车的旅客需要进行二次安检,而乘坐城市轨道交通或长途客运的旅客进行一次安检即可;

旅客从外界进入城际铁路站厅1内部候车区域,需要经过城际铁路进站普检闸口1-1或1-2一次安检,然后进入下层补检区1-8,再通过城际铁路进站补检闸口1-7进行二次安检后,才能进入城际铁路站厅1内部候车区域;

而在城际铁路站厅1内部的旅客,如果要进入城市轨道站厅2换乘轨道交通或进入长途客运站厅3换乘长途客运,则免除了安检过程;旅客可以从城际铁路换乘出站闸口1-5或1-6及相应的单向换乘扶梯4-3或4-4进入上层换乘大厅4,再从第一双向换乘扶梯4-1下楼,进入下层换乘区5,从下层换乘区5经过城市轨道换乘进站闸口2-1进入城市轨道站厅2,或者经过长途客运换乘进站闸口3-1进入长途客运站厅3,避免了再次安检,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换乘效率;

从外界进入城市轨道站厅2,需要通过城市轨道一般进站普检闸口2-3进行一次安检,如果城市轨道站厅2的旅客要进入城际铁路站厅1,则可以经过城市轨道换乘出站闸口2-2进入下层换乘区5,再乘坐第一双向换乘扶梯4-1到达上层换乘大厅4,然后乘坐第二双向换乘扶梯4-2进入下层补检区8,通过城际铁路进站补检闸口1-7进行二次安检后,才能进入城际铁路站厅1内部候车区域;也就是仅城市轨道交通的旅客仅需要一次安检,而进入城际铁路站厅1内部的旅客还是会经过二次安检;

进入长途客运站厅3和从长途客运站厅3进入城际铁路站厅1内部候车区域的安检过程与上述情况类似,不再赘述。

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以上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实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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